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董事长、总经理、安全总监统统获邢,追究其附加原因,是因为对安全的重视度不够,以为安全工作都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情,直接导致的主体责任不清,职责混乱,该有主要负责人承担的责任强压到安全管理人员身上,我们说重视程度不同,得到的结果也不一样,如果主要负责人能够看清楚国家的法律及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就绝不能忽略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得到主要负责人的重视,再加上企业安全环境的优良,自然本质安全就不难实现。
安全管理人员的薪资待遇必需要高,为什么,法律规定,安全管理人员与主要负责人同样富有行政处罚甚至重大事故的牢狱之苦,所以,安全管理人员的地位必需得到认可和重视,安全工作做不好,一切都是徒劳的,再大的家业也会成为泡影。我们接触了一些企业就是存在这样的职责权限不清,主要负责人只是口头上重视,而重视要在行动上,要在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肯定上,如果一直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听点安全人员的意见,将工作的落实都能以安全为前提,听取专业人员的意见,并且全力去支持安全的行为,长此以往,没有哪个不重视,问责制就是这么来的,管不好或者重生产轻安全,早晚有苦头吃。真正的安全是靠决策重视所决定的,愿我们服务的企业组织顺利发展,安全管理人员体现更大的空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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