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的墓碑立在小镇郊外的泥石土堆上的最高处,站在这里可以俯瞰整个灯火通明的小镇。据建设局说这个土堆每年以两公分的速度在生长,至于为什么,他们当然很好奇,而我好奇的是他们是怎么测算出来的。
我们称这个土堆叫假山,你若从远处眺望它,一定会惊叹于它的外形竟和日本的富士山如此相似,遗憾的是,它的山腰没有皑皑白雪,它的顶部冒不出火山的滚滚浓烟。但是,以前许多百姓会在假山上种植瓜果蔬菜,一到夏天,假山上的光景令人赏心悦目,同时垂涎三尺。但是,后来相关部门下了一道明文禁令,禁止百姓占用这块假山了,再后来,满山立起了无数的小白杨,白杨腰部以下又全都刷上了白灰,好像围了一层白绫。看着满山的白杨围着白绫,你联想到了什么?
所以,芳草死后,我像某人在中国的南海边那样在假山上画了一个圈。然后,两手插进衣袋,笑嘻嘻地看着带了一群人将我团团围住的城管队长,接着我向他耳语了几句,接着他无奈地带着一群人滚蛋了。我到底跟他说了什么,你去问他好了,反正我上面没人,后面也没人,总之我没有什么可以唬得住人的背景,但他就是畏惧我。这是我个人的生存之道,为了社会和谐,恕我不能言说。几天后,我和一个女孩清理了杂草,开始挖坑,然后放入上乘的红木骨灰盒,接着小心翼翼地将坑填平,再在周围取土,造一个圆锥形,最后立上碑石。这样忙活了整个下午,芳草有了安身之所,从此便不再是孤魂野鬼了。我们靠在墓碑上,轮流抽着最后一根烟。那女孩狠狠地吸了一口,便把烟递给了我,然后微笑地对着天空,对着黄昏吐出一个个烟圈。我足足吸了一大口,正准备一吐为快时,女孩趁我不备,用双手抱住我的头,强吻了我,我口中烟雾就此全被憋进了肺里,我推开她,兀自不停地咳嗽着,像要咳出了血一般,然而没有血,我从嘴唇上擦下来的是她的淡红色的口红。我看了一眼墓碑,然后低头沉默着,我的脸顿时像发了烧一般滚烫。
“你别忘了,你只比我大三岁而已!”她说。
她拿过我手里的烟又吸了一口,接着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指着下面的小镇,嘴里咕哝着想说些什么。
“真希望来一场洪水,淹掉下面狗日的一切。”她说。此时,我仿佛又闻到了她身上散发出的一缕缕我为之着迷的野性的芳香。
芳草的墓碑前燃起了烟,微弱的火苗在十一月的冷风下呜咽不止,数目可观的冥币随着烟火飘入芳草黑色风衣的口袋中,她道了声“谢谢”之后,便遁入虚空了。火熄了,地上还残留着冥币的一些碎角。我在担心芳草在那边能否用掉缺角的钱,是否会招致麻烦。我打着打火机,便烧掉了那些碎角。
我靠在墓碑上,在黑暗中抚摸着碑石上的凹字:芳草之墓,弟支吾,女儿丽塔,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立。我的手停留在“丽塔上面”,久久地不愿拿开。
“这么晚了,丽塔今年不会来了。”我皱着眉头,心里自忖着。
已经十点,山下柏油路上车流渐行渐少。这条新铺的路直通繁华的市区,丽塔的家就在那儿。她可以开丈夫的车,即使她刚刚习得驾照,但可以开慢一点,不超过70码就好,这样一个小时也可到达她妈妈这儿。又一根烟燃完,丽塔还是没有踪影。我骑上摩托,冲下假山,回家了。
我所谓的家是三十平米且只我一人,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总之,这个世上大概没有人跟我有那种叫血缘的关系,说我是从东海的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也不是没有可能,只是我没有孙先生那样的神力,我只是作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孤独者在世上苟活着。
十年前,十五岁的已经辍学的我遇到了外地来的十二岁的丽塔。那时候我捉了一条罕见的银色毒蛇,在手中把玩着,看着它不停地向我吐着舌头,心中阵阵狂喜。就在那时候,丽塔走过我身边,看着我手中的毒物,她竟没有一丝惊慌。这让我感到意外,也从此在我的心里,她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她一副柔弱的样子,扎一根长长的及腰的辫子,一身棉布白裙。她真是天使般美丽, 只要眼前浮现起她的样子,我的心就会跳得厉害,几近窒息。
小镇上的孩子们总是喜欢欺负外地来的人。一群女孩拦住了她,个个装出流氓模样,其中一个大概是老大级别的,她捏着丽塔的下巴。丽塔并不反抗,毕竟她们人多势众。
“小妞,给爷笑一个!”“老大”说完,身后的“小弟们”便摩拳擦掌。丽塔当然不会笑,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但终究没有掉落。见此情景,我拔掉老毒物的牙齿,快步走上前去将它放在了丽塔的脖子上。丽塔像抚摸着小猫小狗一样轻轻抚摸着它,眼神依旧是温柔如水的。
“它好有趣呀!”幽幽的野性的芳香从她的一颦一笑一发一丝中流泻而出。见此情景,那群孩子都惊恐地跑掉了。
“我叫支吾!”
“嗯,支吾哥,支支吾吾,好有趣的名字呀!”她嘴角洋溢的笑容俘获了我太多难以启齿的梦。
丽塔和妈妈是从外省来的,她们也没有任何亲人,丽塔说她从没见过爸爸,妈妈也从来没有跟任何亲人联系过,一直以来都是她们母女俩相依为命。至于来到我们小镇则出于偶然,因为她们当初只是路过这儿。芳草带着丽塔看了一会儿假山后,便决定留在我们小镇了。一想到这些,我便隐约感到四肢被命运的丝线牵动着,如同玩偶。
“妈妈,他叫支吾!”
“支吾哥,这是我妈妈!”
丽塔作了一番介绍后, 芳草注视着我,眼神幽怨,尽管我不敢直视她,但是用余光感受得到:那幽怨也是迷人的。作为三十岁的芳草,这种幽怨使得很多镇上一些男子自甘堕落,宁愿家庭不和,震动乡邻,也甘愿与她偷情。这也使得她成为名副其实的荡妇。但令我们安慰的是,这种幽怨使得别的女人趾高气扬地谩骂她是“贱人”时也根本自信不起来。
“丽塔,你不能称呼他为哥哥!”
“支吾,你虽然才十五岁,但看起来一定独自经历过许多风雨,可与我平辈!”说完,芳草用手指轻轻地触摸着我额头上的一道熟透了的皱纹。
回到家中,我对着镜子仔细地瞧着自己,全然看不出未老先衰的迹象,相反,绝对是一个千真万确的十五岁的少年。但是一想起芳草因看了一会儿假山就能留下来,那么她看到了我的无关年龄的皱纹就让我做丽塔的叔叔也就能理解了。虽然两者的逻辑都讲不通,但我真的能够表示理解。
孤独和寂寞,两者的气息是相通的。
我是支吾叔,一个辈份让我学会了隐藏,成为一个过分深刻从而愚钝的人。
我尽职尽责,规规矩矩地做着丽塔的支吾叔,同时心里隐藏了越来越多的东西。随着丽塔身体微妙的变化,我的梦境也逐渐复杂了起来,有时候下体还会有一股赤热喷涌而出。有时候丽塔喊我去她家吃饭或者帮忙做体力活时,我走在她后面,看着她渐渐成熟的身躯,我的冲动都快将我熔化了。但是,随着丽塔在与我谈话当中客气地带着“支吾叔”时,冲动就瞬间转变成为罪恶感了。
芳草早已将我看穿,但见我为人比较地道,也就没有点破什么。再者,我和她们相处得也愈来愈融洽,像是一家人。因为芳草的名声,昔日的结拜兄弟与我也都逐渐沦为陌生人,曾经一起打斗,现在真正相忘于江湖了。但我从不在乎,原本孤独的支吾和一对孤独的母女融洽地像一家人,不是吗?有丽塔在身边就足够了,不是吗?
可是啊,2010年,炎炎夏日下,在与几个男人辗转离合之后,丽塔同一个条件较好,又有车有房的男孩结婚了。那一天,我满脸流着汗,喉咙里不停地往外窜着酒气,端着斟满的酒杯,摇摇晃晃地走到丽塔面前,佯装着长辈的姿态。
“你们早点给你妈妈生个外孙,祝你们白……”祝福还没有说完,我便轰然倒下,不醒人事了。
夏日的傍晚,我替芳草装了一台空调。当我站在空调下感受到了它喷薄而出的凉爽的风时,我打了个响指,示意芳草一切妥当。吹着凉风,芳草理了理鬓角的几丝零乱的湿发,看着她的侧影,我仿佛看见丽塔就站在我的面前,正如我所想,她还不时地瞟我一眼,眼神里翻腾着朦胧的东西。我从头脑中抹去丽塔的幻象,转身离开了芳草,准备回家。芳草却蓦地从身后抱住了我,不停地抚摸着我光着的上半身。我下面的短裤立刻被那复杂的家伙顶了起来,像一把撑开的雨伞。此时,丽塔推开了院门,她先喊了声娘,又喊了声支吾叔,脸上洋溢着婚姻美满的幸福。贴在一起的我们在阴暗的房间里并没有立即应声。透过窗口,我的眼睛一直在丽塔的身上萦绕,当发现她的旁边站着她的男人时,心里便有种道不出的灰暗,整个身体缩了起来,那家伙也回到了简单的常态。芳草重重地捶了一下我的后背,我瞥见她一脸的怒色。片刻后,她推开门去迎接回门的女儿,满脸堆笑。芳草搀着丽塔的手,贴近她的耳朵说了些什么。此后,吃饭,聊天,丽塔看我时总露出尴尬的微笑,似乎知道了什么。我总想找机会向她解释什么,可是,解释了又能怎样?况且,我并不知道芳草到底说了些什么。或许,她说了反而会更好。有时候误解的确可以让人感到释怀。
有时候,隔墙不仅有耳,还有眼。
萧索的深秋,芳草单薄的尸体在小镇外的小河里被人们发现。这条小河存在至今已经夺去了十三条附有各种绯闻的年轻女子的生命,这无情的小河呵。从远处看,小河的水是黑色的,像是地狱,那些女子死不如生。而该死的没死,有些八婆依旧逍遥人间,指指点点。芳草自杀的前一天,我并没有发觉她有什么异常,我只隐约记得她生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支吾,我看透了一些东西!”
就着剩余的祭品,我喝了两杯葡萄酒,喝之前对着空气跟芳草干杯。接着擦洗了摩托车,然后上床睡觉,此时,刚好十一点。刚迷糊了一会,丽塔便打来了电话,说她在她妈妈那儿。然后,我骑上摩托车,一路尘土,冲上假山。
“你还是没变,骑摩托车的样子一直很酷!”
丽塔拜完芳草后,倒了两杯葡萄酒,她兀自先干了一杯,打了个激灵。十一月的午夜,她穿着白色长袖衬衫,外面披一件牛仔外套。她坐在那儿,后背腰带上面露出一大片雪白的皮肤。我喝光了杯中酒,弯下腰利索地替她扣上脖子下面的两颗纽扣,又为她披上了我的风衣。她身上的一股股熟悉的芳香撞上我的胸怀,久久回荡着。
“谢谢!”
“我等他一起来的!”丽塔为我倒了一点酒,我为她点上一支烟。
“他说他在陪领导吃饭。”
“而他的朋友告诉我说他在和一个女的吃饭。”
“也就是说,他在跟一个重要的女性领导吃饭,你信不信?”
“那孩子有可能是这样的,你应该相信他。”我喝了一口酒,抽了一口烟。
“你说话真是深刻,就好像你是他的岳父大人,是我的父亲,就好像你和她有那么一腿!” 丽塔指着墓碑, 大声地质问我。
“可是我从来都没有看见过你和她上过床。说实在的,这些年,她偷过哪个男人都瞒不了我,他们的模样我也都记得真切。”
“当然,除了我爸!”
“而你并不是我爸,也不可能是我爸,永远也不可能是我爸!你明白吗?”
“你也不配做我的支吾叔!”
“你知道吗,如今我跟男人上过无数的床,什么花样都来!”她双手捧着下巴,看着满天星斗,痴痴地傻笑着。
“你呢,连个恋爱都没谈过!”她一边“啧啧”,一边无奈的摇头,仿佛我不可救药。对于她的一系列的“酒后真言”,我只默默地配合着点头的动作。然而,我的态度绝不漫不经心,她的每一句话,每个词语,微妙语气,我全部放进心里,反复品尝,以供今后在没有她的日子里不停地去回味。
“去年,给你介绍我的同学,人家主动订了酒店盛情地邀请你,你却跟她聊了一夜的人生,竟然动不动就提到我!”
“你真拿自己当父亲了,还是你下面那愚蠢的家伙根本不行啊?!”她摇晃着身体,靠近了我,呼出酒气,眼神有点迷离。
“你还是少喝点,家里还有孩子!”我说。
此时,我才注意到丽塔已经剪短了头发,我才发觉她已经成熟了许多,是地道的迷人的妇女,像芳草一样。
“妈妈啊,我叫了这个男人十年的叔叔了,如今我要改口了!”她浑身颤抖着,像是在抽泣。
“支吾,我好冷!”
她扑入我的怀里,也许是我主动搂的她。两人的酒气混合在一起,我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背,她抚摸着我的胸膛。我们都在寻找着什么。然而当那件东西快要出现的时候,我们又故意将它隐藏了起来。我们都知道它在哪儿,可是我们就是假装在寻找它,茫茫黑夜,无所事事。
“支吾,听我同学说,你一直喜欢我。可是,十年了,我不会相信的!”她抚摸着我下巴的胡碴,她对它们很感兴趣。就像女儿对爸爸的胡碴那样感兴趣。
“如果真有这样的男人,我就不会像芳草那样风骚之极,我的一生也将只有他一个男人,他也将只有我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头埋入我的胸膛,我清晰地感受到她的脸庞,她的额头,大眼睛,圆润的鼻子,感性的嘴唇,正在慢慢地在我的心上烫下永恒的烙印。
“你是这样的男人吗?”丽塔看着我的眼睛,她不是在寻问,更像是芳草那样,似乎将我看穿了。我想,如果她不是低头去拨通她丈夫的电话,我那隐藏了十年的情感就会从喉咙里倾泄而出。
那个男人,她的丈夫半小时后就会到来。我把剩余的酒一饮而尽,把一切又都吞了回去,并且扎实地安放在心的最底面。
丽塔起身往山下走去,我骑上摩托略带刹车,紧随其后,发动机声,吞吞吐吐。
“听,你的摩托车支支吾吾的,好像想要说什么。”
“是啊。”
“我以前那辆粉色摩托车应该能明白他要说什么的吧!”
“是啊。”
“让我骑会儿,我去遛达一圈。”
“好啊。”
丽塔不停地拧着油门,发动机声震天价响,充满野性。她松了离合,摩托车颤抖了一下,而后很快熟悉这个车手,平稳而快速地载着她去“兜风”了。
丽塔渐渐淡出我的视线,不出十分钟又回到了我的身边。
“太冷啦!不过还是爽得要命。重温了美好的摩托时光!”她一边说,一边拉紧了风衣,跺了跺脚。
“那时候经常和你一起骑着摩托车去远行的。”
“是啊。”
“可我现在每天都呆在家里,带孩子,做做家务。一开始不太习惯,可是时间一长也觉得没什么。人啊,无论怎样,最后还是什么都可以适应的。你说,是这样的吧!”
“是啊。”我看着摩托车仪表盘上呈现的颇有成就感的里程数字,回答道。
路上几乎没有了车辆。温度已经低到了十一月的极点,想把时间快速拉到十二月里。我双手抱胸,不停地跺着脚,而丽塔则转着圈小跑了起来。
“还记得有次我们和远方的一群孩子玩的丢沙包的游戏吗?”
“一直没有忘记哪。”
“我总是输给他们,然后由你来替我表演各种动物的滑稽动作给他们看,孩子们开心极了。”
“一直记在心里哪。”我拍了拍胸脯道。
“你说过,无论将来生活是怎样的,我们都要开心的活下去。”
“嗯,我说过。”
“......”丽塔还想再说什么,可话到了嘴边,却被冷风吹走了。远处,有辆汽车呼啸而来。
“他来了!”
“是啊。”
“谢谢你,支吾......叔。”
丽塔坐进开足了暖气的车里,又想起我的风衣,她打开车窗将它归还于我。
“谢谢支吾叔。”驾驶座上的男人刚道完谢谢,便猛踩油门,载着丽塔回家了。
我向着远去的他们挥了挥手,说了今夜最后一句话。
“不用客气!”
我看着山顶,看见芳草站在那儿看着我。虽然实际上“富士山”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可我就是看见了芳草,也看见了丽塔,看见了她们的清晰的面庞重叠到了一起,变成同一个人,顺着山坡,慢慢地,慢慢地,滑入我的心里,滑入了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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