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自由化是相对于实施金融管制而言的,即放松或取消金融业在利率、汇率、市场准入、经营范围、资本流动等方面的政策限制,将其完全交由市场去决定,金融自由化的原因在于经济金融的全球化,国际组织的推动和金融创新的需要。
金融自由化需要的必要条件有宏观经济稳定,财政纪律良好,法规、会计制度、管理体系完善,充分谨慎的商业银行监管,取消对金融体系歧视性的税负,此外,还必须有一些和监管配套的条件,包括合格的专业人才,加强对银行的审计监督,全面检查考核银行的贷款结构和贷款质量等。
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应该采取渐进式的金融自由化政策,其顺序应该先国内实际部门的自由化,再国内金融部门的自由化;先国内金融部门的自由化,再对外金融部门的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并不否认金融监管,主张政府的适当干预是必要的。监管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关键在于解决信息不对称。
作为金融自由化的政策手段,放松管制即废除或改变原有的各种限制政策,或放松原有的限制标准。
金融约束是指通过选择一组金融政策,如对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加以控制,对市场准入加以限制和对来自资本市场的竞争加以限制等,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制造租金机会,从而为这些部门提供必要的激励,促使在追逐租金机会的过程中把私人信息并入到配置决策中。金融约束论的核心思想是强调政府干预金融的作用,认为“温和的金融压制”是必要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