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
这是庄子的话,出于《庄子•知北游》。一般来说,人们都肯定这是事实——客观存在,少有人质疑的。因为“我”觉悟到了。这就是中国哲学的特点。
西方哲学则不然,是会质疑的:你庄子怎么知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呢?你庄子怎样证明“四时有明法而不议”?又如何确证“万物有成理而不说”?这就是西方哲学的传统“理性”,而非中国哲学的传统“悟性”。由此可见,中西在思维方式上的明显差异。
没有逻辑推理,就不是真正的客观实在。西方思维总是要求这样的“精确”,而我们的传统思维则带有明显的“差不多”性质。也就是这“差不多”的思维方式,使得我们的思想降低了一个维度,或者说低了一个“档次”。
“我”以自己的感性活动——实践活动投身于“天地”“四时”“万物”中,不仅确证了“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同时证明了“我”的本质力量的存在。或者说,因为有了“我”的感性实践活动,才得以发现、证实“天地有大美”“四时有明法”“万物有成理”。进一步说,大自然是为“我”而存在的——“我”的主体性、能动性作为证明了世界的这一切“大美”。这就是马克思的本体论证明。我们似乎都学过马克思的哲学,恐怕马克思的这个“本体论证明”尚属未知或非真知吧?
“我”的存在证明了“对象世界”的存在,“对象世界”的存在确证“我”的本质力量。这就是马克思的“实践理性”的最深层含义。这于个人有什么用呢?非常有用!即是说,个人有本事,非得用一个“对象世界”来证明不可!比如,要说自己的能力非同寻常,就得举个例子来证实;要说自己意志力顽强,就非得讲个自己的“愚公移山”故事不可。否则,就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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