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流光

作者: 是夏冰哥哥呀 | 来源:发表于2019-05-17 18:05 被阅读10次

    七月的一个夜晚,我坐在餐桌旁,一边喝咖啡,一边读海明威的《太阳照常升起》。这时,有人推开了餐厅的门。我抬头望去,那是一个有着暗红色头发的女人。

    “这里,苏珊。”我说。

    “我来迟了吗?”她朝我走来,“你们打烊了,对吗?”

    “不,还没有,”我说,“对吧,罗杰。”

    “没错,我们从不拒绝一位美丽的小姐。”罗杰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他正在煮一条草鱼。

    “你们真好。”苏桑说。

    “吃点什么?”我说,“罗杰在镇子外钓到了不少好东西。”

    “吃鱼吗,我喜欢吃鱼。”她说,“你们一向待到这么晚吗?”

    “这不算什么,昨天才糟糕呢。”罗杰说,“昨天那个胖子,老天,简直难以置信。”

    “什么胖子?”苏珊问我。

    于是,我便告诉她昨天晚上的那件事。

    这是一个暖和的夜晚,我一如既往地坐在餐桌边读小说。一个胖子推开了餐厅的大门。

    时间已经是十一点,店里只剩下四个客人还在用餐。我抬头望去,好奇这个时间来餐厅的是什么样的人。我发誓,那个男人是我见过的最胖的人,即使他的穿戴整齐,表情严肃,头发抹了发蜡,显得干干净净。相比一般人,他的体型整整大了一圈。但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他的肚子。他的肚子使他看起来像一个灌满水的气球,肥胖而沉重。

    那个胖子找了一个空位置坐下。我看了一眼餐厅里的其他客人,靠近门的窗户边上坐着一对夫妻,男人看起来有四十多岁,留着络腮胡,穿着格子衬衫,女人要年轻一些,大约三十岁,有一头金色的头发,蓝色的吊带长裙下面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另外两个顾客坐在我的正前方,那是两个穿西装打领带的公司文员,他们喝了不少酒,用餐的过程中一直在交谈,大多时候是年长的在教训年少的。罗杰上前给胖子倒了一杯水,把桌上的菜单递到他的手上,给了他一些思考的时间。

    过了一会儿,我站起身子,来到他的桌边。

    “晚上好,先生。”我说,“您要吃点什么?”

    他可真是个庞然大物,我心想。

    “谢谢。”他很有礼貌,说:“让我看看菜单上都有什么。”

    他用充满油脂的手指翻动菜单,你难以想象这个场景,怪异且不协调。他的每一个动作都会让他脸上的肉颤动一下。

    “我想先来一份大排面。”他说,“之后再要一份羊肉泡馍和大份的牛肉披萨,如果可以的话,再来一份瘦肉丸和炸薯条。最后是大份的草莓冰淇淋,辛苦您们了。”他的手指在菜单上指着。

    我从没有看过那么大的手指。

    我说了一句稍等,就匆匆去了厨房。我把记着菜名的纸条塞到罗杰的上衣口袋里。他正在干活的时候不会空出手去拿纸条。

    我透过厨房的玻璃向外望去,七月的夜晚安宁而和谐,街道对面的便利商店已经拉下了卷帘门,只剩下一盏吊灯挂在墙上,发黄的光线刚好照亮便利店与餐厅之间的街道。街边有两个绿皮垃圾桶,垃圾桶盖没有合上,黑色的垃圾袋塞满了垃圾桶,餐厅的垃圾也在其中,罗杰刚刚丢过一次垃圾。

    杨在过道里叫我,他是店里的另一个服务生,似乎不大喜欢我。他对我说:“你从哪里弄来那个大家伙,他是你的朋友吗?”

    哦,他在故意嘲弄我,准是这样,我想。

    罗杰敲了敲玻璃,示意我该干活了。我端起大排面走到胖子的桌前,他一直望着我,从厨房到他的桌前,同时拿起桌上餐具盒里的筷子和汤勺,他脸上的肉一直在抖动,就连呼吸时都在颤抖。

    不知为何,我的手出了差错,把汤洒在了桌上,有一些顺着桌角滴到他的裤腿上。

    “实在抱歉。”我说。人在恍惚的时候总容易犯错。

    “您没事吧。”我说,“我马上拿纸巾给您擦擦。”

    “没关系,”他说,“不碍事的。”他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肉在抖动。

    他微笑着看着我去拿桌布,然后我回来擦干净了桌子。我看见胖子吃完了碗里的大排。

    过了一会儿,当我端来羊肉泡馍和牛肉披萨的时候,他已经吃完了面。那是一碗大份的大排面,很大的一份。

    “你来得真及时,”他说,“这面的味道真好,替我谢谢厨师。”

    “您客气了,厨师会很高兴的。”我说。

    “这儿的一切都非常好,”他说,“你知道我的意思,气氛、食物和服务。我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好好地享受一顿晚餐了。”

    “您不住附近吧?”我问他。我从没有在附近见过这个男人。他是那种你看一眼就忘不掉的人。

    “是的,我不常来这里。”他说,“我陪妻子来拜访亲戚。”

    我没有多说什么,即使我对他的妻子感到好奇。

    “牛肉披萨马上就好,先生,”我说。说完,我朝另外一桌走去。那对夫妻结完账之后起身离开。我送他们到门口,说了谢谢惠顾,目送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街道的转角。

    当我端着牛肉披萨到那个胖子的桌前,我看见他的羊肉泡馍已经吃完了。他喝了一口汤,眼睛看向我和我手上的披萨。

    “我平时吃得不多,相信我。”他说,“但是,今天我觉得很饿,不知为何,请相信我。”

    “我能理解,”我说,“如果一个人觉得饿的话,他就应该吃东西。”

    他摇了摇头,眼睛盯着桌面,不知道在想什么,只是摇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说,“这大概就是命运。”他喘着气,断断续续,声音粗重。

    我把牛肉披萨摆在他的面前。

    “一切都合胃口吗?”我说。

    “无可挑剔。”他说,“感谢你们。”他的嘴唇沾着汤汁,他拿纸巾擦了嘴唇和下巴。我能看见他额头上的汗珠,像豆子一样大。

    “今天可真热,对吧。”他说。

    “是的,屋里挺热。”我说。

    “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觉得热呢。”他解开了外套的扣子。

    我以为他会脱掉外套,可是过了很久他还是穿着外套。

    “你在这里干了多久?”他问我。

    “干了半年。”我说,“时间不长。”

    “你看起来很年轻,未来有的是机会等着你。”他说。

    “每个人都有机会,上帝对所有人都很公平。”我说。

    “一点也不错,”他说,“真的非常正确。”

    我看着盘子里的披萨在慢慢变少。

    那两个文员也走了,餐厅变得空空荡荡。之后,我又端上来一碗瘦肉丸和炸薯条,还有一瓶可口可乐。他的碗里就剩下一小块披萨。

    我在他的炸薯条上抹了一层番茄酱。我又倒了一点醋、撒了香菜在瘦肉丸上。

    “您觉得如何?”我问。

    “很好。”他说,“棒极了,谢谢你们的服务。”他脸上的肉在抖动。

    “用餐愉快。”我收拾好调味盒,把空的盘子拿走,他一直注意着我的动作,直到我离开。

    我似乎觉察到了什么,但是我说不出那到底是什么。

    杨在厨房里洗碗,他见到我进来,说:“与你的好朋友相处得怎么样,他的胃口可真大,像一头大象。”

    最后是一份甜点,罗杰快要做好了。我走到罗杰的身边,他问我是不是新交了一个朋友。

    “听杨说,那个大块头是你的朋友。是吗?”

    罗杰把草莓冰淇淋放在取物台上,拧开水龙头洗手。

    “罗杰,你知道的,他控制不了自己。”

    罗杰笑了,但是没有说什么。

    在我看来,他好像并不喜欢那种体型的人。

    “看看外面吧,夜已经很深了,我们得让那个家伙快点离开。”

    我端着草莓冰淇淋走到胖子的面前,桌上的瘦肉丸和烤薯条已经没了。

    “谢谢你。”他说。

    “别客气。”我说,但是我始终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我吃得不多,如果我妻子在的话。”他说。

    “我以前也吃得很多,后来就不吃了。”我说,“如果一个人真的下了决心。”

    “不,”他说,“不是每个人都有下决心的机会,即使上帝是公平的。”

    “然后呢。”苏珊问我,她抿了一口酒,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后来他走了。”罗杰说,“一个胖子而已。”他端着一盆水煮鱼过来,他的脸上带着微笑。

    我放了一些辣椒和香菜到水煮鱼里,然后用勺子慢慢地搅了一会儿。

    “我认识一些胖子,在我上学的时候。学校里总是有几个胖子,非常胖。不过我忘了他们的名字和样貌,他们不起眼,人们总是叫他们的外号,胖哥或者肥仔,没有人会记得他们的名字。”罗杰说。

    “我也有印象,学校里的确有那号人。”苏珊说。

    “是吧,我还留着毕业照呢。”罗杰说,“等有空了,我一定要翻出来看看他们的样子。天哪,太胖了。”

    我一直保持沉默。

    等到苏珊离开,餐厅熄灯关门,罗杰才问我刚才为什么不说话。

    我说我有点不舒服。他只是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没有追问。

    回到合租的公寓,我一开门就走回自己的房间,连灯也没有开,就直直地躺在床上。房间里黑漆漆的,我能听到自己的喘息声和罗杰在浴室放水的声音。我换了个姿势,头朝向窗户,但是那里空无一物。于是我闭上眼睛,这时,我有了一个念头,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一个胖子。

    六年前的一个夜晚,正值夏秋交替的时节,我在学校的食堂里吃完了晚饭。那是我在大学的第三年,虽然大学的生活让我感到苦恼而无聊,但是我终究没有将酝酿已久的退学的想法付诸行动,而是决定要以一名本本分分的大学生的身份过完大学的最后两年。在这段无比静谧的时光里,经历了那么漫长的一个人独处的生活——这段生活也令我很快乐,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晚饭后的一小时里,我喜欢坐在阳台的小沙发上,喜欢看着太阳沉入大地。我可以一整天待在这里看着树上的鸟儿和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边看边想象他们的未来,而不仅是观察而已。

    就在这样的一个夜晚,我又看到了他的身影。虽然在此之前,我已经见过他,但是当他出现在对面的房间时,我仍旧感到惊讶。对面是女生公寓,这栋公寓修建的时间比周围的任何一幢建筑都要晚,因此装修的风格更加前卫,好像设计院的老设计师们集体退休了。那幢公寓的阳台宽敞明亮,让人不禁想起市区里昂贵的大房子。整个冬天,那边的阳台光线充足,倘若摆上几张舒适的软椅,一张圆形的小桌子和一壶热气腾腾的咖啡,我相信,那将是每一个人都会喜欢的生活。

    事实上,他的出现不仅让那幢公寓充满奇妙的色彩,也为我的生活增添了不少的乐趣,使我久久没有转动的大脑重新思考起来。从我看见他的第一个夜晚起,我就知道他不会就此罢手。如果他想要动手的话,现在是时候了。我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看见他了。今晚,我预感到他一定会出现。我一屁股坐到小沙发上,玩了一会儿手机,喝了一杯咖啡之后,对面的房间里出现了一个黑影,灯也亮了。

    开门后的五分钟,他不停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会儿摸摸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还不停地朝窗外张望。不久之后,他轻轻地推开玻璃门,走到阳台上,背靠栏杆,开始抽烟。他背对着我,我看不见他的模样。如果不是我一直盯着,我绝对不会发现他。他注视着明亮的玻璃,一动不动。

    “凯,”我压低声音叫,“凯,快点!他出现了。你他妈快点啊。”

    凯躺在床上,一边抽烟,一边玩手机。我听到他把手机扔到床上的声音。

    凯和我同窗两年,我们一起做过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聊过各种奇奇怪怪而冗长乏味的话题,这些话题对我们的人生而言都很关键。我们像哲学家那样讨论,抒发各自在过往人生中得到的观点。有一次,凯焦躁不安,来回踱步,那样子不是对谁发火,而是冲着空气,或者其他什么看不见的东西,他大声地吼叫。

    “你说我们以后能干什么?”他问我。

    在此之前,他从未向我提出过这个问题。

    “找一份工作,买房买车,然后结婚生子,就这样老下去。”我说。

    “精彩的人生啊。”他说,“可是这个世界遍地都是机会,为什么非要重复以前的那条路呢。”

    他不像在问我,倒像在问他自己,大概他也在考虑自己的话里有多少可信的成分。

    “你别玩手机了,会被他发现的。”他说,“不要把头露出栏杆。”

    他总是那样小心翼翼,在我看来他一直很紧张这件事。但是我知道他觉得这是个乐子,他这样说过。

    “他不会发现我们,灯已经关了。”我总是这样说。

    大学两年来,我们基本不出门。我喜欢吃东西,特别在半夜,我总是饿得相当厉害,因此我的体重一直有增无减。我无法控制自己。凯经常告诉我,早晚有一天,我会卡住门框。我不知道他这样说是否有激励我减肥的意图,对此,我没有反驳过他,或许他也不想伤到我的自尊心。平静如水的生活在两个月前有了不同,从八月十四号到今天。无论如何,那是我看到他在那里的第一个夜晚,我不知道在那之前他待了多久。

    那时,我差点就要通知保安,直到我意识到那个房间只住着一个女人。这是凯告诉我的,我过了好久才明白。但是他只告诉我这个,没有透露其它的内容,并且很快就转移了话题。但是从那个夜晚起,我就留了心眼,那个男人平均五天出现一次,节假日也会出现。有时,雨下大了他也会来,后来每次下雨他都会出现。不过今天没有下雨,外面吹着风,偶尔可以看见云后的月亮。

    我们坐在栏杆后面的小沙发上,凯咳嗽了一声。

    “盯着他。”他抽着烟,把烟灰弹到栏杆外面。他抽烟的时候会用手挡着,这样香烟就不会暴露我们。凯总是抽烟,没有停过,烟灰缸比手机离他更近。我半夜醒来,他坐在床上抽着烟,不停地咳嗽。我劝过他不要抽烟,他说人应该抽烟,说他很早以前就开始抽了,已经戒不掉了。

    “老天。”凯说。

     “她和其他女人有什么不同?”过了一会儿我对凯说,我们坐在地板上,只把头露处栏杆,看着那个男人,他站在阳台上,凝视房间的玻璃。

    “天底下的女人都一个样。”凯说,他清了清喉咙,咳嗽了几声。

    我们继续看着。

    对面是那个女人的房间,凯说她的室友在大一的时候就搬出去了,之后便只有她一个人住。我问凯为什么会知道得那么清楚,他没有回答我,说事情不是我想象的那个样子,我问他是什么样子,他就不说话了。关于那个女人的事情,大多是凯告诉我的,他不像我一样对外面的事情不闻不问,实际上,他在社交方面颇有天赋,只是他刻意拒绝这种能力,对此,我一直避而不谈,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

    我听凯谈起那个女人是在大一的圣诞节夜晚,他醉醺醺地回到寝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钟。我被开门声惊醒,伸手打开床头的台灯。我坐了起来,眯眼朝门的方向望去。凯推开厕所的门,走了进去。不一会儿,我就听到他呕吐的声音,然后是哗哗的水声,接着是一阵呕吐和水流的混合声,最后是久久的沉默。我知道他喝了很多酒,恐怕还吃了不少东西。一个人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一定是碰上了失意的事情。不过,关于他喝酒的原因,他没有告诉我,那时没有说,之后也没有说。他踉踉跄跄地从厕所里出来,屋里光线昏暗,我看不清他的脸色,但是知道一定好不到哪里去。他的脸原本就像钢铁一样坚毅,眼神冷峻,那是他的原貌,无论喝多少酒也不会改变。他直直地站在那儿,手扶着墙壁,一副懊恼无比的模样。

    “你怎么了?”我问他。

    “喝酒了。”他说,“你瞧见她了没有?”

    “谁?”

    他没有回答我,而是自顾自地说着:

    “我见到她了就在今天晚上我真的不敢相信老天啊她居然就那样让别人抱着。”

    他说得很快,声音含糊不清,像从嘴巴里吐出滑溜溜的鱼。

    “你喝了多少酒,醉成这样。”我说。

    “我没有醉我很清醒比任何时候都清醒该死的黑暗让我看不清手表快告诉我现在几点了。”

    “一点十四分。”我说。

    “好极了真是好极了。”他走到阳台上,手扶着栏杆,嘀咕不止。阳台对面的房间没有开灯,那里空无一物。窗外忽地刮起了大风,风狠狠折断了树枝。整个夜晚,我都在听着风的响声。这漆黑的深夜竟比海水还要冰冷。

    我和凯一直看着,途中我去了一次厕所,凯又抽了一支烟。窗户后面的帘子动了一下。我知道有人在窗帘后面,那大概是她的裸体。她走了出来,背对着我们,但是我看不清细节,我只能紧张地听着。凯戴上眼镜,他能看得比我清楚。忽然,窗帘拉开了,一个女人赤裸裸地背对着窗户站着。

    “她在干什么?”我说,其实我很清楚她在干什么。

    “老天。”凯说。

    “她在干什么,凯?”我说。

    “她脱光了衣服。”凯说,“你他妈以为她在干什么?”

    忽然,房间的灯熄灭了,阳台上的身影也消失了,那个男人走回了房间。不一会儿,阳台的玻璃门也关上了,对面的房间彻底陷入沉寂。

    凯咳嗽着,不停地咳嗽。他摇了摇头,让我去开灯。我打开灯,凯已经坐在床上,然后他点上一根烟。

    “总有一天我会当着她的面骂她贱人,如果我能在学校里遇见她的话。”

    我看着凯说。

    凯勉强地笑了。

    “我真是那样想的。”我说,“等到我在学校里遇见她,我那样说的。”

    “我不会那样做,可你他妈的为什么要那样做?”凯说。

    我其实可以告诉他我是在开玩笑。他伸出手指,注视着指甲。

    他动了动嘴巴,眯起眼睛,像他思考时会做的那样。然后他的表情变了,他抓着下巴说:“你不会那样做。”

    “我们走着瞧。”我说。

    “见鬼。”凯说。

    我们都沉默了,或许是只剩下沉默了。

    “我会的。”我说。

    凯把烟碾灭在烟灰缸里。他躺在木板床上看手机。

    “这没什么,”他说,然后他又嘀咕了一些别的什么。

    “也许他只是来取东西。”凯点了一支烟,“你不懂。”

    “任何人来我们的阳台看看,”我说,“他们都能瞧见两只发情的猴子。”

    凯耸肩:“你不懂。”他说。

    我没来由想吃东西。我站起身子,要找点吃的,然后我打开了衣柜。

    “凯,你想吃点东西吗?”我说。

    凯没有回答。我看见他已经戴上耳机,他没有听到我说话。我觉得他也想吃点,任何人在这个点都会饿的。于是,我拿出一袋面包在桌上,然后我打开黄油罐子,我又拿出两包薯片、一盒苏打饼干、一包牛肉干和一包芒果干。我把它们摆在桌子上,之后我把黄油涂在面包上。凯摘下耳机,侧头看我,他的嘴里还叼着烟,一副懊恼的表情。他看着我的动作,我打开了薯片和饼干的包装。

    “有没有八宝粥?”他说。

    我从柜子里找出一罐八宝粥,丢到他的脚边。他伸手去拿,没有够到,只好爬起身子。

    我们吃着各自的夜宵,谁也没有说话。垃圾桶里逐渐塞满了各种包装袋。等他吃完了八宝粥,他露出笑脸说:“还有什么?”我来到柜子,拿出两盒蛋黄派。

    “看起来不错。”他说。

    但是没过多久,他说吃不下了。

    “我得睡觉了。”他说。

    “我也快睡觉了。”我说,“等我吃完芒果干。”

    当我把垃圾袋提到阳台的时候,我看见对面的灯亮了。那不是天花板上的白炽灯,而是书桌上的小台灯,光线微弱,但是足以让人发现。我把剩下的垃圾都丢到阳台,并且尽可能不去看那光线,然后我洗了手,最后走回了房间。

    凯已经睡着了,他一直在磨牙。不过,他很快又会醒来,然后去厕所抽烟。

    他手机里的视频还在放着,那是一首歌曲的MV。

    我想告诉凯那道光的事情。可是我作罢了。

    我拿起他的手机,听了一会儿歌,那是一首古风歌曲,我不喜欢古风歌曲。我一边思考对面的光,一边脱掉鞋子。爬上床之后,我很快就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对面的灯光越来越亮,像太阳一样刺眼。我惊坐起来,剧烈地呼吸。凯在打呼噜。我又朝阳台看了一眼,那里漆黑寂静。我下了床,走到阳台上,注视对面的房间,但是那里空无一物。过了好久,我的呼吸才逐渐平缓,我看了一眼天空,晴朗无风,远处传来几声犬吠。

    “一文不值。”我说,“真他妈无聊。”

    我骂了一句脏话,然后回屋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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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夏天过后,我离开了餐厅,从与罗杰合租的公寓搬出去,准备驾车到南方的城市。

    出发前的一个晚上,罗杰请我吃散伙饭,我们去了以前舍不得去的饭店,那儿的消费比我们的餐厅高上四倍左右。我说让他自己炒几个菜就行了,不必大费周章地花钱吃饭。罗杰说自己炒菜不合规矩,还说以后没有机会聚在一起,所以要找一家贵的餐馆奢侈一回。

    吃饭的时候,罗杰一次也没有问起我离开的原因,这反倒让我有些奇怪,于是我问他:

    “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要走?”

    “我问了你就不会走吗?”他说。

    “不会,我还是得走。”我说。

    “那不就成了,所以我问与不问都不能改变结果。”他说。

    “可你好歹要问一下嘛,哪怕只是虚情假意。”我说。

    “我懒。”他说,“你打算去哪儿?”

    “去南边转转吧。”我说,“挺想去看看企鹅。”

    “拉倒吧,企鹅。”他说。

    吃完饭,我开始收拾行李。我从衣柜里整理出了几件短袖、牛仔裤和内裤,还有五六本英文小说,一只飞利浦电动牙刷,一副索尼耳机,以及几张唱片,这些东西都可以塞到我的旅行包里。电脑和冬季的衣服我则放在行李箱中,最后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小物件我一律放进透明的塑料袋中。行李比我预估地要少得多,似乎在这半年期间我并没有好好地享受过生活一般,而是作为一名行程匆忙的旅客来这里旅游一段时间。我背上旅行包,拉着行李箱,走出公寓的大门。罗杰还在睡觉,我有意不吵醒他,因为即使他醒了,恐怕也只会说一路顺风。他跟我是一类人,不习惯留恋。

    行李放进汽车的后备箱之后,我便钻进了车里。副驾驶座上放着一张市区地图,我拿起地图,决定选择一条不常走的路线。我看来看去,最后挑了一条沿江的公路。老实说,之前我告诉罗杰去南方,其实只是随口一说,我没有去过南方,我从未没有见过南方长什么样,一直以来,我心怀憧憬,却始终没有付出实践的勇气。汽车在江边开了一会儿,此时,太阳刚刚从城市的东边升起。我向左边望去,隔着窗户,我能看见晨光,还有晨光之下大片的建筑群。太阳在城市上空徘徊,但是没有向左边或者右边挪一步。看惯了各种景致,最有还是觉得江景最美丽。沉默,一言不发,任谁出现在眼前都不吭声。我没来由一阵喜悦,一踩油门,汽车像箭一样往前冲,不留一丝余地。

    如今已是夏秋交替的时节,只穿一件短袖在有风的清晨也会感到寒冷了。但是过不了多久,太阳会升得高一些,那时就会暖和起来。我从背包里找出一张CD,看了一眼封面,居然是柴田淳的《The Early Days Selection》,这张CD是罗杰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时,我问他是不是在唱片店里顺手帮我带的,他说他认真地挑了很久,我自然没有相信他的鬼话,但是不知为何,我对这张CD有种莫名的喜爱。我把CD放进插槽里,按下播放键之后,柔和的钢琴前奏响起,之后,柴田淳的声音开始在车内回荡。我看着马路,前面空空荡荡。我忽然想起今天是星期天,人们都在睡觉,只有无所事事的人还在路上。

    汽车一路开到城市旁边的一个小镇。我在一处加油站停下,下车买了一瓶水和一个鸡蛋三明治。一个穿蓝色制服的男人走向我,问我要不要加油。

    “加满吧。”我说。

    “从城里来的?”他一边操作加油枪,一边说。

    我点了点头。

    “你不像本地人。”

    “你怎么知道?”我说,“你们这些本地人的鼻子这么灵的吗?”

    “是不是本地人一看便知,你像是从北边来的。”他说。

    “是的。”我说,“北边。”

    “人们来这里不是旅行就是走亲戚,几年前我也见过一个年轻人来这里旅行。”他说。

    我忽然想起了凯。

    “你在这儿干了多久了?”我问他。

    “好几年了,”他说,“自从我学会了不去抱怨生活。”

    他对我笑了笑,好像在为说出了颇有哲理的话而得意。

    油很快就加满了。我回到车里,发动引擎。

    “走了。”我说,“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他说。他的声音隔着车窗传进来,带着陌生人式的友好。我又重新上路了。汽车在公路上慢慢地开着,走得有些摇摇晃晃,像在空中飘荡的风筝。

    夜晚,我来到了一家旅馆。交完钱之后,我就去订好的房间洗澡。洗到一半的时候,屋里的电话突然响了,而且声音相当大,比一般的铃声响亮三倍不止。电话足足响了四遍,我实在无法忍受,就从浴室里出来。我接起了电话。时间已经过了十点,电话那头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

    “你好,”我说,“你好,哪位?”

    “你是谁?”电话那头的女人说。

    “唔,我是谁?”我说,“你给我打电话,然后问我是谁?”

    “你等等?”她说,“这个是旅馆房间1408的电话吗?”

    “这个是旅馆的电话。”我说,“你怎么知道这个电话的?”

    “你什么时候住进来的?这个电话是我的一个朋友给我的,他走了吗?”那个女人说。

    “我不知道那个人,或许他已经走了。”我说,“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我是说你要找的的人不在这里。我还有一些事情要做,要是你不介意我挂断电话的话。你还在那边吗?”

    “是的,我还在。”那个女人说。

    “你还有别的事情吗?”我说,“时间不早了。”

    我坐在床边,把听筒换到另一只耳朵,听筒那头的声音很嘈杂,听起来那个女人在一处酒吧。

    “你在酒吧吗?”我说,“我想你应该早点回家,时间已经不早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对我说,“我只知道这个号码,他没有给我其它的号码。我应该多问几句,我真傻。”

    “好吧。”我说,“想开点,只是一个电话而已,即使没有了也不要紧。”

    我看了一眼手表,已经十点十三分了。

    “你一定是一个体贴的人。”她说。

    “我可不是你说的那种人。”我想着她话里的含义,她的声音很动人,旅馆的房间出奇地安静。

    “我想你是的。”她说,“我敢打赌。”

    我靠在床头,看着自己的脚指头。

    “你不是本地人吧,从北边还是南边来的?”她问。

    “北边。”我说。

    “你是在北边出生的?”她说。

    “是的,一个不出名的地方。”我说。

    “我猜那肯定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她说,“你不要介意,我不是有意这么说的。”

    “我得睡觉了。”我说。

    “好吧,北边的先生。我叫茜茜,你叫什么?”

    “届。”我说,“茜茜,很高兴能和你聊这么多,但是我想我该睡觉了,明天还要赶路,你也早点休息吧。”

    “实在抱歉,我无意打扰你休息。”她说。

    “没事。”我说,“与你聊天挺有意思。”

    “谢谢你能这么说。”她说,“你能等一下吗。”

    她放下了听筒,我能听见那边嘈杂的声音。

    我下床去了浴室,一边抽烟,一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好几天没有刮胡子了,眼睛也多了一些血丝,整张脸憔悴不堪。

    等我回来拿起听筒,对面传来她的声音。

    “还在吗?”她说。

    “在。”我说。

    “我以为你会挂断。”她说。

    “我没什么要忙的。”我说。

    “这个号码,你应该能看见我的手机号码吧。”她说,“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记下来的。”

    “我身边没有带纸笔,况且……”我没有说下去。

    “好吧,你要睡觉了吗?”她说。

    “是的,我应该睡觉了。”

    “我想也是,正经的人在这个点都应该睡觉的。”她说,“再见,晚安。”

    那边忽然安静了,我听得到她的呼吸声。

    我们谁也没有挂断电话,过了一会儿她说:

    “我知道这样很唐突,但是要是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出来见一面,就一会儿。”

    “这样恐怕不太好。”我说。

    “就一会儿,届。”她说,“我喝了酒,开不了车,没有人送我回家。我很害怕,我希望你能来。”

    “我既没有钱,长得也不帅。”我说。

    “求你不要这么说。”她说。

    “我真的很糟糕。”我说。

    “我告诉你地址,在沃克大街26号,你一定要来接我,行吗?我还有一些话要当面告诉你,一些很重要的话。”那个女人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说,“我不一定会去。”

    听筒那头没有声音了,她挂断了电话。

    我在床上坐了一会儿,想着电话的是否会再次响起,然后她告诉我那只是一个玩笑。可是过了十分钟,她没有再打过来。于是,我起身穿好衣服,拿上钥匙和钱包,朝房门走去。

    我在沃克大街上一边转悠,一边数着门框上的门牌。沃克大街26号是一家酒吧,酒吧内喧闹嘈杂,即使隔着车玻璃,我也能听见节奏强烈的重金属音乐。我把车停在路边,然后走向酒吧的正门。酒吧里光线昏暗,从吧台到舞池到处都是人,要在这些人当中找到一个刚认识半小时并且没有见过面的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走到吧台,询问身边的一位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女人。

    “很抱歉打扰你了,”我说,“你认不认识一个名叫茜茜的女人?”

    “你来酒吧要做的第一件事情不应该是找女孩子搭讪,你应该向服务员要一杯酒。”那个女人说,“你不常来这种地方吧,苦艾酒还是干玛提尼?”

    “干玛提尼,谢谢。”我说。

    那个女人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我,然后笑了起来。

    “你没有自己说得那么不堪,长得挺英俊。”她说。

    “你一个人?”我问,“男朋友不在吗?”

    “我没有男朋友。”她说,“你希望我有男朋友吗?”

    “我不知道。”我说。

    “人们总是说自己不知道,其实他们一清二楚。”她一字一句地说,然后喝了一口酒。

    “是你让我来的。”我说。服务员端给我一杯干玛提尼。我拿着酒杯,却很久没有喝一口。当我看向天花板的灯光时,我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那个夜晚的灯光,然后我放下了酒杯。

    “茜茜是你的真名吗?”我问她。

    “名字只是代号,并不重要。”她说。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你知道的,我在这个点应该睡觉了。”我说。

    “如果你着急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走。”

    她喝完酒,拿起身旁的手提包,朝门口走去。我跟在她的身后,同她的步伐保持一致。门口的壁灯灭了一盏,还有一盏也很微弱。我们坐上汽车,她告诉我方向,我一声不吭地开车。

    她摆弄着车上的小物件,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最后她拿起一张CD问我。

    “古物?”

    我看了一眼她手里拿的CD,封面上有卡拉扬的照片。

    “你在哪里找到的?”我说。

    “就在这里。”她说。

    她指着车座边的盒子,那个盒子里面塞满了各种杂物。

    我没有说话,无论是对她,或者是对卡拉扬,我什么也不想说,仿佛高速列车失去了动力。

    “你打算去哪?”她说。

    “送你回家,然后回旅馆。”我说。

    “不是这个。”她说,“你不是本地人,过了今晚你就要走,准备去哪?”

    “还没想好。”我说。

    “一时冲动跑了出来?”她说。

    “这样说也未尝不可,不过跑出来是早晚的事情,跟冲动没有关系。”我说。

    “男人真是冲动的动物。”她说,“轮到你问我了。”

    “问你什么?”我说。

    “随便什么。”她说。

    “好吧,”我说,“你在这里住了多久?”

    “有五年了。”她说。

    “五年来都没有离开过吗?”

    “每年冬天,我会去一次北边,我外祖母住在那边,我得去看望她。”

    “不赖。”

    汽车拐进一个街道,街道的两边是装着防盗窗的居民楼,车灯一直照到街的另一头。

    “到了。”她说。

    我在一幢六层高的小楼前停下,这是一幢普普通通的楼房,看起来有一些年头了。

    她打开车门。我以为她要下车,可以她却转过身抓住了我的手。

    “上去坐坐。”她说。

    “时间不早了,而且我明天还得赶路。”我说。

    “非走不可吗?”她说。

    我真的非走不可吗。我问自己,可是我也不能确定。

    “上了坐坐无妨,只是喝一杯茶而已,没有别的。”她说。

    “好吧,不过就坐一会儿。”我说。

    她开门出去。我拔出车钥匙,打开车门,然后下了车。她站在大门前等我,一直注视着我。

    “你没有带钥匙吗?”我说。

    她摇了摇头。

    “身体不舒服?”

    “不是。”她说。

    我环顾四周,周围没有一点动静。楼道里的灯亮了,我们走进去,脚步声在寂静的深夜特别响亮。我们走到三楼,然后出了楼梯间,在左手边的房门前停下。

    “我瞒了一件事。”她说。

    “什么事?”我说。

    我看着她,一点不自然的神情出现在她的脸上。

    “我有一个女儿。”她说。

    “你有一个女儿?”我重复说。

    “很惊讶吧。”她说,“当我跟别人说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也会和他们一样惊讶。”

    “我会吓到她的。”我说。

    “不,”她说,“她应该已经睡着了。”

    “她一个人在家吗?”我说。

    “是的。”她说,“就只有我们母女。”

    “可是你在酒吧喝酒,而且还……”我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口。

    “我是一个不称职的母亲。”她说。

    她打开门,房间里静悄悄的。我站在门口,挪了挪脚,犹豫是否进去。卧室的门突然打开了,一个小女孩跑了出来。女孩穿着睡衣,头发刚好到肩膀,她站在门口,好奇地望着我。

    “你是我妈妈的朋友吗?”她说。

    “是的。”我说,“你妈妈说你应该睡觉了。”

    “她让我先睡觉,可是我睡不着。”

    我看了一眼茜茜,她正在鞋柜前换鞋子。我又看向小女孩。

    “你叫什么名字?你妈妈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

    女孩没有回答我,于是我又问了一遍。

    “你叫什么名字,告诉叔叔好吗。”

    “可云,”她说,“可爱的云儿。”

    “我记住了。我能进去吗。”我说。

    她站在门边,好奇地看着我。

    “你一定是飞行员,是吗。”她说。

    “不是。”我说,“我是一个变鸽子的魔术师。”

    “哇呜,酷毙了。”她说。

    “你是从学校里学到这个词的?”我说。

    “是的,同学们都这样说话。”她说,“你要穿什么,猴子还是河马?”

    “河马就好了。”我说。

    她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印着河马的拖鞋,然后弯下腰,放在我的前面。

    “我想当一名飞行员。”她说,“我写在日记里了。”

    “为什么你不让叔叔进来呢。”茜茜说,“你该去睡觉了。”

    “我马上就走,”我说,“我不能待很久。”

    “你进来坐一会儿,”她说,“我先哄孩子睡觉,然后我们再聊。”

    “我得走了,”我说,“你已经到家了,所以我该走了。”

    我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表,但是光线太暗,我没有看清时间。

    “等会儿我会给你倒一杯茶。”她说,“然后我哄完孩子之后,我们再聊。”

    她带着女孩回了卧室。我觉得我不该一直站在门口,要么离开,要么进去。犹豫了一下,我选择了后者。等我轻轻地把门关上,我才开始观察起房间。一张三米多长的沙发摆在客厅的中央,正对着沙发的是一台电视机,电视机上边的墙壁上挂着很多相框,其中大多数是素描和油画,只有几张是照片。我走到那几张相片前,仔细地观察相片里的人物和建筑。那些照片拍的是同一个女人,我看了很久才认出那是茜茜。那时,她的头发乌黑柔顺,脸上也仅是画着淡妆,俨然一个亭亭玉立的文静女孩,而不像如今这般粉艳。但是更大的变化,或许是这个女人在不同的时期所隐喻的理想和现实的关系。她站在图书馆前,身穿学士服,戴着学士帽,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我猜不出她是因为毕业而高兴,还是为了高兴而高兴。其中一张照片是她站在图书馆前面的草地上拍的,不知为何,我注意到了那个图书馆,而且看起来有点眼熟。大学的那几年,我每个月都会来这里借几本小说,尽管各大高校的图书馆相差无几,而且我对建筑物也缺乏辨识力,但是在整个大学时代里,唯独这幢十三层的建筑物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迹。我意识到她跟我是一个大学毕业的,我看了一眼照片左下角的日期,恰巧是我入学的那一年。

    卧室的门把转了一下,门开了,那个女人走了出来。

    “你渴吗?”她轻声说。她慢慢地走向厨房。

    我看见厨房的灯亮了,那是一间不大的厨房,她从冰箱里拿出茶叶,我注意她的每一个动作,直到她端出一杯热气腾腾的茶出来。

    “你口渴吗?”她问。

    “不,”我说,“不是很渴。”

    “茶已经好了,有点烫,我放在桌上吧。”她说,“为什么你不把外套脱掉呢,屋里挺暖和。”

    “不要紧。”我说,“你介意我在这里抽烟吗?”

    “当然不会,我喜欢看男人抽烟的模样,请抽吧。”她说。

    我想了想还是算了。我拿起桌上的茶杯,茶水依旧很烫,我只好又把杯子放下。

    “我对你很好奇,”我说,“希望你能原谅我这样说。”

    “我能理解。”她说,“深更半夜把一个陌生男人留在家里的确容易让人误解。”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说。

    我们久久没有说话,天花板上传来抽水的声音。我看了一眼天花板,然后又看着自己的指甲。抽水声又响起了。

    “是你打电话让我送你回家的。”我说。

    “你想说什么呢,届。”她说。

    我清了清喉咙。

     “我想我不能待得太久,你知道的,我明天要赶路。”我说。

    “你要吃点东西吗?”她说,“这么晚了,人人都会感到饥饿。”

    她站起身,又去了厨房。我看着她从冰箱里拿出牛奶、饼干和蛋糕,然后她把食物都放在一个托盘里。

    我试了试茶的温度,已经不烫了。

    “你在哪里上的大学?”我说。

    “哦,这件事,”她说,“我差点忘记自己上过大学,那是北边的一个城市。”

    “那些照片是在毕业前拍的?”我说。

    “嗯,我想是的。”她转身看向电视机上面的照片,“日子过久了,我都快忘了。”

    “能理解。”我说。我喝了一口茶。

    “这很正常,”我沉吟片刻说,“谁都一样。”

    她微微一笑,贴着我的肩膀坐在沙发上。她的身上有一股干枯的兰花的幽香。

    “你呢,为什么要去南边?”

    “倒也没有特别的理由。”我说,“大概是因为美国人不找我当总统吧。”

    “你真有趣,届。”

    她拿起一盒牛奶,慢慢地插入吸管,然后一边喝,一边看着我。她的眼睛是深褐色的,像能把这世上最沉重的事物容入其中,包括我。忽然,我又闻到了浓郁的花香。那是从十分遥远的地方飘来的香味,使我想起了同样遥远的女孩。我闭上眼睛,伸手抱住她,开始吻她。她似乎一直在等待这个吻,没有拒绝。

    穿过田间的小路,沿着两边种满竹子的小河不停地走,我能看到远处的孩子在踢球。他们跑向堆满秸秆的田野,其中一个孩子把球高高踢起,他们又追着球跑回来。田野的中央插着一根彩色的旗子,旗子在风中摇摆不定。有人拔起旗子,朝其他孩子挥舞了几下,然后他跑到远处把旗子插回地上。入秋了,阳光变得柔弱无力,清冷的风从东边的山林吹来,吹过我的脸颊。

    “届,”有人叫我的名字,“这里。”

    我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田野边上有一个大草堆,草堆的一侧蹲着两个人,那是喜喜和美雅。

    “你站在那里干什么。”喜喜问我,“外祖母让你喊我回家吃饭吗。”

    我只是看着她,没有说话。

    “快来姐姐这儿,别一个人站在那里。”她说,“他们会把球踢到你的身上。”

    喜喜站起身子,然后朝我走来。她翻过足有一米高的土坡,走到我的身边。

    “怎么了,届。”她说,她蹲下身子,用双手抚摸我的脸颊。我的脸冷冰冰的,她的手很暖和,我能闻到她身上的兰花香。

    “跟着我。”她拉起我的手,我们一起走下土坡到田地里,可是土坡比我还高,我不小心绊倒了,身子滚了下去。喜喜没有抓住我,我一直滚到了草堆前。喜喜冲到我的身边,扶我起来。我的身上沾满了杂草和干泥土,她一边拍打我的衣服,一边说:“下坡的时候要小心,我说过很多遍了。”

    美雅走了过来,她的眼睛很漂亮,头发留到肩膀,脸上画着淡妆,她和喜喜都是县立高中的学生。

    “你弟弟一直这样笨吗。”

    “他不笨,”喜喜说,“他只是不愿意说话。你不可以说他笨。”

    “你平时会照顾他吗,他应该在上小学吧。”

    喜喜蹲下来为我拍去裤子上的泥土。

    “你在看什么。”喜喜说,“你想跟他们一起踢足球吗。”

    田野的另一边,那群孩子把球踢得很高,球飞到了另一片田野里。

    “他们会伤到你的,如果你就这样跑过去的话。”喜喜说。她握住我的手,带我到草堆后面。“蹲下吧。”她说。

    我蹲下了。

    美雅站在我的身后,她的身上有一股让我讨厌的香水味。

    “你打算什么时候答应他。”美雅说。

    “我还没有想好。”喜喜说。

    “你也喜欢他,对吧。”美雅说,“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肯答应他呢。”

    “我不知道,”喜喜说,“我只是还没有想好。”

    “你担心你的外祖母会拿鞭子打你吗。”美雅说。

    “我不怕,”喜喜说,“而且她不会打我。”

    “不,她会打你,她以前就打过你。”美雅说。

    “那是小时候,”喜喜说,“现在我长大了,没有人可以管我了。”

    “希望你能在你的外祖母面前说这些话。”

    美雅走到喜喜的身边,她也蹲了下来。

    “找到了吗。”她说。

    “应该就在附近,”喜喜说,“他说会放在这里。”

    “他有告诉你那是什么吗。”美雅说。

    “他只是让我来找,没有告诉我那是什么东西。”喜喜说。

    “也许他想要给你一个惊喜,男人总是想要给女人惊喜,这样他们就会有成就感。”美雅说。

    喜喜把手伸进草堆,她找了一会儿,可是没有找到。

    “你愿意帮姐姐找吗。”她对我说。

    我蹲着没有动。

    “如果他想要让你找到的话,就不会把东西藏到草堆里面。”美雅说,“他只会放在最显眼的地方。”她开始四处环顾,然后像找到了宝藏一样发出惊喜的叫声,指着草堆边缘的一个地方喊道:“在那儿!”

    顺着美雅手指的方向望去,我能看见一片枯草堆,枯草的上面放着两块拳头大小的石头,那明显是不久之前有人放上去的。

    喜喜跑了过去,她好像很兴奋,我可以看见她脸上的笑容,她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又闻到了她身上兰花的香味。

    她把石头弄到一边,拨开干草,拿出里面的东西。那是一封信。我看着喜喜拿起信,只是她没有立刻打开,而是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看看里面写了什么。”美雅说。

    “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喜喜说。

    “不要害羞,快打开让我看看。”

    美雅伸手去拿,喜喜一下子就跑开了。她跑得很远,我以为她就这样跑开了,永远不会回来了。于是,我哭了起来。

    “他怎么了。”美雅说。

    “他以为我不回来了。”喜喜说。

    喜喜回到我的身边,她抱着我,在我的耳边说:

    “喜喜再也不跑了,喜喜永远陪在届的身边,不要哭了,好吗。”

    她说要一直陪着我,于是我就不哭了。

    “他总是这样吗。”美雅说。

    “他只是不想我离开。”喜喜说。

    我看见明站在山坡上,他正在找我们。天快黑了,外祖母让明来叫我们回去吃晚饭。

    “喜喜,快点回来吃饭,”明喊道,“不然外祖母又要打你的屁股了。”

    “才不会呢,我已经十六岁了,外祖母才不会打我,你这个骗子。”喜喜说。

    明从山坡上跑下来,他跑得很快,让人当心他会跌倒。

    “我十七岁了,大你一岁,所以你该听我的,赶快回家吃饭。”明说。

    “我现在还不饿,而且天还没有全黑,我不想回去吃饭。”喜喜说。

    “你一个女孩子在外面瞎混什么,是要和哪个混蛋偷情吗。”明说,“快点跟我回去,不然我就打你。”

    “我已经长大了,总有一天我要离开这个家,跑得远远的。”喜喜说。

    我又哭了起来。

    “不要哭,届。”喜喜说。

    “你还嫌不够丢人吗,你要是敢跑,我就敢打你。”明说。

    喜喜松开了我的手。我的手一阵冰冷。她跑向田野的另一边,明追了上去。明跑得很快,不一会儿,他就追上了喜喜。明一把抓住了喜喜的衣服,把她拽倒到地上。

    喜喜从地上爬起来,她朝明冲过去,把明也撞倒在地上。

    “你们要是再打架,我就跑去告诉你们的外祖母。”美雅说。

    “你要是告诉我的外祖母,我就把你早恋的事情告诉你妈妈。”喜喜说。

    美雅说如果他们不打架的话她就不会跑去告诉我们的外祖母。于是喜喜和明不打架了。

    我们爬上小坡,顺着田间的小路走回家。喜喜牵着我的手,她的手暖呼呼的,摸着很舒服。明好像在赌气,独自在前面走着。

    浓重的暮色笼罩了远方的群山,人与建筑的形象逐渐变得模糊不清,只有流水声在夜里变得无比清晰。

    天气渐冷,我的身上又多了一件毛衣。外祖母从春天开始就为我们织毛衣,她先是为我织小毛衣,然后为喜喜织粉红色的毛衣,最后为明织蓝色的毛衣。在过去的几年,她总能在立冬前织完所有的毛衣,但是今年却迟了几天。在我的印象里,她总是坐在炉灶边,一边看着炉火,一边织毛衣。等到大铁锅里的开水烧得沸腾,她便起身把三个颜色不同的开水瓶整齐地摆在地上,然后用水瓢打起大铁锅里的开水,准确无误地灌入开水瓶中。之后,她洗干净从地里摘来的青菜,往锅里倒入一些油,开始炒菜了。明和我从房间里出来,我们走到炉灶边,外祖母对我们说:

    “怎么了。”

    “届想出去玩一会儿。”明说。

    “你们难道不知道外面有多冷吗。”外祖母说。

    “听见了吧,我们不能出去。”明对我说。

    于是,我哭了起来。

    “不要哭了,届。”外祖母说,“你知道我最疼你,可是现在外面太冷了,就算是大人都会被冻得手脚冰凉。而且,那些踢足球的孩子不会出来了。”

    “我们回房间下象棋吧。”明说。

    我站着没有动,一直在哭。

    “他怎么了,一直哭个不停。”外祖母说。

    “谁知道呢。”明说。

    “如果他想出去的话就让他去吧,就出去一会儿冻不着他的。”大山舅舅说,他刚从菜市场回来,手里抓着一只鸡。

    “你刚回来,应该知道外面多冷,他还只是一个身体虚弱的孩子。”外祖母说。

    “您应该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孩子们的身体可是比您想的要结实得多。”大山舅舅说。

    “我这个半只脚跨入坟墓的人已经管不了你们了,等我死了以后,真不知道谁还能照顾这个可怜的孩子。”外祖母说。

    “瞎说什么。”大山舅舅说,“明,找一副手套给你表弟戴上。”

    “好的,爸爸。”明说。

    明从抽屉里拿出手套,那是他小时候的手套,小拇指处有一个洞,看起来像是用剪刀故意剪破的。

    明为我戴好手套,我不哭了。他领着我向门口走去。

    “别在外面待太久。”大山舅舅说。

    “知道了,过一会儿我就带他回来。”明说。

    我们走出大门,穿过庭院,走下阶梯,然后沿着左边的小路往前走。

    两边的房屋冷清寂静,房门紧闭,似乎邻居们不想让寒风钻进他们的家中。

    明指着树上的一个鸟窝说:“瞧,来年春天我们可以爬上去抓鸟。”

    我们一直沿着小路往前走,小路弯曲不平,地上有许多碎石子,从这里向前眺望,能看到几千米以外的景色,前方是大片的田野,没有建筑物的遮挡。

    “你就不能把手套戴好吗。”明说,“如果你不想在过生日之前把手冻伤的话。”

    明重新为我戴上了手套,可是过了一会儿之后,我又把手套摘了下来。

    “你为什么就不肯听话呢。”明说。

    一辆黄色的公交车缓缓地驶来,然后停在路边的站牌前。喜喜从车上下来,她背着双肩书包,朝我们这边走来。她看见了我们,我们也看见了她。于是,她跑了过来,书包在她背后不停的摇摆。

    “届,你怎么出来了。”喜喜说。

    她蹲下来,搓着我的手。她的手很温暖。

    “你为什么不戴好手套。”她说。

    她为我戴好手套,这次我没有摘下。

    她站了起来,对明说:

    “今天这么冷,你带他出来干什么。”

    “他自己要出来,外祖母不让,他就一直哭,最后就让他出来了。”明说。

    “你为什么要出来呢。”喜喜对我说。

    我紧紧地抓着她的手。

    “你是在等我吗,”她说,“你是在等喜喜回来吗。”

    “快点,我们快点回去吧,天可真冷。”明说。

    “我还不想回去,”喜喜说,“我还要在外面待一会儿。”

    “你已经待得够久了。”明说,“你不想让外祖母和爸爸担心你吧。”

    “你就说我们会在晚餐之前会回去的 。”喜喜说。

    “随你便,反正我要回去了,大冷天呆在外面真是受罪。”

    明沿着小路往回走。

    我听见天空中的引擎声,引擎声由远而近,然后又渐渐远去,好几次我抬头望去,却总是找不到声音的来源。

    喜喜牵着我的手,我们朝另一条路走了十分钟。前面出现了一栋房子,喜喜说不要让其他人看见我们。

    “你待会儿在那里等我。”她说。

    我待在树下等她。她小心翼翼地走上阶梯,到处张望,像怕被别人看见。

    江伯父从西边的小路走回来,他的手里拿着一个草帽。

    我记得他给过我橘子,那是外祖母领着我去他家的时候,他一边问我的名字,一边把橘子塞进我的口袋里。我还看见江在屋里对墙打乒乓球,他的个子已经和他的爸爸一样高,长相清秀,有一点沉默寡言。我一直不喜欢他,那时我没能理解这讨厌来源何处,直到十多年之后的某一天,我开车经过南方的田间小路,忽然看见一幢与外祖母家一模一样的房子,我就想那会不会就是外祖母的房子,然后我想起了喜喜,想着这个从家里出逃的女人如今身在何处。直至那时,我才意识到,童年的不安和悲伤都是源于在这个田野的地平线上出现的女人。

    喜喜站在门口向屋里望去,她没有看见江的爸爸正要回来。

    江伯父往我这边走来,我害怕地躲在树后。

    “届,你躲树下干什么。”他问我。

    我害怕地蹲下了。

    “你是一个人跑出来的吗。”他说,“你的姐姐呢。”

    我抱着头,捂住耳朵。

    “你怎么了。”他朝我走近了几步。

    我大声地哭了,从地上爬起来,然后沿着来时的小路跑回去。江伯父在背后喊我的名字,可我没有回头。

    半夜醒来的时候,我听到窗户打开的声音。我掀开被子,下床穿好拖鞋。房间里黑漆漆的,只有房子外的路灯还亮着。灯光从窗户照进房间,在地面洒成一片。我看见窗外有一个人影,路灯下,她的头发乌黑浓密,像随意泼洒在画纸上的墨水。那是喜喜,我心想。我慢慢地走过去,悄然无声,她没有发现我。

      喜喜身穿一件白色的毛衣,她翻窗出去,然后站在窗外,没有穿外套也没有去其他地方。屋外冷极了,冷风透过窗户吹在我的脸颊上,让我打了一个哆嗦。今晚没有月亮,她出去不是为了看月亮,如果让外祖母和舅舅知道了,他们一定会用鞭子打喜喜。我又想去她在田野上奔跑的情景,她说:“喜喜在这儿,喜喜那儿也不去。”明追着她,把她推到地上,然后她又撞向明,把明撞倒。“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个家,”她说。她站着不动,我可以看见她呼出的白色水汽,她凝视漆黑的远方,群山中有几点亮光,那里有寺庙和僧人,但是我一次也没有去过那个地方。山脚下铺着一条绵延不绝的公路,也有正在施工的高楼,亮着大灯的汽车从东边开向西边,有的亮着灯,有的则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事实上,我们并不总在家门口眺望远处的景色,有时候,明会从仓房里推出一辆三轮车,喜喜抱着我坐在车后。我们穿过小路,到了更加开阔的大路,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远处的建筑,高楼的轮廓,汽车的灯光,那儿的灯光在我的记忆中是一片流动的景色,喜喜抱着我,我能看见她眼中的灯光,那让她的眼睛更加漂亮。在我的印象中,我们一共看了三次,最后一次是在今年的秋天,可也许并不止三次,只是让我印象深刻只有三次而已。那时喜喜带我出门,周围变得更黑了,她拉着我出了屋子,门又有一次关上。喜喜牵着我的手,我能听到我们的脚步声传得很远,微风吹拂着树木,沙沙的树叶声又让周围变得更黑了,就像我们第一次来到这里散步一样。

    也许上帝仅仅是戏弄她罢了,这是因为她爱我,即使我像一个傻子她也用尽全力不让别人当着我的面嘲笑我,而且还用温暖的手整夜整夜地搓着我的手。她应该不去管我,因为这样她就能省下很多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有一股与她的年龄不相符的忧郁气息。她真傻,我想。

    窗外传来了教堂的钟声。先是第一声,声音沉稳而庄重,之后的第二声也如第一声一样干净清脆,那声音不紧不慢,像一名预感到死期的老者,两个声音似乎在某一个时刻交汇在一起,那只是一个瞬间,亦如萤火虫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像火焰燃烧着生命,尽管那短短的瞬间在下一秒就消失在冰冷的没有尽头的黑夜中,而没有作为一件感人的艺术品挣扎着不去堕入死亡的深渊。我听到了那钟声,想起她带着我去教堂,我闻到她身上兰花的香味,她告诉我,我们不能做坏事,不然就会受到惩罚。然后我问她,如果我一不小心做了坏事应该怎么办,需要赎罪吗。于是她说你觉得应该赎罪吗。我说外祖母告诉我应该去赎罪。于是她说每个人都会犯错但是上帝给了我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否则人们又为什么要向上帝忏悔呢。然后我说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犯错。然后她说我是想要把上帝给我的权利完完全全地交还给他,我们不应该害怕犯错,因为没有人能不犯错。然后我说我希望和姐姐还有外祖母一起去更漂亮的城市,这样我们就能够摆脱过去的不幸从而过上更幸福的日子。她说她也希望能过上好日子。于是我说我以后一定会好好读书,因为这样一来我就能在大城市里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如果我真的做到了那么一切就会变成我们的希望的那样,以后我们再也不用担心被这个喧闹的世界逼迫。于是她说你有这样的想法我很高兴,但是我担心你对内心的想法,对性格之中的不稳定的因素,以及产生这一切的根本性的原因仍然缺乏深切的认知,每个人的头上都会带着这个阴影,姐姐也不例外,你所思考的是你与这个世界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你的意识不再是你独有的而会成为超出你之外的你无法控制也无法丢弃的东西。然后我说是这样的。于是她说如果你不能早点提防这种意识而把它发展成为人处世的经验,早晚有一天我们会像伤害别人一样被自己伤害。你的肉体不会有所改变,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你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就变老,而那件事就像每一次往桌上抛硬币,明天的太阳是新的,下一秒的想法是新的,每一次抛出的硬币也是新的。尽管你不愿意面对这样的事实,但是你最终还是不得不去面对。你早晚会明白的,不用像学钢琴的孩子一样受到各种教训,也没有人会逼迫你去明白这些道理,总有一天,也许你会极度厌恶那时的自己,难受到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然后下定决心要从某一处堤口跳入江中。你对这个世界毫无留恋,不管是家人还是朋友,或者是那些不断诱惑着世人的金钱与权力,你什么也不在乎,对于一个从小饱受阴郁折磨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是特别重要的。然后我说或许是这样的。于是她说这真的是上帝的惩罚从你出生起阴影就盘桓在头顶,很难说这是爱或者是恨,因为上帝不会预先告诉你那是什么,不管你接不接受你都要收下,它不会代替你承受苦难,就算你开始相信命运,也依旧只能在失望和绝望中做选择。然后我说我不想逃避而让其它什么来承受自己的命运。于是她说你应该记得你是我们家的希望,你生来不是为了让别人失望的。然后我说我会过好生活照顾好自己的。于是她说你只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生活就好而不要在别人的观念下生活,因为谁也不是为了别人的幸福而活着的。然后我说我会好好考虑的。于是她说我们是这个世上最可怜的人了,我们的绝望不是因为生命走到了尽头,而是因为无法逃避那些冰冷的已经死去了的时间。

    远处的钟声结束了。随着最后一声钟声消失在黑暗中,房间又恢复了寂静。窗外开始下起了小雨,飘飘荡荡的雨点打在车顶,发出滴滴答答的声响。我来到床头打开了灯。我脱掉一件毛衣,长时间开车的压抑的味道淡去了不少。我站到镜子前,里面的男人快认不得他自己了,他的眼睛黑漆漆的,看不出深浅。我打开行李箱,把里面的衣服全都翻出来,把它们一件件地摆在床上,然后重新折叠整齐。我抬起手腕,想要知道现在几点了,但是手表不在那儿,我记得我把手表放在桌上了,于是我又走到桌边看时间。正经人在这个时候都应该睡觉了,可是我还没有刷牙,我又打开旅行背包,从里面拿出电动牙刷,往上面挤了一点牙膏之后,我就去浴室里刷牙了。过了四分钟,我刷完牙出来,用纸巾擦干牙刷,把牙刷放进旅行背包里,拉上拉链,我躺上了床。我躺下的之后又想了想明天会发生的事情,这时我记起房间的门锁上了。明天服务员一定会敲得很响,这会吵醒旁边的客人。于是我开了锁,然后回到床上。我吃下一些药片,喝了一口水,把房间的灯关了,然后就躺下了。我听到了窗外的雨声,听到了黑夜的声音,听到大家在田野的声音,闻到了兰花的香味,这香味与童年的无数个夜晚一样,让人感到温暖、祥和,似乎一切又都流了回来,然后喜喜搂着我,说好孩子应该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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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七月的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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