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看了一眼手机,下午三点半。车子平稳地驶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真正的一望无际。沙丘连着沙丘,乱石堆着乱石,在一片泛滥的黄沙里,公路是唯一的黑色丝带,直通天际,没有一个转弯,也没有一点坡度,若不是两侧车窗之外的沙地糊得像溶化的雾气一般闪过,还以为一切都是静止的,连时间也都是停止的。可实际上我们却正以160公里的时速飞驰着。我记不清昏昏沉沉睡过去几次又醒过来几次,这样单调乏味的路途实在太让人犯困了。
我有点想不起来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为什么要来这里?最近,哦不,好像很久了,记忆像滴到水中的墨汁,正在逐渐变淡,很多事情都想不太起来,明明就在脑门边呼之欲出,可就是抓不住。跟人谈话,想要提起一个书名或人名,话到嘴边却突然忘了,费尽心思在脑中反复搜索,还是怎么也想不起来,而过后的某个瞬间,那个名字又突然凭空冒了出来。在家里走进另一个房间去取一个什么东西,刚走进去,一下就忘了要进去干什么,茫茫然走出来,过了一阵又想起,再进去,这时可能恰好发现门口有几根掉落的头发,于是抽一张纸巾擦干净地面,又空着手走出来,完全不记得有什么别的事情,出来又过一阵刚好要用到那个要取的东西了,再次走进去取来,咦?我刚才怎么就忘了呢?
后来,我经常走到楼下突然觉得大门忘了锁,折回去重新检查一遍,确定再三,安心地出门。到了公司,处理完一些事情的间隙,突然想起来,家里大门是不是只拉上了没有用钥匙锁呢?如果是那样的话,小偷很容易就可以打开!于是开始心神不宁,小偷把家里翻得一片狼藉的画面清晰地现在眼前,开始焦虑,想马上回家。
晚上回到家,又会凭空冒出一些念头——今天发出去开模的文件确定尺寸无误吗?你最好再检查一遍,确保没有写错或漏掉什么。经手审核的印刷文件确定没有错别字?你逐字检查了吗?几乎每个在我脑中轰鸣的念头都在反复对我大叫:你犯错了,你犯错了。半夜三更的又不便打电话给供应商,我担心他们已经按照文件生产了,没办法补救了,怎么也睡不着。爬起来喝水,上厕所,走到阳台上吸烟,望着楼下,(这一整套都是下意识的完成,像设定好的程序一样)突然就有一个我翻过栏杆向楼下跳去的画面跳出来,并且有很真实的下坠感。心里一阵惊惧,赶忙退回来,继续在床上翻来覆去烙饼。
早上醒来总是头痛欲裂,晃一晃头,感觉里面的东西都在晃动,从太阳穴沿线下来,连着肩膀与脖子之间那股筋都在隐隐地跳跃式疼痛,连牙齿根也是痛的。这种痛有点飘浮不定,不可捉摸,意识到哪里,它就在哪里跳动。痛得厉害的时候就像那唱戏的拿着一根棒子在脑袋里呼呼地转啊转,而锵锵锵的乐声越来越急促,感觉最后定音的那一锤下来血管和脑子就会随之爆掉。
再后来,一个桌子上吃饭,同事刚介绍过的人,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他姓什么,吃完饭出去,已经忘了这个人长什么样子,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完全想不起他的声音,穿什么衣服,以及高矮胖瘦统统都不记得了。所以走在大街上看见迎面走来的人,只要对方五官稍微和软像是要跟人打招呼的样子,我就报以一个半生不熟的微笑,万一认识不会失了礼貌,不认识呢也不显得唐突。
公司到家之间那一段路我走了很多年了——应该有很多年了吧?大概有两三公里,转几个弯就到。不知道哪一天开始,突然就觉得陌生起来,像是第一次走,我明白我认识这条路,但却没有熟悉感。周围那些人也是,不知道哪天开始突然变得像陌生人,像是第一次认识他们,但我知道我认识他们很多年了。一切都模模糊糊,分不清真假,像做梦一样。我就是在梦里吧?
医生说,我这叫……性格解体?……灵魂解体?……记忆解体……还是人格解体?……我记不太清了,反正简单说就是肉体和灵魂没有同步,分不清记忆、梦境和现实,最后将沦为行尸走肉吧……我想起来了,我请了两个月长假,安排了一个包车自由行,我要在解体之前回一趟西北,我记忆的最后时刻要在故乡度过,我将重新回到它的怀抱。
图片来自余烟2、
司机说,沙尘暴来的时候,一下子就会盖上几尺厚的黄沙,嚯!整个公路都没了,路边的小沙丘也完全变了,要不是现在有导航,再厉害的老司机也会迷路。南八仙这个地名就是因为当年牺牲的八位地质勘探队员而得名的,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这个故事我记得很清楚。南八仙对我来说不是别人口中的故事和传说,它就是发生在我们大院里爷爷辈同事身上的真实事件,是他们口中有名有姓有往事交集的活生生的人。我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都是大学一毕业就报名支援三线到了大西北,在单位大院里工作、结婚、生子,扎下根去,一呆就是几十年。
“我们昨晚住的地方叫什么来着?”我记不起来今天从哪里出发的了,只好装着不经意地问司机。
“德令哈。”德令哈,德令哈是什么地方呢?……
“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夜色笼罩
姐姐,我今夜只有戈壁
草原尽头我两手空空
悲痛时握不住一颗眼泪
……
德令哈……今夜
这是唯一的,最后的,抒情
这是唯一的,最后的,草原
……
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
脑子里终于转出来这几句,让我想一想,想一想……额……海子——是海子的诗。上学的时候很喜欢海子,他的诗抄了几大笔记本。海子的诗是苍凉的,如同车窗外苍凉的戈壁一样,这苍凉爬满我的全身,从每一个毛孔向内心深处渗透,催人泪下。
车子终于转过一个大湾,一转过来就看见一个大湖卧在天边,淡绿的湖面上泛着银色的涟漪,海一样望不到边,刺目的阳光下,很多奇形怪状的石头和小山包散乱而突兀地立在其中,大小不一,形态各异。怪石,断崖;断崖,怪石。盘古的鬼斧在天地未开之时劈出如此神奇的世界。凝神静气,就能依稀辨出有一双粗糙的大手,还在不停地凿着、敲着,不知疲倦,永不止息。一阵湖风吹到身上,我禁不住浑身一凛,打了一个寒颤——一湖风吹散了脑子里的迷雾,往事清晰地浮现出来,就像刚刚发生。
努古苏湖,我来过。
高中毕业那年的暑假,我和孟夏曾跟随单位的工程车到过这里。那时这里还不是景点,更加荒凉。七月的气温也并不高,但阳光很毒辣。那天和孟夏为了捡“沙漠玫瑰”,差点被晒昏在湖边,当时诅咒的是那一片毒辣的阳光,后来却发现,最挥之不去的也是那片毒辣的阳光。那时候曾跟孟夏说,第二年暑假要再来捡石头、晒太阳、吹湖风,可是太阳落了升,升了落,湖风一阵吹过去,又一阵吹过来,再看到它时,就已相隔25年了。
一生能有多少个25年呢?你听听那风声和水声的低语,他们仿佛在回答我: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谁又能知道呢?在这呼哩哗啦的风声水声里,毒辣的阳光下,有多少我们逝去的年华?
现在它又叫水上雅丹、魔鬼城,一个刚成立的景点,依然死一般的空寂。
我用外套包住整个头脸,在湖边躺了下来,一如25年前和孟夏一起躺在这里一样,这怪石嶙峋的断崖之下,目力所及全是一片昏黄,耳边是风声水声呼呼哗哗的寂静,跟山上鸟雀叽叽喳喳的寂静一样。
我躺下去的地方,就是当年我和孟夏躺下的那个地方,刚好在一个断崖内凹的阴影之中。这里看上去没有什么变化——远处的怪石堆立在湖中像一个小小的欧式城堡;天蓝的时候,水天一色,蓝得很透很深,盯久了有一种要被吞噬的感觉;天灰的时候,湖却并不跟着灰,而是淡淡的绿色,晶莹剔透,像翠玉镶在这个大沙盆中,无风的时候静得可怕,仿佛盛满了全天下所有人的寂寞。若说这里是魔鬼的居处,我宁可死后下地狱与魔鬼为伍也不愿去天堂——我爱这无边的空旷和寂寥,爱这亘古永恒的苍凉。
我和孟夏第一眼看见这里的时候,就被这种空旷和寂寥攫住了,一种前世的乡愁在心间升起,缭绕——明明是第一次来,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突然觉得我们来过这个地方,越往前走越有一种熟悉感,像回忆越来越清晰,甚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都的确发生了,动作情景都一模一样。但那种感觉并不是持续的,可以说非常短暂,凭空跳出一段记忆,虽然我知道那不是事实,但这记忆又如此真实。孟夏说,那是前世的记忆没有擦干净,上辈子我们一定来过这里,所以才会突然想起。
我们像两条鱼躺在湖边,嬉戏纠缠。
“我爱你,孟夏。”
“我也爱你,少寒。”
“你爱我什么呢?”
“我爱你和我同样的灵魂,像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一样。”
“不,他们互相折磨。”
“他们有误会,我们不会,我们的灵魂同一。”
“唯一不和谐的是我们的名字,一个在冬一个在夏。”
“我可以叫孟冬。”
“我也可以叫少炎。”
“我要和你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灵肉合一,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我们又像两棵爬藤植物一样死死交缠在一起,穿透彼此,融合彼此,在我们身后,天地合一。
我枕着孟夏的长发,醉在努古苏湖的臂弯里,睡在努古苏湖的臂弯里,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25年后我醒来,又躺在努古苏湖的臂弯里,又感到孟夏的发丝拂在脸上,我不知道吹过来的湖风中还有没有当年的一缕,也不知道身下的沙子里,还有没有当年的一粒。思念像一条执着蠕动的虫子,无情地在我心上爬来爬去,东啃一口西啃一口。
3、
我们离开了魔鬼城,在戈壁上继续前行。司机说不快一点走怕天黑之前到不了403。
403,是我们大院单位的代号,一个不存在的地方。外人称我们为XX油厂,除了勘探石油,403还有更高级的机密。
403是一个独立的“王国”,麻雀虽小五内俱全。它既不是城市,也不是农村,它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与世隔绝。在方圆几公里之内,它分厂区和生活区,有学校、有医院、有市场,有电影院、俱乐部、灯光球场,还有公检法、社保局、电视台以及一切你能想得到的机构。
我们有一个子弟学校,从幼儿园到高中,我们一直都在一起,每届两三个班,一个班大概40个人,我们全都相互认识。我们的爷爷辈就互相认识,我们的父母在这里一起长大,到了我们第三代,又是一样,跟亲兄弟姐妹似的。
403有句口号,叫“献完青春献终身,献完终身献子孙”。
403里奇人倍出,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在茫茫沙漠里,人们能喝上自己酿的高粱酒,吃上自己做的冰棍和雪糕,还能用上自己做的金属家具。
大西北很匮乏,除了土豆白菜还是土豆白菜,但我们偶尔也能吃上空运来的鱼。有一次孟夏家在三楼的卫生间剖鱼,鱼滑进了下水道,一直跌到一楼的我家,还是活的。孟夏爸爸一路噼里啪啦跑下来,捡回了那条属于她家的鱼。
后来孟夏爸爸劈死人的斧头,也是他自制的。
孟夏的父母,是403典型的“左右配”,高工的女儿嫁给基层工人,是特殊年代最好的选择。
403没什么人离婚,大家上学在一起,上班在一起,下班了也在一起,离婚了还是在一起,离不离又有多少区别呢?可是孟夏妈妈不,坚持要离婚。
403太小了,这里没有隐私。
孟夏爸爸提着斧头敲开了那个喜欢他妻子的人的门,那人一开门,他就把他劈死了。劈完以后,他跑回家对孩子们说:“我走了,你们要好好的。”就骑了自行车走了。还没走到火车站就被逮回来了。
这件事我记得很清楚,因为我们都亲眼目睹了他的死刑。
他的案子在子弟校操场上公审,上万人在台下看着,只听见法官大声喊出:“死刑,立即执行!”然后押出来游街示众。他脖子后面插着个牌子,两个武警背着冲锋枪、戴着面罩,扶着他,架在大卡车货厢里面。
403只有一条主干道——大约几百米,几条横街,总共也没有多远,我们小孩子在后面跟着跑,卡车一直开出去,开到戈壁里。我不敢看他的眼神,但还是好奇,就跟着。跑步到底不如卡车快,还没有追到,就听见枪响了。
只闻到一股浓烈的高粱酒味,原来行刑前是要洒高度白酒的。大人们说是为了辟邪,震慑住刑场上的怨气,同时也能掩盖现场的血腥味。整个戈壁滩上全是白酒的气味。
那之后,很多人对孟夏一家或指指点点或敬而远之,孟夏妈妈一夜之间就变得苍老了起来,连背影都变得佝偻了。但她不像别的一些人那样不痛快时便打孩子发泄,她只是比过去更沉默,时常以泪洗面。孟夏也变得沉默了,学习也更用功了,她比谁都更想离开403,要离开这里只有考出去这一条路。
图片来自余烟4、
我们从干道上下来,直接往戈壁滩上开去。司机说,走公路是一个大簸箕圈,走戈壁可以直接横切过去,能省两百多公里,跑这条线的司机都知道。
路面崎岖不平,颠簸得厉害。但是渐渐能看到一些杂乱流过的小河沟,一些浅浅的荒草,时不时的还有野骆驼成群结队出现,这样的荒漠里,不知它们以何为生。
烈日发白,灼得人睁不开眼,即便放下窗前的挡板也只能眯缝着眼,一睁眼就止不住的泪流——日光太刺目了。天空蓝得无动于衷,完全不在乎它笼罩之下的人们有着怎样的心思。没有风,但我们的车子之外仍然尘土飞扬,浩荡得像一支队伍。这条路长得永远也走不到头,一辈子就要这样一直摇摇晃晃坐下去了。
ten years ago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
you brought me something
we both know what memories can bring
they bring diamonds and rust
……”
音响里传来琼.贝兹高亢锐利的歌声,有一种强烈的穿透力,我沉浸在贝兹和迪伦忧伤的故事里,不断下沉,简直要流泪了。为什么,为什么有情人总难成眷属?
我也记得孟夏的眼睛,比黑夜更黑,我们也彼此送过一些小东西。我下意识摸了摸左手,手串还在。那年爸爸出差去南方,带了一大袋五眼果回来。我拿了一些和孟夏一起吃,她吃出了六个眼的,我也吃出了四个眼的。孟夏说,五眼果并不是每一颗都是五个眼的,你看你就缺心眼。那你就是心比比干还多一窍了,我说。
这些年来,我妻子把我的个人物件都扔光了,除了口袋里那一小块沙漠玫瑰,就只剩下手上这一串五眼果了。我妻子说这个手串既然不是她送给我的,我就没有必要整天戴着,更何况它又不好看,跟很多衣服都不搭。她的话显然站不住脚,我说这是高中时候一个同学亲手给我做的礼物,我不但不能扔掉,而且要永远戴在手上。她气鼓鼓地骂了一声“神经病!”转身走开了。
我妻子,这个女人,呵……
她精致、精确、精明,你可以简称她三精人或者人精。
她在微博上关注了很多“大V”,关于文艺、时尚、运动、金融、娱乐、八卦等各种领域的大V,她不需要去认真了解什么,所有见解和讯息都可以通过大V们获得。
她喜欢一切昂贵的东西,她觉得昂贵自然代表着美和高级。她只穿奢侈品牌,且只相信顶级大V们的推荐,只挑那些最能彰显品位的单品,日常生活中也只用能买到的最贵的东西。她每年出国几次,只为观展、看演出、逛各种知名场馆和购物,当然,也只去大V们推荐的地方。
她平时只听古典音乐,也不错过任何在本市大剧院的重要演出,新上线的电影也会第一时间去看,但从不在大V们发表评论之前表达自己的意见。她也参加一些小众文化名人组织的讲座、沙龙之类的,讲的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文化人身上的标签所代表的东西。
她只吃“绿色健康食品”,基本不吃甜食 、不吃米面 、不吃油炸、不吃内脏,但会在众人面前热烈谈论她从来不吃的苍蝇馆子,以及里面各种重口味的“穷人菜”,什么肥肠啊、腰花儿啊,说起来头头是道,显得她在美食这件事上,很在行,也很接地气,能迅速拉近陌生人的关系。
她工作很卖力,也很成功。她长期坚持运动锻炼,并不完全为了健康和身材,只是缺乏不合群的勇气。
我问她真的喜欢那些东西吗?她说喜欢值多少钱一斤?问她那些昂贵的东西美在哪里?她说昂贵就是美,有钱就有品位。
她像一个上流精英的范本——有钱、有品、自律、上进。
她喜欢这个繁华都市——高楼大厦、灯红酒绿、觥筹交错。
很多事物她都并不懂,也不屑于去弄懂。但这种物质和精神上的占有让她有一种很强烈的心理优势和平衡。
她有很多她认定的规矩和标准。比方说“化妆是一种礼貌”,“优秀是一种习惯”,“女人就要对自己好一点”“只要有钱,什么都好说”等等。
她总觉得,什么事都有个“最起码”,凡是不能达到她的“最起码”的,都不应该存在,按她的话说——那种衣服是人穿的吗?那种东西是人吃的吗?那种日子是人过的吗?末了总不忘加一句,活成那样,还不如死了算了!
凡是超出她的标准且她不能达到的,她则说——有那个必要吗?装X!
我们认识的时候她不是这样的,不是的。可能那时我也不是现在的我。
那时我设计的产品获得全国首届创新产品金奖,后来又获得了德国红点奖,是业界公认的国内最有前途的工业设计师,工业设计大师级人物Philippe Starck、Luigi Colani都对我青眼有加,相谈甚欢。
我和妻子就是在高新产品展上认识的。她很聪明,也很漂亮。她是做市场的,欣赏我的产品,欣赏我的能力,聊起天来,也很有共同话题。不过半年,我这个曾经认为婚姻是人类最愚蠢的形式的人就走进了婚姻,那年我刚好30岁。
那毕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也许是真诚的,至少我觉得自己是真诚的。现在想来,在她那里就不一定,或许我们两人都到了该结婚的时候,收入和社会地位也相当。
她说过她从来不做亏本的生意。她后来又说过,婚姻就是一个经济共同体,搭伙过日子,各取所需。
我们很快有了儿子,儿子是她的翻版——一个中产精英孩子的标准模板,除了“三精”以外,更自私、更冷漠、更虚荣。除了长相,一点也不像我。我早在多年前就设想过——假如我的孩子不像我,我不会喜欢他。
我们换了更大的房子,更贵的车子。她还在为更更大的房子和车子奋进。她说没有人会安贫乐道,陶渊明也只不过是迫于无奈才选择归隐的。
她说我这个人就是一个谜,没有人能看透我。她说天下没有不偷腥的猫,但是我好像就是破例那一个。后来她又说我心里肯定藏着一个人,每个男人都有他的白月光。我不知道她这些理论是从哪里来的,我想跟她解释,可不知从何说起。我怕亵渎,亵渎我从前的爱情以及和她的感情。这其实不需要解释,然而她总是不依不饶。终于有一天把我惹怒了,我对她大声吼道:“她早就死了,这下你该满意了吧!”她怔怔地看着我,撇下一句“和死人竞争更没有胜算”就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我越来越不喜欢城市,不喜欢那钢筋水泥铸成的丛林。我害怕高楼大厦,讨厌灯红酒绿,讨厌吃吃喝喝。面对高楼,我感到它们随时会向我倒下来,让人压抑,喘不过气来。我也害怕电梯,害怕商场,害怕酒店,害怕富丽堂皇的一切。我在庞大的城市面前自惭形秽,我跟它的气场不合。我真的累了,精疲力竭,只想离群索居,可我无处可逃。
5、
车子终于又回到了干道上,暂新的黑色柏油路纯平丝滑,车子与道路之间像是完全没有摩擦力一样,司机开着车都快睡着了,不过就算睡着了也没什么关系——反正四周都是莽莽荒原,车怎么走都无所谓。
太阳变得发黄的时候,我们的车子翻过了阿尔金山,路上全是碎砂石,风很大,很燥,飞沙走石,如同枪林弹雨。车窗都被风沙打毛了,灰蒙蒙的,喷了水用雨刮器刮几下也干净不到哪里去。路边的坡地,像是挂在山上的一层薄薄的破毯子,摇摇欲坠,一阵风就能吹走。
快到403了。这里每天都有风。风大的时候,一两公分的石头也能刮得飞起来。平时全是大晴天,太阳毒辣地晒在戈壁滩上,远处地面上都能看见气焰在波动,其实并不热,但这种景象给人一种特别燥热的感觉,所以一到阴天,大家心情就特别好,雨天就更好了,但是一年也没几天下雨的。
上一次回来还是大学毕业那年的事了,算一下也是二十一年前了。我父母在那之后不久就调到了石油六公司,在南方,他们再也没有回去过。听说十多年前好多地方就拆了,现在几乎是废墟了。
离403越来越近了,从高处往下看去,真的整个是一片废墟,这里一堆瓦砾那里一截断墙的,处处都在强调这里是一个没有任何生机的地方。只有原来宽阔的水泥路还四通八达、横平竖直,把废墟也划分得整整齐齐。看得出来这个被抛弃的地方,曾经过浩大周密的规划,当初我们的爷爷辈跋山涉水来到这里,决定要在这里生根时,一定想到了“永远”这个词。但不过几十年,便人去楼空。
夕阳由金色变成淡黄、桔黄、血红,迸发出最后的烈焰燃烧着自己,映照着这片废墟。这里的落日一向无山可落,最后只能无奈地坠入远方的地平线。
靠大院门口那一排还有两三栋房子没有拆,对面是子弟校,现在成了这里的县二中,这地方还是太穷了,大概也没有钱再去别的地方建学校。路上很冷清,也听不见校园里有什么响动。
我在唯一一家牛肉面馆要了一碗牛肉面,又加了一份牛肉,还要了一瓶高粱酒。牛肉面很地道,还是当年的味道。窗外,道路两边那两排老柳树还飘着稀疏的枝叶。我感觉自己快融化了,意识开始模糊轻飘起来。我躲在昏黄灯光的暗影里,发黄的墙壁仿佛在慢慢隐退,让我和外面的黑暗融合在一起。我仰起脖子喝了一大口高粱酒,猛烈的味道呛得我剧烈地咳嗽起来,呛得心肝脾肺都翻转出来。在这个晦暗的小空间里,我耳机里一直循环飘荡着琼.贝兹的《钻石与铁锈》,住事如潮涌动。
“well , i"ll be damned .here comes your ghost again
but that"s not unusual
it"s just that the moon is full and
you happened to call
……
鬼魂,如果世间真有鬼魂,我倒是能安生些,至少她的鬼魂还能知道一切,还能得到起码一丝安慰。然而并没有鬼魂,死了就是死了,完了,没了。我一颗愧悔的心徒有怀念,连补救的机会也没有!
世界消失了……因为我醉了,我把酒瓶挡在眼前,像孩子一样渴望当我缓缓移开眼前的酒瓶时,会看到另一个世界,那是25年前的世界,我和她肩并肩走在老柳树下。
那时我和孟夏约定要一起考到南方的学校去,南方,有许多树和花的学校。
然而命运没有成全我们。不,应该说没有成全她,我已经不配和她并列“我们”。我如愿以偿考上了心仪的南方大学,她却名落孙山。她不想去别的学校,想补习再考。
“做你的师妹也是好的。”她说
但我反对她复读,我担心复读之后她还是没考上,到时又怎么办呢?我不想她因为我而复读,主要是我承受不起那种压力。我极力劝说她根据成绩选能选的最好的学校。那时单位里招生办的人特别关照子弟,亲自帮她寻找学校补录,最后选择了本省的学校。孟夏终于最后也没能离开西北。我真是个卑劣的人。
我把酒瓶缓缓地从眼前移开,昏黄的光线又铺开在眼前。难道真的是幻觉么?我看见了一双熟悉的眼睛。她就在门口不远的地方望着我,似乎在我脸上辨别什么。
二十一年了,一个人会完全记得清楚另一个人的面孔吗?大概只有一个形象,一个感觉,细节都已经丢失了。
可是那双眼睛明明就是她的,浮在黯淡的灯光里,一直注视着我。
可是她已经死了。
她的死和我没有关系,一点关系也没有,听说她是病死的。
这个地方不应该再呆下去了,一切都那么不自然,从来到这的时候就隐隐感觉不对劲。还是早些回旅馆吧。
我踉跄着站起来走出去。时间还早,但街上没有几个行人。我回头瞥了一眼,如果没有人跟踪,那就证明刚才确实是幻觉,一阵风吹过来,带来清凉的味道,我感到有些冷。
她是谁?
阴魂?
就这么一直纠缠我么?我要跟她忏悔,请求原谅吗?
原来鬼完全不是传说中的样子,并非狰狞。可或许某一个时刻,她会突然显现出狰狞的样子。时间太长久了,二十一年了,她其实也是一个陌生的鬼了,虽然我看到她就会知道是她,但眼前的模样仍散发出陌生的气息。
她转身走了,踏着地上的柳树叶子,步履轻盈。我依在一棵树边,头胀痛欲裂。
鬼就是鬼,温和的外表总是伪装的,她的背后就是黑夜,一瞬间就会吞噬我。我难逃责罚了,审判是早晚的事。 我是自己选择回到这里接受命运的审判的,我还有什么畏惧呢?
我妻子说得对,我有时候很残忍,但实质上是个懦夫。她伤我一寸,我就还她三公分,两不亏欠,所以谁也没有痛到深处,过两天云淡风轻,没事一样。然而有些痛是只有自己要负责的。
那么就是说,只有我才要背负孟夏死的原因!
她给我写很多信,信里总是夹着她捡来风干的好看又散发着清香的树叶,他说我看见这些树叶的时候就会想起故乡,想起她。我也寄给她南方的桂花,她说桂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闻的花,闻到桂花的味道就像我在她身边。可惜她一辈子也没见过桂花树,西北没有这种树。
大学毕业后我只能留在南方,我学的专业回西北百无一用。孟夏妈妈说如果我同意即使不办酒宴只办个结婚证,她就同意孟夏跟我去南方。孟夏一脸期待地看着我,她渴望着,用她最美的年华,俘获我永生的灵魂,——她对我的爱像钻石一样,坚固、永恒、澄澈,而我对她的爱,却像那铁锈,随着时间的腐蚀蔓延开来,斑驳、脆弱……
我跟她说,结婚是人类最愚蠢的行为,你看萨特和波伏娃那样多酷。
其实我当时已经认识了新女友。
我给她提出分手的信她是在病床上看的,我并不知道。她体检查出甲状腺癌的事瞒着我。
后来她服药自杀了。
她本来或许并没有死心的。甲状腺癌的预后一直不错,即使全切了,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只是需要终身服药。手术前她跟我通电话的时候,我在电话里心不在焉地漫应着她,听说手术完会在脖子上留下一个大疤的时候我惊叫了一声,对终身服药这件事我也觉得确实麻烦,没有真心认真思考这件事对她意味着什么。
后来她的手术不是很成功,听说远转了,要做碘化疗。她或许压力太大了,就……这是我妈在她死后几个月才告诉我的,说怕我太难过影响工作。
孟夏和那些死去的403的人一样,和她爸爸一样,永远埋在了戈壁深处的风沙里。
如果她复读了,如果我跟她结婚了,她一定不会那样早离开。
人不能同时从两条路下山。从前我跟孟夏在老院背后的小土包上玩,回家的时候她总是这样说。回不去了,我知道怎样都回不去了。
我跟着那个魅影,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我家住的那栋楼下,魅影转过墙角就不见了,半截断墙在满月下泛着银色的光,墙上的窗框居然还在。我已经没有什么知觉,麻木地坐在断墙之下。我看见一条鱼在废墟上跳动,就是当年从孟夏家跌到我家的那条,一模一样。我走过去扒开土石堆,露出一个本子,竟然是我初中时的留言册,还很完整,内页干干净净的。还有几十个同学的留言,有的同学还认真填 写了个人信息栏,如“最喜欢的颜色”和“最喜欢的明星”等,在最大的愿望这一栏里,好多人填的内容是“希望早日离开403这个地方”。我数了数,有十三个同学……我知道,有十二个同学的愿望成真了。
身后飘来桂花的味道,月色暗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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