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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的模样,应是平等的姿态

贫困的模样,应是平等的姿态

作者: 张小呆 | 来源:发表于2016-11-07 22:19 被阅读299次

    01.

    “妈妈给我买了一双耐克球鞋”上了微博的热搜,讲的是一个贫困生因为妈妈攒钱给他买了双打四折的耐克球鞋,而被同学举报,学校为此取消他的贫困助学金的事情。

    无可厚非,这件事情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论。其实,关于助学金,一直都存在争议,有多少助学金给了那些真正需要的学生?有多少助学金侵犯了学生的尊严?有人说贫困生就该有贫困生的模样,言下之意,贫困生就不该和普通学子一样享有追求美的权利,享有最基本的人格尊严了么?其实,贫困的模样,应该是平等的姿态。

    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讲过一个故事,关于乞丐的。一个年长的富商,膝下无子,想找一个优秀的接班人。老者想到了一个方法,假装乞讨者在公园里乞讨,过往的路人多是一脸嫌弃的冷漠脸,他们匆匆的来来往往。偶尔也有施舍的人,高高地将硬币抛下,一个滑稽的抛物线,落在乞讨的碗里,敲击出响亮而又沉闷的声音。刺耳而又闹心,老者只是安详的坐着,淡然的微笑。直到有一天,一个穿着整齐的年轻人路过,看见乞讨的老者,停住了前进的步伐,缓缓地蹲了下来,将一张纸币轻轻的放进老者的碗里,还跟老者亲切的打声招呼。

    结局老套,无非就是年轻人成了老者的接班人。类似的故事,我们听到厌烦,然而毋庸置疑,存在即合理。老师说,尊重是平等的,即使是乞讨者也有尊严。他还意味深长的跟我们说,孩子们以后你们也要学会尊重别人,最高贵的施舍就是尊重。这样的影响总是潜移默化深远持久,后来再遇见乞讨者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蹲下去,轻轻地将零钱放进去,有时候则递到他们手中。因为每一个人,无论富贵还是贫困,都拥有等同的人格尊严。

    02.

    关于这件因耐克鞋被取消助学金的事情,有人支持,有人反对。文章里说“我曾听见最恶毒的话莫过于,贫困生就应该有贫困生的样子。我想问一下,贫困生是什么样子,是只能穿得破烂?不能有一点爱美之心?还是应该把尊严丢弃,然后在怜悯的目光下生存?”

    之前自己也有过类似的偏见,初中的时候,班里一名男孩子,穿着耐克、阿迪的运动鞋,却还领着助学金,为此课下的时候也曾和同学碎碎念,说的也是这样的话,穿着耐克还领助学金,真不害臊,都不知道把钱给真正需要的同学么。然而,后来接触了才知道,那两双鞋子已经穿了好几年,那是他爸爸生意还没破产前送给他的最后的礼物,他的爸爸因为抵不住破产压力自杀了。他说每次穿这鞋的时候,就会想起爸爸,就感觉爸爸还在陪伴着他。看着他强忍住的眼泪,我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无知的残忍。

    就像文章里说的那样,那不仅仅是一双耐克鞋,那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深爱。我们只是看到了表象,却未曾接触真相,又哪来的底气如此这般指指点点呢?有人说眼见为实,我就是看见他穿耐克鞋了,但是看到的只能代表事实,并不代表真实。更何况,每个人都有追求美的权利,单纯的看到耐克鞋的表象,而忽略其内在所包含的母爱与心酸的事实,就妄自评论是不是过于肤浅?

    03.

    学校选贫困生的时候,需要申请贫困的学生,自己对着班里的同学讲述自己申请的原因,还要进行投票划分困难等级并进行公示。申请原因无非就是自己家里怎么怎么,然后需要这笔钱来减轻家里的负担。有些虽是为了钱比惨,而有些的确是需要帮助。贫困与不堪本身就已经让人难受,再一次一次让这些申请贫困的学子为了助学金而自揭伤疤,告诉别人自己有多惨,将隐私血淋林的展示于众,然后自以为公正而善良的鉴定,恩,你的确很惨很需要这笔助学金,难道不是一件残忍的事情么?

    对于贫困生,他们的行为总是受到别人的指指点点。呦,贫困还穿新百伦;呦,贫困还出去过生日请客吃饭;呦,贫困还出去看电影;呦,贫困还怎么怎么,没有一点贫困生的样子。难道贫困生就应该是穿着土气邋遢,没有任何娱乐,只能啃着咸菜馒头,整天低质量的生活么?人穷就不该向往更好的生活么,父母能力有限就不能尽力给予自家孩子最好的东西了么?

    与之相反,有的学校贫困不是选出来的,也不是大肆宣扬公示的,而是根据学生卡的消费情况,将钱悄悄的打进需要资助的同学卡上。我觉得,学校这样做就很好。既保护了同学的隐私,维护其尊严,还能将钱花到真正需要的同学身上。毕竟助学金的作用就是帮那些有困难的学生建立自信的,而不是高傲的施舍。

    其次,社会上的资助者进高校,设立助学基金。对于他们高调宣扬做公益,不做评价,只是觉得在施予帮助时,也应该照顾到受助者的感受,以一种尊重的方式施加帮助。这样既能体现其公益,又能彰显其个人的素养。

    04.

    人格权是法律所赋予人的固有的为维护自己生存和尊严所必须具备的人身权利。每个人都具有人格权,法律也保护人格权。

    维护人格尊严,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在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则把人格尊严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加以规定。侮辱或侵害人格尊严的言辞,乃是以低于常人所能接受的歧视性的词语或形象贬损相对人,使之丧失一个普通人应有的尊严,处于“人之不齿”的境地。

    一个即使有严重问题的人,其也是不可侮辱的。更何况,正常的公民呢,难道就因为贫困本身,就该被歧视被侮辱被不尊重么?原本因为贫穷,就已经剥夺了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很多快乐,所以请不要再以贫穷去肆意践踏他们的尊严。

    古典说“请尊敬你身边的穷人们,他们也许不比你懒惰,不比你无能,仅仅是因为命运的安排而活的不如你光鲜。如果你陷入过命运的深渊,你也一定能体会他们的绝望。”

    没有同样的经历,很难理解,也不能妄加评论。只有真正深入才能理解,因为懂得,才会慈悲。其实,他们需要的不仅是金钱,他们更渴望的是精神上的帮助。最高的施舍就是尊重,所以无论怎样,请给予他们等同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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