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们这个小镇城最美的女孩。
她从师大毕业,被分配到小城唯一的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时,在小城里引起的轰动,不亚于一次小地震。这个轰动主要原因是,她成了众多男青年追逐的中心,并且这些追逐者中不乏才貌出从或家庭背累优越的青年才俊。
而他,那时是小城有名的混混,混吃混喝混日子,混的本钱是浑身使不完打架的劲。
他追她,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当代版。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他最后还是把她娶到手,成功的原因是他有他的“绝招"。他并不直接去追她,这样的话,他一下就会被她扫地出门,他去找所有追她的人打架,然后挥舞硬邦邦的拳头,警告大家离她远点。
之后三年,她成为男青年们可望不可即的孤岛。而他,最后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带着“红玫瑰"自由畅快地游过海洋,登上孤岛。她无奈地对知心好友说这就是命。
他居然从此变成一个勤劳顾家的男人,昔日打架的蛮劲,全涌到脑袋里,成了种种聪明的鬼点子,他开的塑料厂,几年间就成了小城的纳税大户。她每天开到学校上课的奥迪,是最早出现在学校里的私家车。他当然不再是人们不齿的混混,准大款的他已成许多妙龄靓女明暗示好的目标,但她始终是他手里的至爱,包括她的不她生育。
奥迪撞上大卡时,她正在深圳谈生意。等他回来,她只能永远在床上。
人们在猜测他们的末来,为他担忧,为她心痛。躺在床上的她,除了依然还是他心中的宝,更是他心中的痛。每天除了忙塑料厂的事每天就坐在她的床头,讲当时他怎么站在学校围墙外,羨慕不己的听她弹琴,下决心要不择手段的娶到她,每当这时,她苍白瘦削的脸上便会有一个浅浅的笑容,象一朵盛开的梨花,而每当这时,他就会看着她美丽忧伤的眼睛说:“你知道吗,那是我生命里最美的声音"
她终于还是熬不到第二年年底,在那个滴水成冰的早晨,她用微笑游丝的最后一口气,问把她紧紧抱在怀中的他:“你后悔娶我吗?"“后悔,如果当初我没有把大家打跑,你就不必嫁给我,你的人生就会是另一种样子,就不会有这场车祸,你现在就还在学校,每天快乐地教学生弹琴.唱歌,而我也可以每天站在学校围墙外听,直到你很老,我也很老
倾城之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