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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汉卿”被恶意抢注商标,UP主怒发视频吐槽,但有些观点是错的

“敬汉卿”被恶意抢注商标,UP主怒发视频吐槽,但有些观点是错的

作者: 隔夜说动漫 | 来源:发表于2019-08-06 18:08 被阅读2次

    最近B站最火爆的视频并非七月新番,也非各位UP主对《哪吒》动画的花式改编。

    你们想都不可能想到,在这样一个以二次元内容给用户提供娱乐享受度的地方,竟然被一则有关“工商纠纷”的视频给刷爆了。

    8月3日16点发布,截止今天为止也才过去3天,累计总播放量已然超过了1200W的程度,甚至被一众二次元粉丝称作为新的“镇站之宝”

    其实说到这里,相信各位二次元喜好者也都已然心有所会了。

    是的,说的就是B站大UP主“敬汉卿”发布的“怒喷自己名字被恶意抢注商标”的视频---

    《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维权的!》

    归结来说,在这段仅有6分多钟的视频里,UP主敬汉卿给我们罗列了某位不法商家用“商标注册证”去向他勒索“侵权赔款”的事情,甚至还一度做出要求UP更改名字,否则将会通过平台来对UP主进行“账号封禁”的警告。

    愤怒是理所当然的,尤其对于敬汉卿这样一位运营至今已有5年之久,粉丝拥趸也多达数百万之多的大UP主来说,如此“勒索”行为可不仅仅是对本人尊严的践踏,更是对他未来商业收益的一种灾难性阻挠。

    值得留意,如今这件事情已经发酵出圈,在今天的微博热搜榜单上也占有一席之地了---

    甚至作为平台管理者的B站官方,也同样予以了高度重视,强调一定会通过合法渠道去维护各大UP主的利益---

    总而言之,在各方的关注下,如今这件“恶意抢注”事情也能够暂告一段落,而敬汉卿这个UP主业应该可以继续顺畅的开展自己的视频业务了。

    不过,闹剧固然已经过去,但在我观看敬汉卿的这则怒喷视频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几个被各大网友乃至UP主自己认知错误的观点。

    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愤怒”“焦虑”,也将原本一件并不那么可怕,或者说本该可以避免的事情,深化成了如今这个模样。

    所以,我们不妨一同来了解一下吧---

    其一,名字不等于商标。

    在敬汉卿视频的一开始,这位UP主就直接将勒索者的事情给通盘交代了,而且为了说明整件事情的荒诞和不可理喻,他甚至还掏出了身份证,公示自己的名字就叫做“敬汉卿”,并抛出了一句:“XXX告诉我不能继续使用自己的名字了”。

    事实上,上面这段内容UP主是没有搞清楚“姓名”“商标”的区别。

    前者只是用作个人的标识,是不具备任何的法律约束效力的(违禁字不允许使用),而后者则是用作商业用途的标识,是消费者辨识商品的首要媒介之一。

    尽管这位UP主在视频中细无巨细的讲述自己已经在“名字查询网站”上反查过全国与自己同名的人并不存在。但不好意思,就算全天下只有你一个人用这个名字,那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阻挠“商标注册”工作的开展---详见黄振龙,徐其修,李宁等品牌。

    当然,凡事也有例外,比方说某些具备特别崇高社会影响力的明星(比如姚明),那么在相关联的商业领域中“体育用品,服装鞋帽等”,都会天然具备抵抗被注册的风险。

    但鉴于如今的二次元影响力有限,所以即便是B站的百万粉UP主也就不太可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咯。

    可以看到,注册日期临近的“姚明”商标,服装和健身器材类目都被驳回了,而手工器械类目却能够成功注册。

    另外,值得留意上面这段话说到的“相关商业领域”这几个字,而这也是第二大点要说的事情---

    其二,商标分为45个类别。

    本次对B站UP主造成影响的商标事实上是“第41类---教育娱乐”类别的商标,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从服务列表一栏可以看到,这基本是切中了UP主制作和发布在线视频的命脉。

    而且从申请时间(2018.5.29)以及注册公告日期(2019.2.28)可以明确得出这款商标被商家成功注册的事实,也就是说他已经具备在上述服务项目上的“品牌专享权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禁止他人对这个名字的使用(但凡事也有解决方案,下文会说到)。

    不过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今在商标注册系统能够查询到的“敬汉卿”商标可是多达7个---

    从酒精饮品,到方面食品,鱼肉食品,广告销售,服装鞋帽等等均有涵盖。

    是的,这些“其它类别”商标并不会对这位B站UP主现有的视频业务造成影响,但值得注意,如今的内容创业和网红经济不都会逐步朝向“电商化”运营吗?

    吧对于敬汉卿来说,真的能够确保自己不在未来的某一天开发宅男们喜欢的“方便面”亦或者印有自己头像的T恤和帽子等等吗?

    那怎么办?我可以坦白告诉你们,这个事情真的很棘手。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进入到第三个关键点---

    其三,如何解决被恶意抢注的问题?

    在敬汉卿的视频当中,我们已经了解到这位UP联系上相关的律师,也进行相关的证据收集了。

    不过就在说到这个过程的时候,敬汉卿又对相关部门要求他罗列“证明自己人气”的证据的操作吐槽了一番(饶有一种某某部门要求你证明你是你自己的味道)---

    这是理所应当的吐槽反馈吗?不,这其实是不理解专业知识而造就的一种不理性表现。

    在前文我已经说过“名字和商标”压根就是两回事的这个事情了,而鉴于商标申请是厘分成45大类的,彼此之间也甚少有交集(相同的名字在一个类别注册了商标,别人家也可以在另外类别继续注册)。

    所以站在审核者为了“维护真正的商标所有者利益”的角度来看,有什么理由你敬汉卿拿个身份证过去就能够让商标局给你撤销“在先注册的商标”呢?

    别忘了,别人家在注册“敬汉卿”商标的时候可也是经受了一连串审核的。

    好了,揶揄的话不多说,归结来说,上述内容道出了为自己争取商标的一种合法途径---

    “商标无效宣告”:要想无效宣告能够成立,那就必须罗列尽可能多的,有说服力的,能够证明你在他人申请之前就已经使用对应名字的证据,越是大范围和广知名度的使用就越有用。

    鉴于这个认识,我胆敢肯定敬汉卿绝对能够凭借他在B站5年深耕到的数百万粉丝的影响力,彻彻底底的将这个注册于上年年中的商标给无效掉。

    不过对于另外那几个类目的“敬汉卿”商标来说,就不一定能有如此笃定的可能性了。方法有两个:

    1.虽然业务不是直接挂扣,但也同时可以用“知名度”去尝试无效一番,顶多也就是花个几千块罢了。

    2.可以苦等三年,如果对方注册商标后一直都未有使用,那UP主就可以通过“撤销三年不使用”的申请,去对“敬汉卿”商标进行无效注册,然后反手将它申请回来。

    这两个方法都是挺被动的,成功率也不是很高,所以归结来说:拥有长远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能够在创业初期就舍得发费数千大洋去为自媒体注册对应类目商标,这才是真正的能够彻底解决后顾之忧的手段。

    好了,上文便是本期要和你们分享的一些看法,内容最后我要特别为B站肯为UP主发声的行为点上大大的赞---

    毕竟在敬汉卿的视频中,我们也看到某某自媒体平台已经给这位UP主发送了“名字侵权”通告了。

    这是怎么回事?很明显,这就是某些平台只关注“商标证”而罔顾UP主是否早已使用这个名字的行为所造就的。

    所以说,B站勇于跳开某些具备法律效益的文件,直接就具体的事情予以分析,并承诺给予强有力的庇护。

    难道说还有比这更暖心的事情吗?

    今天内容就到这里,欢迎在下方评论区发表你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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