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不能忽视的讲述方式
我们总是能看到——展示,是小说的首要叙述方式,它是作者能用书面的语言文字来从事感官叙事的创意写作活动。然而讲述也是小说写作中不可忽视的叙述方式。正如洛琪所言:一部纯粹用概述的方式写成的小说,是令人难以足足的。不过,该数字尤其独特的用途,比如它可以加快叙述速度,让读者匆匆跳过不感兴趣或太感兴趣的细节,对细节太感兴趣,必然会留恋不已,徘徊不前,从而分散对整体的注意力。在这位英国作家看来,展示于讲述,是两种小说的叙述方式。小说作者总是在讲述与展示的交替变幻中叙述小说故事中发生的事情。
酵素是观念,叙事的小说,叙述方式,其特点在于一是概述事件,作者简要的叙述小说故事中的事件。剔除事件中具体而感性化的细节。二是揭示人物行动的意义作者从人物的行动中提炼出某种观念,化的叙事意义。三是设置话题。作者根据观念话,提组织小说故事中的材料介绍和评议。小说故事中的人事物以及营造小说故事的纪实和实时的叙事效应等。
根据叙述者类型的不同,可分三组六类:讲述写作者的讲述于代理者的讲述,全知叙述者的讲述于人物的讲述,人物我的讲述于故事叙述者我的讲述。
一、写作者的讲述与代理者的讲述
1.写作者的讲述
写作者的讲述是指作者直接在小说作品中概述相关的话题信息,其表现为作者已写作者的身份,闯入小说作品中。概述解释或平义于小说故事有关的事件,进而能干预并引导读者的阅读行为。
2.代理者的讲述
代理者的讲述是指作者通过某个代理者在小说作品中概述相关的话题信息于写作者讲述不同作者通常以亲历者,调查者,目击者等身份间接的考察报道,讲解和评议一个以他者为核心的故事,只在增添小说故事叙事诗的在场体验和真实报导等叙事效应。
(1)第一人称小说中的代理者讲述。
(2)第三人称小说中的代理者讲述。
二、全知叙述者的讲述与人物的讲述
1.全知叙述者的讲述
在第三人称小说中,全知叙述者既不是作者也不是故事中的具体人物,甚至没有姓名,却能知道小说故事中的所有时间,包括人物内心的想法,情感,甚至是鲜为人知和秘而不宣的人物隐私,所以全知叙述者的讲述是作者以局外人和非当时。人的身份概述小说故事中的事件和背景信息,旨在为读者提供一种话语层面上的全知视角。
2.人物的讲述
人物的小数是作者用小说场景中人物的言说内容概述场景外的时间,旨在为人物讲述时的场景叙述提供背景性的议论话题。
(1)人物独白的讲述是作者通过小说场景中人物独白的言说内容概述,场景外的事件。
(2)人物对白的讲述是作者通过小说场景中人物的对话内容来概述场景外的事件。
三、人物“我”的讲述与故事叙述者的“我”的讲述
从叙述主体上看,第一人称小说中的我是一个具有双重身份的叙述者,一方面作为人物,我他是一个正在参与引领小说情节发展的具体角色,因而只能叙述我讲述时所知道的世界和信息,另一方面,作为故事叙述,他又是整个小说故事的叙述者,既可以叙述我后来才能知道的事情和信息,也可以跳出人物,我在小说场景中可能采取的叙述行为,穿插于小说故事的不同时空位置来讲述事件,甚至站在回忆知识的我来评判回忆之中的我。曾经经历的事件,因此人物,我的讲述于故事叙述者,我的讲述是第一人称小说中两种独特而微妙的讲述方式,其叙事功能在于作者能从故事的参与者和回忆者两个层面上讲述小说故事中的事件。
1.人物“我”的讲述
人物我的脚数是指作者通过人物我以小说故事参与者的身份概述和议论小说情节中的事件,旨在为人物我讲树实的场景叙事提供背景性的议论话题。
2.故事叙述者“我”的讲述
故事叙述者,我的讲述是指作者通过故事叙述者,我用回忆者的身份概述和议论小说故事中的事件,所以作者可以借此超越人物,我的事业叙述小说故事中的事件前儿打破单个场景的时空局限。
(1)故事叙述者的“我”讲述人物“我”后来才知晓的事件。
(2)在时空切换中使用故事叙述者“我”的讲述。
(3)以间接引语的方式引入故事叙述者“我”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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