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荷口香糖

作者: 西瓜jiang | 来源:发表于2017-03-09 00:19 被阅读0次

    有一种遇见,只有普通的问候,简单的交流,就像是一杯温度适中的白开水,没有绚丽的色彩,没有惊艳味蕾,但那一颦一笑,醉入眼眸,一字一句,温暖入心。故而健忘如我,却还是深深地记得与他第一次相见的场景...

    那天,我们是清晨八点多的航班,六点整,我准时被电话铃声吵醒,迷迷糊糊地接通,大脑当机,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而后,他在电话那头笑着嗔怪我“猪啊!快起床。”宠溺到肝颤!所以,我其实是被他这样温柔低哑的声线惊到,吓清醒的,我承认,我很喜欢他的声音,像极了冬日暖阳,熨帖人心。

    那时候的我,其实连他的照片都未曾见过,可是,他有我的,所以在网络上畅聊的这两个多月以来,我一直以为,他该是对我有好感的吧。是呀,原来我那么在乎他对我的感觉呢,毕竟,从第一次微信语音开始,我就已经迷恋上他的声音了。

    我永远记得他说的那段话是“田蕊同学你好,我叫陈晨,我真的没有自拍,这段语音可以作为补偿吗?”。哦,忘了说了,我们是在C大新生群认识的,当时我们的关系只是同城罢了,再者就是,我们约好要一起去学校!这就意味着,我们会比别的同学早些见面,故而,我昨晚,成功地,失眠了。

    我清了清嗓子,回应他,“好。”不自觉地攥紧了手机!

    他似乎心情不错,语气欢快,声线清朗,“那待会见咯!”

    “嗯,我先起床收拾,很快就到。”我边说边挣扎着从被窝里爬出来,站在冰凉的地板上,猛地打了个激灵,顺手关闭空调。

    “我正要出发了,到了等你,再联系。”从手机传来的声音可以感觉到他在走动,很静谧,有轮子滚动的咕噜噜的轻响。

    我轻笑,“好的,拜拜。”

    “拜拜。”

    钻出被窝,慌乱地洗漱完,应付完早餐,老妈用吹风机帮我吹干短发的时候,我顺手给陈晨发了三个困的表情,他立刻回复了我,“摸摸头。”我很受用地笑了,心底里的期待又多了几分,那时候毫无章法的狂乱心跳,我到现在都清楚地记得,有多么剧烈。

    作为独立的标志,我要求自己到校报到,也坚决不让家人送行。

    郊区高贵地盘踞着的国际机场,冰冷清凉,大厅阴冷的空气冻得我精神为之一振。我循着指示去取票,托运,然后迫不及待地按出他的手机号,“到了?”是他问的我。

    “嗯。”我四处张望,期待着一场有预谋的“偶遇”。

    “哪个门,我去接你!”

    “我已经取好票了。”

    “D区?”

    “是...”

    “嘀,嘟嘟嘟...”他挂断的?还是机场信号不好?

    我对着通话结束的手机屏幕愣了愣神,感觉有人轻轻拍了我的肩膀,便条件反射地回头了,没有心理防备地,正好撞进了他黑白分明的眼眸,娇艳的桃花眼,长相清秀,面带微笑,当真是,妖孽!

    电石火花的瞬间,那一刻,我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毕竟在严格意义上来说,那确实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啊。

    “陈晨!”我笃定是他,在这里能够认识的,只有他。

    “果然没有认错,田芯。”他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对着我,笑得一脸天真。

    我仰头与他对视,“拜托,我叫田蕊。”

    他一脸的不屑,“田蕊是别人喊的,我们自家人当然要喊田芯啦。”

    是的吧,就是在这一刻开始,我慢慢把喜欢二字融合成了沉沉的爱吧。田蕊爱陈晨,没有早晚,只是在刚刚好的时间里,在喧闹却又肃清的机场大厅,一个陌生的男孩,循着我的背影走来,然后告诉我,“甜心”是他的专属,于是我的心脏,就这样毫不犹豫地为他敞开了,毫无保留。

    果然,最初先爱上的人,是我,所以,才会输呀。

    在等待值机的时候,陈晨塞了一条口香糖给我,说是可以缓解飞机上下飞行时的变压症状,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是薄荷口味的,原本我并不喜欢的味道。

    一进入客舱,我就开始了迷迷糊糊的睡眠状态了,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死过去的,直到发放飞机餐的时候,邻座的大叔把我推醒,窗口外的阳光晃得眼睛难受,我把挡板拉了下来,扒拉了几口米饭,实在没什么食欲,掏出身上唯一可以入口的口香糖嚼了起来。

    经济舱的座位空间真是让人觉得憋屈,我借故去上厕所活络活络筋骨。陈晨跟我的座位隔很远,可我还是一眼找到了他,因为他也站了起来,看向我。

    排队的人不少,我们两个错着一个座位倚在靠背上,他伸了一个大懒腰,修长的手指已经可以够得到机顶了。

    “懒人屎尿多。”我很自然地想要埋汰他,即便我们仅是今日初见。是有这么一句话的吧,与君初相识,犹似故人归。也许,是我们的前世,定下了这一世的契约。

    他打了个哈哈,“你不也是!”

    “我只是活动活动筋骨。”

    “我只是看到你起来就跟着起来罢了。”他的声线带着初醒的沙哑,声音有点含糊,直灌入耳。

    那时候我是什么感觉呢,就好像有什么东西突然猛烈地撞击到了心脏最柔软的部分,撕开了缺口,不疼,痒痒的,能感觉到有一股股暖流弥漫在整个胸腔,压抑住我的呼吸。

    我尽力稳住自己的心跳,害怕暴露内心的想法,“变态跟踪狂吗?”

    “我乐意,你咬我啊!”他笑着,带着俏皮,秀气的脸蛋让他透着一股孩子般的傻气。

    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脑子抽的什么风,居然真的就抓起他的手,咬了下去,这导致后来每次说到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他都会强调这个喜感的画面:我口中含着的口香糖,和着一滩口水,黏在了他的手臂上!我囧然,从身上掏出纸巾,慌乱地帮他擦拭干净。他说我的手劲简直像在宰人,我吼他,“闭嘴,小心我毁尸灭迹。”与他不同,每次他提起这场“事故”,我都会想到,那是我们第一次的肢体接触,我的手掌攥着他的手指,温暖,修长。

    飞机到达C城的时候,正下着小雨,夹着风,呼啸着奔袭向刚走到机场自动门前的我们。穿着短袖的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这股陌生的寒意,反是让我有了实质感,三个多小时的行程,并非虚幻,我真的已经离开了A城那座温暖的南方都市了,现在,我真的得自己一个人在C城独自生活了呢。

    我低头看着陈晨从他的行李箱里,掏出雨伞,丢给我一件白色的运动外套,然后又把行李箱拉上,看着我。我把外套递还给他,他意味不明地看了我一眼,走近我,拿过我手中的衣服,双手环住我,一荡,披在了我身上,在我耳边,吐气如兰,“穿上吧,C城的气候不比在家。”

    “嗯...”那时候,我温顺的语气早就透露了我的小秘密吧,只是心细如他,也不能够懂得女生的小脾性。

    陈晨的运动衫对我来说太过肥大,搭在我的身上像是一条连衣裙,有清爽的肥皂味,好像还裹挟着家里的阳光的气息,暖暖的,呵,这旅程才刚开始,竟贪恋起南方温暖的气候来了。不过还好还好,我有他,我们一起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一起迎接我们的大学新生活,我们未来的四年里,会一起走着同样的路,当彼此的羁绊。有你在,真好。于是笑容悄然爬上眉眼,钻入心底,膨胀的,是满满的安全感。

    大概是刚下飞机就赶着坐上公交,累了的两人都不愿开口说话,唯有窗外的雨,淅淅淋淋的,好像不会停了。明明是九月的天气,C城怎么会这么可以这么冷呢。

    一路静谧,脑袋放空的我眼中只有陈晨挂着的耳机,他会听什么歌呢?鬼使神差的,便伸手去取下他一边的耳塞,他转向我,平视,微笑,我顿时竟有些慌了手脚。硬着头皮戴上去听歌,听出了,是《你的背包》。“你喜欢陈奕迅的歌吗?”我侧过头问他。

    “还好,偶尔听。”他应着,切了歌。“我比较喜欢五月天。”边说着,他取下另一边的耳塞,凑近我,很认真很小心地帮我戴上。

    对着这张突然凑近,放大了倍数的俊脸,我甚至可以看见他脸颊上细小的绒毛,霎时觉得呼吸着的空气都升温了。便是这般的亲昵举动,让我一步步沦陷的呢。

    所以,陈晨,一开始为什么要对我好呢?让我迷恋着你这些自然的关怀与亲昵,当成生命的养料,所以该说你腹黑吗?让我一点点深陷,无法逃离。

    大概最开始便只有我在演这场戏,后来,后来的我们,各自报到后便岔开了。军训,上课,社团,一点一点地,我们偏向了不同的轨道,归于平淡,也就只有我停留在原地,嚼着薄荷味的口香糖,不愿吐掉。

    爱上一个人,只需一眼,忘记一个人,赔上一世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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