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气温骤降的夜晚,心里念叨着“燕地苦寒,燕地苦寒”,走进气氛压抑的小超市,买了一杯速溶奶茶。
我习惯先倒热水,再加奶茶粉。倾倒在热水上的奶茶粉会堆成小沙丘,沙丘从底部贪婪地吸食热水,最后却承受不住重量,反被热水吞噬。真是有趣。
当我在宿舍观看这有趣的一幕时,注意到手边未开封的糖包。不知道是怎样的冲动,我撕开糖包,开始向杯中加糖。这应该是我第一次撕开速溶奶茶的糖包,因为我从不加糖。
与大多数小孩不同,我小时候极讨厌甜食。糖果,蛋糕,饼干,甜馒头,我一并不喜欢。我的童年因此少了对糖果屋的幻想,少了许多童话性,也遭遇了不少麻烦。
过年在农村随长辈走门串户,主人总是热情地给小孩子抓一把爪子,一把糖,甚至是将糖纸剥开,将糖塞进小孩嘴里。我害怕违背大人的愿意,只得一边忍受闷人的甜腻,一边挤出一个腼腆的笑。
不仅外家长辈不会料到会有如此讨厌糖果的小孩,连我的父母也没想到他们给了我一身不溶糖的血液。
我从大人零碎的言语中得知,我两岁之前是随父母在广州的,只是我并没有那段记忆,只有农村老家土墙上那几张在广州某公园照的婴儿照勉强证实了那段历史。广东人嗜甜,却没能在我的婴幼儿时期趁机改变我不喜甜的根性。八九岁的寒暑假,我到深圳玩——那时候父母还在深圳工作。某天父亲兴致勃勃地带我去深圳某家知名酒店吃饭,去的路上他一边开车,一边极力赞美酒店菜肴之美。每当他讲到兴奋处,想象力丰富的我都会以为他要在车流中甩开方向盘。那时候还不懂广东食物的我确实被父亲一番激动的言语感染,期待不已。菜上了桌,却发现多是甜食,顿时泄气,懒懒地摆弄着空筷,心里满是被戏耍后的郁闷。父亲也觉得无趣,一边将一个虾饺塞进口中,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特意带你来尝尝粤菜,你居然一点也不喜欢。”母亲后来也和同事叹过:“这孩子居然一点也不爱吃甜的。”当时不觉,如今想来,倒有几分对不住他们。
而后几年,我再没去过深圳,我却用自己零星的记忆拼凑出对那个城市深深的思念,如乡愁一般。而对父母来说,那是他们厌倦了的背井离乡的生活,是他们年轻时一个错误的抉择。也许正是这个抉择,让他们不知道我喜欢吃甜,让他们多年后回乡谋生之时,仍似与我隔了几千里的山陵河溪小镇闹市。
我曾怀疑我是一个天赋异禀的小孩,我所看到的电视剧中那些天生异能的角色其实是对我的启示。味蕾的独特偏好就是证据之一。我不仅不喜欢甜食,也不怕苦味。我在很小的年纪爱上了苦瓜味,稍大时因为生病服用中药,连眉头也不曾皱一下。在那些无知的年纪里,这种与众不同的喜好足以成为我在众多小孩之间炫耀的资本,以至于有时候我会将不喜甜当成自己的一种原则而非习性。
在没有晚自习的小学时期,我经常在那幢108国道边的小楼里死死地盯着小镇傍晚的天空,想看清天空被夜晚浸透的动态。最后我发现其实我能看到的,总是无数个画面截图。我们无法看清天空如何一点点变黑,如我们总是不觉得同龄朋友在长高,如我不知道我是如何逐渐接受甜食,开始习惯甜腻腻的生日蛋糕,喜欢上广府人的糖水,甚至在看了某部韩剧后对“好丽友派”产生了巨大的兴趣。
高三春节时候,母亲为了犒劳久未归家的我,特意炖了玉米莲藕猪骨汤。母亲在广东待了多年,多少沾染上一些广东人的习性,喜欢在汤中加糖。因为知道我不喜欢甜,她总是刻意减少糖。加少许糖的汤滋味的确鲜美了许多。或许是因为太久没有做饭,厨艺精湛的母亲这一次没有控制好糖量,使糖实在过于甜了。母亲尝了一口,有些不好意思地问我:“是不是太甜了?”鬼使神差地,我竟一面用力地皱了一下眉以示太甜,一面极诚恳地说:“挺好挺好。”皱眉与语言都是发自内心的,并不冲突的,我也并非是要用语言来化解什么尴尬。我没有如几年前那样对自己接受不了的甜食垂头丧气,而是将汤喝得一干二净。小时候我并不知道那些给我塞糖果的大人与我有什么关系,如今的我却知道我与这个给我做汤的女人之间有一种微妙的关系需要我去维系。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需要心领神会,有的却要需要用热烈的方式表达,用眼耳舌身来接收。
当甜成为人们共同喜欢的滋味,甜就创造出人们共同的欢愉,甜由一种味道变成一种心情,一种气氛。在说“这糖真甜”的时候,我们也会说“这日子真甜。”
《红楼梦》中有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宴席,生日宴,节日宴,诗词宴,丧宴,婚宴。每一次宴席都牵连着一席人的关系。其中一回,因为贾府人对螃蟹共同的偏爱,史湘云做东道的困窘迎刃而解。人类在千百年时间里达成了许多共识,比如认为甜是好味道,这些共识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密切,让共处时光变得热闹。许许多的共识组在一起,便成了另一个词:世俗。
一年中绝大多数时候,我与父母都是被分隔在城市的两端,他们在那一端工作,我在这一端读书,中间空空荡荡的,是名叫“家”的房子。由于相见太少,每一次见面都是一场丰盛的晚餐。还好一家人的口味一致,母亲可以轻易地让每一餐都令人满意。
我和父亲都极爱吃苦瓜,他总是以此来证明我身上继承了他的优良品质。母亲做的苦瓜炒蛋是我很喜欢的一道菜。苦瓜切丁,鸡蛋搅碎,加盐混炒。有意思的是,苦瓜和鸡蛋都炒成粒状,颗粒分别,并没有什么粘连。有时候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会自己做饭,母亲做菜时我有时会一边学着。这道苦瓜炒蛋,我却始终没有学过,一直不知道怎么让苦瓜和鸡蛋分离得如此清晰。我喜欢苦瓜,也喜欢鸡蛋。苦瓜清苦,鸡蛋温润,两种味道在一道菜中相逢相会相知而不相干涉。这是多么完美的相处方式啊。
某天晚上,我吃过母亲的苦瓜炒蛋后,写了一篇短文,给朋友阿甲看了。我问她三次:“你知道我在写什么吗?”阿甲每一次都真挚地说:“知道。”我相信她是知道的,我也相信她与我达成了共识。只是那时候,我们已经相互渗透得太深,终于在一年之后,浸烂了我们之间的关系。
至今为止,我的生命还不过十九年。此刻能让我在笔尖上喜悦的是,我这十九年中,遇到了一个和我相处得如苦瓜炒蛋一般的人——当然这个人不是阿甲,而是阿丁。
在这个港乐式微的年代,我和阿丁因为对港乐的赤诚的热爱建立了可以称之为“朋友”的关系。我们算不上“密友”,各自有自己的“闺蜜”,也不会在心烦意乱之时找对方埋怨倾诉。乍一看,在那个同学情谊深厚的班里,我们只是很普通地关系融洽,时常互相安利一些歌,唱K时歌路一致。旁人难知,我们互相安利的歌,都是使自己心尖颤动的歌,都是我们想互相分享的感悟。
有段时间,我和阿丁因为接触太少,关系淡薄到生疏局促,直至后来又在K房里将彼此的热情激活。在嘈杂的K房里,我发现彼此都在短短的生疏的时间里改变了太多,我们都在各自的道路上走了很远。三个小时里零零碎碎的对话,却像促膝把酒倾诉通宵。不久后,在她十七岁的生日礼物中,我夹了一封关于“故人重逢”的信。我在信中写道:“故人重逢,欣慰的不是彼此都还与往日一样,而是各有改变却依然志趣相投。倒不像故人相逢,而像是萍水相逢而一见如故。”
高三一次班会上,我们准备了苦瓜汁作为惩罚。班会尾声,阿丁端来两杯苦瓜汁,在混乱纷杂的教室里,对我说:“干。”
实在是苦。
苦到喉咙里,苦到颤动的心尖上,苦到血液里。
苦到母亲的羊水中,仿佛这时,种下了我厌甜嗜苦的根性。
和我一起吃过蛋糕的人太多,但是和我干一杯苦瓜汁的,只有阿丁。
后来我得知,阿丁是不会吃苦瓜的。至于她为什么要和我干那杯苦瓜汁, 定然是因为那首《苦瓜》了。开始听《苦瓜》,被其中的“半生瓜”称呼感动。到了最后,才发觉最动人的应该是第一句:共你干杯举箸,突然间相看莞尔,盘中透着那味儿。
相逢相会相知而不相干涉。我很庆幸自己没有与阿丁成为密友,走得太近就总会有身上的刺扎到对方。做不成密友,却或许可以成为一生挚友。
阿丁的十八岁生日快到了。我想给她寄一盒手工点心,甜的。我要向这个与我有苦瓜之情的人,送上甜腻腻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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