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初识醉滋味
十四岁,对于我来说,并非青葱岁月,羞涩年代,倒是一个梦幻般的英雄时代。
我本一个腼腆、怯弱,爱读书,守规矩的少年。即使在人们普遍鄙视知识的那些日子里,我仍然每天早晨在楼外窗下放置一张小桌子,带领两个弟弟学习,每每得到邻居大人们的啧啧称赞。然而,一个偶然的事件,让我改变了自己,摇身一变,成为邻里唯恐避之不及的“坏孩子”。
一个大我一届的男孩,总是欺负我的弟弟。看到弟弟每次回家向我或父母屈辱哭诉,我便对他恨得咬牙切齿。一个与我要好的同学多次出主意让我出面教训那个男孩。我却始终没有出手。一是性情原因,一是有所顾惮。那个男孩的哥哥是远近有名的习武者,连社会上那些有名的混混都对其恭恭敬敬,我哪里有胆量向他的弟弟挑战。那个男孩也就是依仗这一点为所欲为,频频欺侮楼区内的少年,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
尽管我生性怯懦,但对弟弟受辱的情形却无法忍受,毕竟我的性格中还蛰伏着一种维护尊严的不屈和勇敢。这股怒气终于有一天爆发了。在一次弟弟受欺负的第二天早晨,我与同学在上学的路边拦住了那个男孩。
倘若他那时收敛一些、软弱一些,我也不会把一条同学借我的武装腰带的金属扣砸在他头上。他面对突然出现的我,居然笑了,是那种蔑视的嘲笑,那种无耻的嬉皮笑脸。于是,羞辱感连同报复感一起驱使我挥舞起那条风声呼啸的武装带。
因此,他的头缠上厚厚的绷带;因此,我站在学校操场高高的领操台上,在全校师生惊愕的注视中被给予记过处分;因此,我被剔出“好孩子”行列,不得不跻身于“坏孩子”圈子;因此,我的骁勇使我得到比作“好孩子”更为普遍的尊重和追捧,拥有了自己的小团伙;因此,我逃课、打架、吸烟、喝酒,成为远近闻名的社会混混。但我依旧喜欢读书。这也是我从青年时代告别社会混混,转而步入文字人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喝酒,是问题少年的寻常之事。
大概是由于我继承了父亲的某种雄性基因,颇有酒量,在伙伴们东倒西歪时,仍然红着脸神态自若。但只要喝酒,迟早会醉的。这如同喝水,早晚会被呛到一样。
一日,我同另一个学校的混混约好在铁路旁的煤场打群架,那时叫做“定点”。就是不服气的双方约好时间地点,然后纠集几十人来一次打拼的终极较量。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不仅为寇,还要对获胜一方的领袖喊声“服了”,才算罢休。有时会打得很惨烈,血光飞溅。因为尽管使用的都是冷兵器,诸如枪刺、杀猪的锓刀,工人的三角刮刀,以及家里用的菜刀,铁棍等等,都是见血要命的凶器。
有时,并不需要厮杀。譬如因为某一方势力强大,人员众多,干将知名,另一方不得不甘拜下风,主动服输,也是一种胜利。可谓兵不血刃,不战而屈人之兵。
这次“定点”,就是这种结局。对方只来了十几人,见我方三十几人黑压压的一片,便先自气馁。又怕临阵逃跑被人耻笑,只好硬着头皮过来服输。那个绰号叫“猴子”的混混,上前对我说,“哥,不打了,我服行不?”
其实,那家伙比我大两届呢?
图片来自网络晚上,我留各方面前来助阵的几位头面人物喝酒,算是答谢,也算是庆祝。这次醉了。
我们六七人约定,每人喝了一斤散白酒,但从半斤开始,陆续有人醉倒或逃离。最后只剩下一个叫“黑子”的,面色黢黑,根本看不出酒红之色。最后那一大口,我醉了,他也醉了。我看着他放下碗后,便把额头砸在桌面上,再也没抬起来。接着,我也一股热气上涌,刚想张嘴打嗝,便喷薄而出。之后,一无所知。
第二天中午醒来,已躺在家中床上,母亲在身边一边照料,一边埋怨着唠叨不休。我才得知,当时我烂醉如泥,身体“死沉”,四个要好同伴居然没抬动我,只好借了一辆手推车,把我拖到车上,在夜色中推回家。
那时,我开始真正理解不省人事是什么意思。现在讲,叫做“断片”,就是失去意识。当时感觉很后怕,担忧这意识倘若一去不返了,不就是死了吗?你看那“醉”字,一边是个酒坛子,另一边的“卒”,明明就是“死”嘛。如此看来,“醉”,就是喝死。
所以一段时间里,对酒有些惧惮。当又经历了几次醉酒,便不再恐惧,知道那是酒精麻醉的作用。意识丢不了,酒劲儿一过,自己就跑回来了。少年对于死的概念模糊而遥远,因为少年的生命意识丰盈而强烈,死,不属于少年。
《红楼梦》里的少年林黛玉常常忧郁生命,身体可能给了她某种暗示,所以她抑郁寡欢,常常想到死。葬花情形似乎是曹雪芹对她生命早夭的一种暗喻。
古人说,“少年不知愁滋味”。
我却很满足,因为,我是“少年已知醉滋味”。虽然,醉对身体来说是一种痛苦。但于精神却是一种收获。尤其对于少年的我来说,更是一种荣耀和辉煌。我曾醉过,大醉过,这不啻一种成熟。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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