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林。
很普通的名字,和我一样,丢到人堆里就找不见。
看到这样的开头,你们也许会觉得这大概是一个大众喜闻乐见的平凡青年小屌丝逆袭的故事。然而抱歉,并不是。我也不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做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
这里要和大家说的故事,我并不是主角,主角是我的一个朋友,他叫白初九,一听就是有故事的名字,是吧?
他和我是发小,一直以来,我都生活在他的光环下。我不讨厌他,也不觉得他有多牛。我是我,他是他,人各有命。
他很优秀,从成绩到特长,样样拿得出手,长相也是一等一的中看,为人也非常好,从小就有一堆女孩子喜欢,天天的追在他屁股后面,但他从来都拒绝得义正严辞毫不含糊。上了高中之后,更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什么演讲主持学业竞赛,乱七八糟的奖项拿了一堆。品学兼优这个词,简直就是为他度身定制的。
但是他过得不开心?
怎么可能!
这种人生赢家,怎么会有多大的不开心。最多是年少不知愁滋味,打一场篮球,接受一些女孩子的尖叫和欢呼就屁事儿没有了。
他的一切,在我看来都很完美,包括他的家庭也是非常和睦的。我什么都不羡慕,除了他的父母关系很好这一点。
我的父母常年分居两地,关系一直不好,直到我考上了大学,他们离婚了。我也松了口气,终于离婚了,我也就不用再小心翼翼地维持着这个家庭表面的和平。
我选择跟了我妈,我是男人,得保护她。
我去了一所普通的大学,白初九当然是被保送到非常好的学校啦。这样的结果,大概是从出生那天就注定的?嗯,也不一定吧,这小子一路上运气总是很好的。就像小学的时候我买奖票从来都没有中过头奖,但他基本都是前三等。
我们俩关系一直不错,大学开学那天,他来送我。
在火车站的月台上站着,我突然想吃烤面筋。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吃。
他跑去给我买烤面筋,应该出了火车站吧,反正我等了很久,他没回来。
火车要开了,这家伙还不来。没办法,烤面筋我就不吃了。上车,走人了。
那年头还是绿皮火车,轮子逛吃逛吃地响,听起来像是很多年后一个网络段子里的笑点。
但我当时哪知道这些?只觉得我妈没来送我,白初九的烤面筋我也没吃上,有点失落。
后来白初九给我写信,他的大学生活,一如既往地神采飞扬。用现在的话来说,他就是一个现充。
我呢,能考上大学,自认为还是幸运的,老老实实地混在普罗大众的队伍里,日复一日地平庸着,自得其乐。
再后来,我们的书信往来渐渐少了。可能是他比较忙吧。也可能是他在接触了许多和他一样优秀的人之后,终于不再像以前那样,那么单纯地认为,我和他是一样的,也不再觉得人和人之间没有什么不同。
我就是一个市侩又庸碌的家伙,他愿意理我,我当然高兴有这么个优秀的朋友,他不搭理我,我也不会上赶着巴结的。我是市侩,但不是没皮没脸。
大学生活松松散散,我老实地上课,签到,帮逃课的舍友点名,偶尔打打工赚点零花钱。我不出挑,但是也没堕落到让人注意。我还和以前一样,普通。
终于,白初九和我完全不再联系了。
他爸爸的公司被竞争对手挤垮了,据说用的是不干净的手段。我不太懂这些商业上的尔虞我诈,这都是我妈和我说的。白初九的妈妈是我妈的顶头上司,很照顾我妈,但是不顺心的时候也会拿我妈撒气。这次白爸爸出了这么大的事,最受罪的人反而是我妈。
我很不爽,但是再不爽也没办法,因为白初九一家都搬走了,离开了这个城市。
他家走那天,我去机场送行。
我口才不好,一直闷着头不说话。
要走了,白初九的父母向我寒暄,让我有空去找他玩。我点点头,笑笑,不知说什么好。
白初九也一直闷着嘴巴,一个字不说。最终他要进安检的时候,突然转过头对我说。
林子,我想吃烤面筋。
我突然发现,这家伙说话时候的表情,从小到大没变过。
这里是机场,我拿什么给你买呀,到那边再自己买吧。
我摆摆手,说,再见。
他说,再见。
后来,大学毕业,我在一个二线城市找到了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人生第一次有了女朋友。
她是高中时不怎么熟悉的同学,叫程千秋。她人很好,会叮嘱我少喝酒,会安静地陪在我身边,在我生病的时候贴心地照顾我。只是她和我一样,普普通通,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我们的感情很稳定,大概再过一两年,我想,我会向她求婚,然后我们结婚。如果运气好点,我们会有争吵,但是能相守着过一辈子。如果运气不好,我们可能会把我父母走过的路再走一遭。
白初九呢?
我再没见过他。
直到那年的高中同学聚会,他出现了。
这小子,还和以前一样帅,只是眉目间的气宇不那么张扬了,反倒平添几分成熟魅力。
也对,要是二十好几了还和十六七岁一样轻狂,那就说明人生太顺,没有什么坎坷磨练,反而不太好。
不过毕竟是白初九呀,连受到的挫折,都像是上天用漂亮的盒打包得精致的礼物。既不会过头到让人一蹶不振,又不会太轻了不起作用,恰到好处得让人羡慕。
饭桌上大家吃吃喝喝,闹作一团,千秋却有些拘谨,她一向是这样的,人多的地方会紧张。我索性带着她到酒店包间外的阳台上透气。
好久不见了,林子。
初九端着酒杯走到我跟前,冲我笑笑。我也笑笑,说,好久不见呀,你小子越来越帅了哈。
他不说什么,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用眼神示意我喝酒。
我一口气喝完一杯。程千秋扯扯我衣角,我知道她要说什么,我说,放心吧,我不会喝多的。
她点点头,让我和初九先聊,然后转身离开了阳台。她就是这点最好,安静,不多事。
聊什么呢?我和初九,有什么好聊。
他问我我妈还好不好,我说好,好得很。
突然我们都沉默了。他点上一支烟,我有些惊讶,因为以前他最讨厌别人抽烟,我也未此一直没抽过烟。
对不起,林子。他突然出声。
我说,算了,都过去了,翻篇了。再说,我也没资格和你计较,毕竟不关你我的事。
他突然哭了,我想这货是醉了。
他一家不是因为公司的债务才搬家的,是因为他向家里出柜了。而他声称他喜欢的人,就是我。
我对此一无所知,甚至去机场送了他一家。后来我可算明白了,为什么我跟着他家去机场的时候,他父母对我的态度突然有些尴尬。
但是后来他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了,原来我不过是靶子,用来引开他父母的注意。
我知道了以后觉得好笑,搬吧搬吧,搬走了你们的儿子就不是同性恋了?说不定你们去的那个城市才是白初九心心念念的呢。
我很佩服白初九的勇气,因为要是换了我,我不会也不敢向家里出柜,我怕我妈会发疯,我已经没有爸爸了。
同学会结束了,我送千秋回家。
到她家楼下了,我说上去吧,我看着你上去。
她突然一把抱住我,嘴里念着对不起。
我说没事儿,我早就知道,你喜欢初九么,从高中起有哪个女生不喜欢初九。
我就知道,名字这么好听的人,怎么会没有故事。千秋,你一点也不普通。你不像我。
她说真的对不起,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他了。
我说是啊,没想到这小子变得更优秀了,一点也没有泯然众人,是吧?
现实就是这么残忍,永远只会眷顾那些已经受够了眷顾的人。
我轻轻推开她,我觉得我的动作不足以伤到她的心。
行了行了,上去吧,你爸妈还在等你。
我笑着,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笑。
她呆站着,一动不动。眼泪珠子啪嗒啪嗒掉个没完,女人是水做的,今天我信了。
不要哭了啦,搞得就像我把你给甩了一样。该哭的人是我吧,哈哈。好了好了,没事儿的,你回去吧,回去吧。我到家会给你打电话。哎呀你放心我不会想不开撞车自杀,还没二皮脸到碰瓷的地步呐。哈哈,吓你的,谁还没失过恋是怎么的。
我真佩服我,还能幽默。
你不走我可走了啊,再见啦。
我转过身,挥挥手,觉得自己的掩饰捉襟见肘欲盖弥彰。我知道,此刻能让我看起来体面一些的,只有不回头。
我和千秋分手的第二天,白初九又来找我。他约我吃饭。
我去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他请我,不去白不去。
结果这货就请我在夜市的小摊上喝酒。啤的。
对不起,他说。
我说你烦不烦啊,给我闭嘴,老子最他妈烦的就是你跟人道歉。呜哩哇啦翻来覆去只会一个对不起。
这小子长得好看,耷拉着脑袋低声下气地一说对不起,我就怪不了他,这才是我烦躁的原因。
本来想就这件事和他闹翻了,我们再无往来。结果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没种,和谁都翻不了脸。
喝酒吧,别说话了。我说。
于是我们喝酒,谁也没说话。直到他醉得一塌糊涂,他开始说胡话,边哭边骂我。
王林,你这个孙子,老子这十几年,这辈子最喜欢的人就他妈是你。我装得多辛苦呀,你他妈怎么就比我还能装?装作不知道,装不在乎!
我拉着他的一只袖子,不让他的脑袋碰到桌子角,这么宝贝个人,碰坏了我可赔不起。
好啦,说什么屁话呢,哥带你回家。你家在哪,还是说你住酒店啊?
我不动声色,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不动声色,还是没有声色可动。
我去你妈!我早就没家了,王林你这个骗子,你还我家,你还我家你还给我!
我骗子?我冤得很啊。
对我和白初九行注目礼的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我尴尬得不行。你说你白初九怎么喝啤酒都能醉啊?说了请我喝酒,其实只是想蹭我的酒喝吧。
我扛起他,拨开人群,叫了辆出租车,随便找了家旅馆,付了房钱,把他扔在床上,准备回家。
王林!你他妈的别走!
白初九突然大喊,把我吓一跳。
怎么这种情节发生在我身上的时候,一点都不唯美?
行吧,不走就不走,反正回了家也是一个人了。
我坐在小旅馆破旧的沙发椅上,翻着旅游杂志,翻到天亮。
白初九醒了,挺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又给你添麻烦了。
我摆摆手,说,算了算了,没事没事。我先走了,你洗个澡再走吧,一身的酒气,真没见过喝啤酒还能醉的。床头有药,头疼的话自己吃吧。
我站起来,却又跌到椅子上,原来坐得太久,腿麻了我也不知道。
我尴尬地笑笑,说,年纪大了,不能久坐了,哈哈。
我慢慢地站了起来,一步一步挪出房间,样子可能有些滑稽。
他一把拉住我,说,对不起,千秋的事情我真的--
我一把将他手甩开,我说,你说够了没有?说够了就给我闭嘴,没说够也给我闭嘴,我已经听够了。
我大步大步地往前走,结果听到身后一声闷哼,我一转头,白初九蹲在地上,他脚边不知道哪里来的玻璃碴。这小破旅馆,真够事儿,我必须投诉。
你是有多蠢啊,下床不知道穿鞋的吗?我无可奈何,还是转回去把他背回房间,把他脚底的玻璃碴子能挑的先挑出来,然后又背着他去了最近的医院。
得,我就不该贪小便宜图你一顿饭,现在还得照顾你。
我向单位请了假,把白初九带回家照顾,嘴里还是不停地埋怨着他。
他好脾气地笑笑,说对不起。
再说对不起老子把你的腿打断信不信?我威胁他,顺手递过去切好的苹果。
我不吃苹果,他说,我要吃烤面筋。
我愣一愣,他突然哈哈大笑,我也放声地笑。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里,我觉得最开心的。因为他受伤了,很需要我。
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伤,只是白初九单纯地想和我在一起呆着,所以才赖在我家。
我也一样。
又过了一个星期,他走了。
后来又过了一年,同学聚会,白初九没有出现,他没有联系我,我听说他娶了一个家里条件特好的女孩,然后去了英国。
千秋也结婚了,不是和我。
挺好的,真的,都挺好。
“这就是你全部的故事吗?”出了车祸以后,我第一次有了意识,一个看不清面目的男人问我,手上不停地写着,好像在记录我说的话。
是。没错啊,这就是我全部的故事,我的人生一向乏善可陈。唯一的波澜,就只有白初九。
“好,你可以走了。出门左转,领一份孟婆汤。”那男人手上的笔动个不停,头也不抬地说着,“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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