人生何处似樽前

作者: 顾颜槿 | 来源:发表于2016-03-09 21:07 被阅读91次

    2013年的夏天,我决定要写一个长篇,写写那些不辞而别的朋友,那么无疾而终的爱情,那些可遇不可求的绮丽。凭借着一时的心血来潮,我竟然一口气写了将近两万字。

    你的QQ头像开始闪动的时候,我刚好写到男主和女主阔别三年意外重逢。

    我停下来,点开对话框。

    “你也相信那么脑残的东西?!”

    这么无头无脑的一句话让我费解,我回复你“什么?”。你直接甩给我一个链接,我点开——那是我刚刚分享的一篇文章,内容涉及十二星座。

    “你也相信星座这么脑残的东西?”

    你又问了我一遍。

    尽管隔着冰冷的屏幕,我还是察觉出你语气里的——失望。对着电脑,我绞尽脑汁,只想挽回我在你的脑海里的“脑残”形象——不得不说我那会儿在你面前太小心翼翼了,若是换做现在,我一定毫不犹豫地甩你句“是你肤浅才会觉得脑残。”

    你得知我在写小说的时候,你问我写的是什么类型,我实话实说当然是爱情啊。紧接着,你说,这次又是以我为原型?

    讲真,那一刻我差点吐了——你到底是有多自恋啊,我不过是说了一句我故事里的男生都像你,你还真回回对号入座。

    于是我言简意赅地回复你,不是。

    但是说完又觉得有点狡辩的意思,顿时明白了什么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而你却说,好好写,写完了给我看看。

    说完,你的头像就暗了。

    我想,如果后来当初写长篇的那股心血来潮没有无可救药地延伸至我的生活中来,或许我们可以插科打诨过一辈子,我看着你娶妻生子,看着你掉进柴米油盐里,为了升职加薪,为了孩子的奶粉发愁。

    如今想来,都怪我,不该飞蛾扑火般的戳破那层纸。

    从此后我们跟暧昧这个词巧妙地打着擦边球,可是我真的对暧昧不感兴趣啊。如果你也喜欢我,你就该明确地告诉我啊,而不是让我在你的每句话里发挥福尔摩斯的精神去攫取一些蛛丝马迹来说服自己,你也是喜欢我的。

    我的那个长篇写到女主的前任回来找她的时候,我就没有再继续写下去了。因为那个女主在故事里是有男朋友的,是她的一个学长,对她一直很好,尽管俩人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但是女主一直对他反应冷淡。这个时候突然与旧爱狭路相逢,她该怎么选择呢?

    我想了两种情况,第一,女主明确告诉旧爱,再也回不去了;第二,女主和学长分手,跟旧爱继续纠缠。

    后来,我选择了第二种。我让这个女主跟学长分手了,然后去找旧爱了。因为竟然对他仍有爱意,那就再继续跟他死磕几年吧,我觉得女主也肯定是这样想的。

    但是很快,女主发现其实破镜重圆没有那么美好,甚至把以前的那点留恋全部挥霍干净了。原来破镜就是破镜,就算你用502胶水粘起来,也会是一块布满裂缝的破镜。

    女主最后终于发现其实最适合她的那个人还是学长,于是她又转回头去学长的家乡找他,因为她记得学长说过会永远等她,然而等她去了他的家乡却发现他已经和别的姑娘喜结连理。

    女主后悔难过失落憎恨,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的城市,竟然是女主角,那么最后一句台词肯定是她的。

    “以前我总以为无论我去了哪里,走得有多远,只要我拿着那把钥匙就能打开那扇大门,只要我回头就能看见你在等我。可是我忘了,锁会生锈,你会走。”

    是的,锁会生锈,我会走。

    我想如果当初你没有那么犹豫不决,没有那么若即若离,没有在重逢旧爱时的魂不守舍,或许我真的可以毫无顾忌地跟你在一起。

    我曾经以为我可以为了你粉身碎骨的,但是事实证明我不行。

    我问朋友,我在一段感情里斤斤计较,是不是代表我爱的不够深?

    朋友说,是你爱的太深了,才会斤斤计较。

    我不置可否,仰首饮尽杯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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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一世长安冷:你不单是喜欢用诗词组名字,也用诗做题目,还喜欢用你喜欢的歌手的歌词,周杰伦,陈奕迅,很美呀
        顾颜槿: @一世长安冷 被你发现啦……😁😁我是起名无能。所以只能用诗词了。这样并不好。
      • 唐诗远:你看我,你看我,我们会好起来的,不是吗?
        唐诗远:@唐诗远 常常阅读,可以一目十行。
        顾颜槿: @唐诗远 宝宝,你速度咋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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