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身边有一个不结婚、不工作、四处闲逛、一直在追寻所谓人生意义的亲戚朋友,你通常的反应是什么?羡慕还是鄙视?支持还是反对?
再进一步,如果这个人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恋爱对象、甚至子女呢?我们的态度又将如何?支持的等级更高还是反对的更加激烈?是为Ta排除万难力挺到底还是设置层层障碍倾尽全力使其回心转意回归正轨?哦,究竟什么是“正轨”?就是我们大多数人都在过的日子吧。
一
《刀锋》就讲述了这样一个“不走寻常路”的青年——拉里的故事。拉里是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尔的未婚夫,他是一个孤儿,在纳尔逊医生的监护下成长,与伊莎贝尔青梅竹马。大约十六七岁,拉里成了一名空军,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退役后回到美国,20岁与伊莎贝尔订婚。
拉里复员后,一反以往“热爱生活”的常态,既不上大学,也不找工作,靠一笔不算太高的年金(三千块),用自己的方式追寻人生意义,自称为“闲晃”。纳尔逊医生说:“这次战争使拉里变了。他回来时已经不是他走时那样的人。也不是说他年纪大了一点。他不知道碰上什么事情,连性格都变了。”伊莎贝尔说:“他给我一个印象,就像是个梦游者在个陌生地方突然醒过来,摸不清身在何处似的。”拉里为什么会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使他“连性格都变了”,并使他“突然醒过来”?是死亡。拉里在战场上亲眼目睹了死亡。死亡使拉里睁开了眼睛,苏醒过来,发现自己以往习以为常的生活毫不实在,如同梦幻泡影,一时不知所措。
关于“人生的意义究竟为何”,无数人思考过,哲学家、文学家、科学家、凡夫俗子、市井小民,甚至几岁的孩童都会问。毛姆喜欢追问这样的大问题,而且喜欢用一个对世俗生活反叛的人物来回答这样的问题,《月亮与六便士》是,《刀锋》是,还有不少他的短篇小说也是。
《刀锋》是毛姆四大长篇代表作的最后一部,是他年届70的作品,载誉很高。毛姆自己说:“写这本书带给我极大的乐趣,我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我终于可以一吐为快,对我而言,这才是最重要的。”
“刀锋”一词出自印度教圣典《迦托·奥义书》:“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探寻人生意义之路总是充满曲折,但凡问出这样问题的人,就已经无法再回到从前懵懂混沌的状态。小说中,人物的设定非常明确,拉里是那个反叛世俗生活,按自己的方式生活并追寻人生意义的人,毛姆对拉里无疑是褒奖的,拉里是一个看似没有任何缺点的人,唯一的问题就是不按常理出牌。故事中的艾略特、伊莎贝尔、格雷,都代表了与拉里截然相反的另一群人,是标准的俗人,追求现世的物质生活,被金钱名利所累,但也享受其中,他们都是拉里的反面,对拉里的选择不理解,不支持、不赞同、企图将拉里拉回正轨,但都以失败告终。
但一个作家,70岁的作品一定与30岁、40岁不同,毛姆对与拉里相反的一群人,并没有竭力的批判,虽然讽刺的笔触比比皆是,但多了宽容和理解。一个70岁的人看待人生,大概对其中的百般滋味皆是慈悲,怎样选择都可理解,都无可厚非。追求精神固然高洁,追求物质也并不卑下。因此,《刀锋》的故事并不如它的题目尖锐凛冽,反倒如涓涓细流,温和清润。
二
拉里无疑是那个舔舐“刀锋”的人,他在20岁正值青春年华之际,就放弃了追求所谓的成功,放弃大家认为的大好前程,一头扎进了图书馆,对知识孜孜不倦。
拉里做出这样的选择并非第一人,在历史上就有很多先哲放弃功名,或隐身山林或立地成佛。思考“人为什么而活”这样的大哉问,需要一个契机,有人是看透人间险恶,有人是登到人生顶峰,有人是被苦难折磨,有人是被现实拉扯。拉里的契机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朋友为救自己而死。不得不说,面对生死,总会让人灵魂震撼。不管怎样,这个人生的终极问题不断被提出,却并未有一个标准答案,因为正如美国存在主义心理学家欧文·亚隆所说,“意义”本就是充满主观色彩的概念,每个人认为的人生意义都可以不同,就如一部戏,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但毛姆给拉里设定了很多浪漫色彩:拉里是孤儿,没有家族的牵绊;他有固定的收入,虽然不多,但足以维持他物欲不高的生活;他的未婚妻虽然和他价值观不同,但最后依然尊重他的选择,甚至多年之后依然爱他;他英俊帅气受人欢迎,即使离经叛道,依然有朋友……拉里是一个进退自如的角色,他从未被世界抛弃,他在追求自我的路上除了受点穷之外,也似乎一路顺利,即便他因为精神上的思考陷入困顿,用体力劳动转换的时候,也是一种主动的选择,在矿上挖煤,居然还能遇到给自己思想启迪的同伴,甚至还有艳遇,一切都像一场奇遇记,一个大学生的gap年。也因此,《刀锋》虽然想写一个离经叛道的青年自我觉醒之路,但却似乎过于理想,与现实的碰撞蜻蜓点水,对世间的苦难鲜有涉及。
如果拉里有父母,有兄弟姐妹,需要供养一大家人,没有固定收入,再加上现实社会中可能遭遇的各种非议鄙视,他不得不为了吃饱饭而出卖苦力.....这些实实在在的困境才是很多追求精神世界的人会遇到的问题。毛姆让拉里一身轻松地去追求理想,所有的经历都带了一层滤镜,那种生活不禁让人羡慕,谈不上困顿、挣扎、痛苦,更没有在“剃刀边缘行走”的险境与磨砺。
拉里在印度修行开悟后,还是决定回到美国,去当一名出租车司机,这种选择实在有些讽刺——找到内心的明镜,然后一头扎进现实的洪流。虽然我不认为,拉里一定要去当一个印度的苦行僧才算功德圆满,但出租车司机真的是充满烟火气,行驶在拥堵的纽约街头,拉里是否准备把出租车当成布道场,和乘客讲讲人生理想和自我实现呢?其实对于这一点,毛姆在故事中也对拉里戏谑调侃,拉里到底是一个没有经历太多苦难的理想青年。
而真的被现实狠狠毒打过的人,不需要出走也能悟出别人悟不出的道。史铁生,在拉里为“人生意义”困惑的年纪被永远地困在了轮椅上,后来,他又患上肾病、尿毒症,病痛伴随了他一生,他开玩笑说:“生病是职业,业余写作”。
但轮椅人生让他对死亡、对生命、对活着有了无比深刻的体悟,他大概最常去的是地坛,《我与地坛》是我读过的最好的散文。史铁生说,有很多人因这篇文章来地坛寻找灵魂家园,但似乎并没找到,那份精魂实则在自己的内心而非一个地方。他说,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出走的拉里还是要回来的,投入地生活,在现实中的一分一秒中感受生命的律动,也许无需大费周折。
三
相比而言,毛姆对拉里的反面——艾略特、伊莎贝尔的刻画更鲜活生动。
艾略特,是伊莎贝尔的舅舅,一个靠自己努力爬上上层社会的社交家,一个讲究排场、追求奢华、时刻都在意自己的地位和名誉的“俗人”。他是美国物质主义的代表,但却总喜欢标榜自己是欧洲贵族,对社交充满热情,即使生命垂危,也依然在意是否拿到了一个知名贵妇的宴会邀请函,真是爱名利爱到骨子里。毛姆喜欢讽刺,这手笔在他的作品中随处可见,但毛姆并未对艾略特无情地批判,相反,故事中毛姆和艾略特的友谊一直持续,甚至陪伴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他一直称艾略特为“善良的老朋友”,艾略特对亲属的大方,对朋友的周到,他本人阅历的丰富,这些都是他人生中的闪光点。用世俗的眼光,他是一个“有能力”、“有本事”的人,什么事都能搞定,什么人都能接触。这样的人,虽然为名利所累,可笑可悲,但谁有能说他活得不真实不用力呢?
如果说艾略特爱慕虚荣,夸张虚伪又滑稽可笑,那么伊莎贝这就是真实生活中的你我。她优雅大方又善解人意,对拉里足够尊重,并未执念于改造自己的爱人,与更加合适的格雷结婚后,家庭遭遇经济变故,毅然与格雷共渡难关,不离不弃。虽然伊莎贝尔标榜自己为了拉里的理想牺牲自己的爱情,毛姆毫不留情地戳破她的伪装,指出她是为了“钻石和裘皮大衣”才放弃拉里的,但作为一个想要组建家庭、生儿育女的适婚女性,没有理由选择一个居无定所、漫无目的、四处“闲逛”的男人结婚。毛姆的作品中,女性往往不够美好,不是狰狞可怖,就是丑陋邪恶,最温和设定也是可怜可悲,但他对伊莎贝尔是喜爱的,他甚至直言对伊莎贝尔的美貌赏心悦目,即使她出言不逊,毛姆也不会恶语相向。而伊莎贝尔在毛姆的“宠爱”中也并非完美,她也会为了阻止拉里和一个妓女的婚姻而使用小心思小伎俩,她也会丈夫在场的情况下依然对拉里充满肉欲的渴望,毛姆呈现了这不光彩的一面,也因此伊莎贝尔显得丰满立体。
相对于在云端的拉里,艾略特和伊莎贝尔更可爱可亲。
浙江文艺出版社的《刀锋》封面上有一句话:有些人,会倾听内心深处的声音,并依此行事,这些人最终不是疯了就是成了传奇。
拉里称不上疯子,也不是传奇。
地坛在我,我不在地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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