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我家挺穷的,我就住在一个比较落后的小镇里,那里仿佛世外桃源,与外界的联系少之又少。我的童年,没有朋友,没有电视机,没有手机,没有游戏机,甚至没有课外图书,就更别说我跟文学有什么关系了。
或许正是因为没有,后来才会去渴望。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文字里的故事异常的着迷,我喜欢小学二年级那个每天下午都给我们讲格林童话的肖老师;我喜欢拿着字典去认我不认识的字,就像跟文字交朋友;我记得初次闯入姑姑家的阁楼发现很多陈旧的《读者》参考时的惊喜,我也记得从那以后我总会偷偷把那里当作我的秘密基地,闲暇的时候,喜欢躺在阁楼里的破沙发上拿着字典去看书里的人生百态。
小小的人儿啊,在不知不觉中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
其实,我小时候对看书的渴望挺强烈的。我记得我的第一本课外书是路上捡的,就是那种妇科医院作广告的杂志,我一边拿着,一边高兴地去一个一个字念出来。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有本课外书都是值得我们小伙伴炫耀好几天的事情,那个时候我们班家境比较好的小孩子,买了本参考书,大家都要排队借来看,如果你跟她关系不好,你还得等两天。我记得我看第一部好几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寻找前世之旅》的时候,我还在读二年级,那个时候刚学会查字典,我就捧着一个砖头大的工具书去读它们,当然,这小说还是我偷偷从我姑姑家那破阁楼里“顺”来的。
都说“行也思君,坐也思君”,小时候爱看书的我,还真达到了那种废寝忘食的地步。因为没钱,我只得省吃俭用地每个月省下两块钱,然后骑着我那破自行车,去城里买两块钱一本的盗版书,往往这些两块钱一本的手掌书呢,都是恐怖的惊悚故事,我非但不怕,反而觉得很有趣。自从我买到书后的那几天,我简直就化身书虫,我是行也看,坐也看,吃也看,连上厕所都兜着一本书,恨不得一整天泡在书堆里,谁打扰我,我就生谁气。
我渐渐地喜欢上了文字,文字渐渐地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养料。我是从小个留守儿童,是文字让我懂得,什么叫做爱与守望,让我懂得,爸爸妈妈有多么的不容易,他们并非不爱我;从小没有家长在身边,经常被欺负,自信心难免会有些受挫,是《简爱》中的文字让我看见了一个人的灵魂可以多么的坚强和倔强;文字是我的救赎,文字是我成长的记录……
看多了就想写,手痒痒。
我从三年级就开始写日记,至今已经有十年了吧,我把我每天的喜怒哀乐都记录下来,等我回头看的时候,发现自己早已长大成人,过去的悲伤是多么地微不足道,一切的敏感都无需再挂碍
我还记得,我的第一篇满分作文的题目叫做《我不渴》,那是我写的一篇叙述文,用的是欧亨利的手法,那是我六年级的时候,我就知道欧亨利了,这是不是很牛。从那以后,我就被各种推荐去参加写作比赛,但是由于我们文风有点不受拘束,获奖的机会还是不多的。
我开始都是瞎写的。
如果文学是一片浩瀚的海洋的话,那么我那时就连一片乱序的浪花都不是。我对文学写作真正有系统认识的时候是我初中的时候,那个时候我有个非常好的语文老师,我是她的课代表,她经常系统地培训我,她叫我什么叫说明文什么叫散文,什么叫插叙什么叫倒叙,什么叫对仗什么叫对偶……她每周末都会给我留一些观察生活的题,然后让我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把喜怒哀乐都写出来,但是她从来不给我打分数,只给我评语引导我下次怎么写。
我很高兴我能那么幸运遇见这么一位有耐心有想法的老师,经过她的教导,我发现写作就是一种享受,是一个分享的过程,是一个撕裂灵魂又治愈伤疤的过程,或许,文学的意义,就在于此吧。
秋日落霞,红遍西天,孤鹜齐飞,天水一色。赏自然之美,品文学之韵,悟人生之道。沉浸在文学的世界,你会发现“西天的落霞,齐飞的孤鹜”是文人笔下那最美的景致。文学确如茫茫人生中的小千世界,有令人如痴如醉的篇篇美文,亦有令人感同身受的缕缕情丝。文学如照进现实的一束光,它让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明亮。或许,因为文学的存在,我们的人生,可以留存得更为清晰、丰盈、久远。
我一直都爱文学,上高中后,我把中小学生该看的名著都系统地去看了,高考的时候,义无反顾地选了中文。选专业那个时候,大家都可能在纠结就业率啊,热门度啊等等,而我,只是纯粹地喜欢。因为喜欢,所以容易盲目,其实我也不知道我选择这条路是对是错,但是我知道,如果不选择的话,我可能会活的不快乐。
都说不忘初心,我会记得这一路我与文学走来的简单和纯粹,此生,与文学已经相爱相杀已久,剩下的日子,就与它相伴相随吧。
我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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