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齐歌
日光下的一具行尸,黑白颠倒的似乎只有太阳落山后才能让灵魂回归肉体。
我从来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老实人:学生时代上课时看小说下课时睡觉,毕业后频繁跳槽被判以缺乏衷心,面对Hr的质问我嗤之以鼻。请问衷心能换来一身白吗?
面对这种疯癫的状态我常对人解释说,“哦,天,原谅我是个射手座。”可能说的多了确实觉得自己拥有了四条腿,觉得城市里爬行只适合那些腔肠动物,自由对于一个偶蹄类生物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我始终念念不忘而且着实喜欢着徘徊在海拔2000米以外,甚至发呆到呕吐。
我喜欢高海拔的空气稀薄,喜欢那种还未适应的间歇性头疼,喜欢跑跳过后强烈的高反。这种满足的感觉常常在夜晚累的眼睛已经睁不开的时候突然像墨迹般散开,夹杂着血腥冲上太阳穴。白天迷离的太久,就连晚上也还要消耗1/2的生命去消化水泥钢筋人情世故黑纸白字,剩下的1/2平分给睡眠和灵魂。熬夜不是熬夜,而是不想早早的昏迷直到下一个1/4。
在仅有的1/4个灵魂周期内我似乎有点无所事事,对,是无所事事。按常理来说我应该充分的紧张起来而让这夜晚过的更有意思一点,但是也就只是听听歌写写字罢了。我喜欢听歌和写字,因为它们来得简单,来得直接。我不否认我是个感情丰富的人,听歌可以听哭而且不止一次。歌声真的可以把我抽筋拔骨彻底的清洗一遍,干干净净彻彻底底,那种真实的感情冲击对我来说是一种被动的释放,我喜欢这种毫不留情的被扇耳光的感觉。听歌,不是唱歌,我五音不全。
我总盼望着自己能有一技之长用来炫耀,但是我发现深夜里我能做的只有写字。我记得很清楚三年级的时候老师留的周末作文我可以过了两周才交上去,提起笔来除了挠头就只剩下哭了。这种情况直到出现上课看小说这种事情后才得到改善。发现,原来写字是一件很自由的事情,确切的说,是我唯一能做的证明自己存的事情。
纸醉金迷的世界写字听歌就是我的夜。
每个晚上就像做一台大型手术,剥离、重塑,剥离、重塑,然后古堡里出现了巨大的佛兰肯斯坦。我承认,碎片似的真空时间让我焦急地就像一尊安静的雕塑。我完全被封印在了脱离躯壳之外的更大器具里。
我上一份工作持续了两年,连家里人都不可思议的认为我要为之奋斗终身的时候,我又欢快而愤怒的辞职了。作为一名射手天真是最大的敌人。当你满心以为眼前幻化出来的某某和某某会是一生的吟游伙伴的时候,你就离变成真正的星星不远了。辞职的很被动,以至于有些愤怒。
我又变成了四条腿的生物,过了一段3/4的日子。似乎有嗅到了原始部落的味道,泥土夹杂着血腥味,这是象征着自由的味道。有时候会怀疑人类的进化路线是否正确,高度文明之后是不是又会回到原始社会形态,只不过氏族都变成了个体,再也没有图腾崇拜和信仰,就像科幻电影一样,人类被科技围绕,变成了受支配的鬼。
一个月的之后还要重返地球。
狂欢,兴奋,孤寂,落寞,忧伤,忧伤,无以名状,一片空白。
思量自己还是不适合大企业——羊只适合平原吃草,不适合爬楼梯吃果子。家人说我越活越倒退,放着几百人的公司中层不当,来到一个只有六个人的创业公司当职员。我说过我不是一个老实人,我只是嗅到了水泥之外的味道。避免不了的是,只有自己的夜晚依然只是1/4。
我觉得我病了,可能是雾霾太严重,也可能是受到了传染,但是我不敢说。
古方有云:甘松六钱,陈皮六钱,水煎服,日一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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