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差不多二十年的闺蜜, 因为那年纪长,和老公一直喊她嫂子,内心一直当她是姐姐。离职后,我俩成了半个同行,同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供职。忙的时候干活,偶尔也一起翘班四处游玩。
她是你专业律师,我则是死心塌地的法律工作者。闲的时候,偷偷学艺,我业余时间大半散落在法律书籍里。遇到不懂的问题,不管年轻律师或者看律师,从来不耻下问,试图在有限的时间加班加点学习。人说人过五十不学艺,自己偏不信,偏偏要再学一门手艺。因为常在律师事务所,之前的老友同行时间联系我,或自己的事,或朋友的事,时不时联系我,每每都会给予满意的答案。这样,也有很多熟人找我,现在,自己就成了正二不经的法律工作者,不厌其烦搞普法教育。逐渐,我有了自己的客户,他们会提前预约服务,偶尔有人直接点名找我。或许,所谓的不愉快就萌生。因为新客户,有了新的不愉快。
我的新客户大部分和我在线上有交流,来到律所正式签约之前,我和他们已经有过好几轮的交流沟通,这种付出的艰辛只有我自己明白。
在律所这个行业,有人找,就预示有经济效益。咨询,沟通,签约,交费,立案,诉讼,会见,,出庭,判决。整个流程下来,就是一个案件的全过程。我这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做事很专注。一旦开始做事,保证客户十二分的满意。最近,这位律师朋友就转所,对她而言,年纪不小了,何况我们的律所无论位置硬件都不错。前后劝了好几轮,今天她还是决意转所。我亲自给她办的手续,心情很复杂。作为好友,她确实没有走的必要,她又执拗要走。还是年轻的时候好,如果再年轻十几岁,宁可得罪她也会问人家个所以然。年纪大了,所有委屈都得藏起来。把委屈说出来,人家觉得你矫情。不说吧,心里实在委屈。尤其是现在是敏感期,不得不装的云淡风轻。
前几天和他们说到律所的后期发展情况,在我看来,股权激励绝对是管理现在企业的好办法。它的优秀在于,股权是一种责任,有一定的约束力。奖励机制有待于年轻人的健康发展,可以通过业绩激励把更多优秀的员工纳入股东体制内,就是让员工觉得是自己是在为自己的企业工作。
第二,把合同拿去管理体制。签约后的员工,保证五险一金。
第三,末位淘汰制。
对现在企业而言,靠感情是留不住员工的,好的机制,好的福利,就是一个企业新生命的原动力。
现代企业是在不容易干下去。不盈利,留不住人。盈利了,你挡不住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前在体制内,觉得有很不多不得已,来到体制外,同样有很多无法解决的矛盾。
委屈归委屈,最终得把企业做好做强。
有些事,难免一时想不通,那就让时间来鉴证吧。所谓成长,苦难是最好的催化剂,在磨练中成长,在成长中磨砺。
沉淀岁月,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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