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博文的职业是名记者。他仿佛是只被人扯着生命线的风筝,间或振翅高空,间或滑翔低地;游历于海角天涯,遨游于山陬海澨。在全国各地寻觅热点的足迹,好让自个新闻当上状元。有时甚至要到海外去。
一九九七年仲夏,他与徐玲还未邂逅,天各一方。骄阳似火,快撕裂大地的皮。江河直冒着汗,一团乳白色的雾横空出世,人若身陷其中,如临桑拿房。沈博文到乡村物色素材,未果,在树背上休憩。他的汗珠一点一点地坠落,坠得比指尖流沙的消失速度还快。树上的蝉唤醒了夏天,树下的他挥汗如雨,宛若蜡像。他仰面朝天,被烈阳的威力震慑到了,赶紧拭干脸上的汗珠,疑问道,他的娘啊,这是人间,还是火炉呀。他知道,干他们这一行的,哪个不辛苦,或者扩大范围讲,行行都劳碌。他正如河道上的枯叶,随波逐流,四处游荡,只有上岸,才有开满鲜花的机会。新闻素材没有找到,就无法停歇,然则他不能气馁,更不能摒弃,路是自己选的,说什么,也要把它埔成大道。
他望见一个老头步履维艰地朝他走来,炙热的阳光泼在他的银发上,熠熠生辉。枯黄的面孔上写满岁月沧桑,手握一把弯月形镰刀,泥土包围裤腿。
老头露出一副慈祥的面容,问,“年轻人,天气炎热,不介意的话,给我这个糟老头子赏个脸,到我家中避一下晒,中了暑可就糟了。”
沈博文见他一脸真诚,具备他们那个时代应该具备的高贵品质——朴素大方。他心想,天气和岁月一样冷漠无情,在不找个地方窥避,恐怕是要被人间蒸发了。
老头家穷阎漏屋,很是寒酸。平房上铺满荒凉的稻草,门外的杂草从土里探出头来,外围是篱笆。
老头说,待遇不善,希冀他不要见怪。
沈博文忸怩不安,说,老头好心肠,招待了他,感动还不来不及,哪有闲工夫嫌弃呀。这就像是人真的是饿怕了,吃什么都是香的。
“哈哈……那就好,那就好。”老头嵌在嘴里的一颗金牙笑出了耀眼的光芒。
老头为他沏满茶,问他说,年轻人,这大热天的,可以把人当作馒头蒸了,怎么还敢在外跑?
沈博文笑言,干他们记者这一行的,酷暑寒冬在外奔波,已是家常便饭了。
“唉……”老头叹了一口气,才继续说道,“干你们这一行的,真的很不容易,一不留神,命可能就赌出去了。”
“只要能揪出社会不良辫子,扫尽生活不法粉尘,为人民谋福,造福,就算是赌上性命,又有何妨?”沈博文用一种教科书式的口吻回答他。
老头浑身征了一下,像是被电触到一般,手中的茶杯险些滑落。
“老先生,您怎么了?”
“没……没,老头子为你感到骄傲啊,活了一把年纪,像你这样敬业的记者,不多了。”老头啜了一口茶,嘴里发出咝咝的响声,仿佛有只响尾蛇在嘴里作祟。
“老先生,您呀,真是把我捧上天了。”他连连摆手,像是在驱赶蚊虫,“其实,敬业的好记者还是很多的。”
二人在屋里有说有笑,其乐融融,宛如钟子期遇见伯牙,伯乐发现千里马。欢快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人们才会去惊羡它的美好。片刻间,一串如泣如诉的啼哭声在屋内游行,粉碎了他们沟通的桥梁。
“唉……”老头叹了气,慢慢站起来,佝着腰,循声缓缓前行。他的身子恍若破旧的城墙,一击就垮。沈博文无声地跟在他身后。
床上躺着一位老太太,雪鬓霜鬟,闭目,身上盖上一块薄如蝉翼的布。床沿蹲着一年轻女子,脸雪白,哭得眼里仿佛唅着一湾泪泉。沈博文看她的泪珠,像流星一样,一颗颗地滑落下来,浸湿白布,拨动了他的心弦。他大概知道此事,便不多问什么。屋内没有人开口讲话,只有哭声在主持这场演出。老头摆摆手,示意让他出去。随后,他们二人又重新回到起点,饮起茶来。
老头客套地说,“在你面前,献丑了。”
“怎么会。”
忽然,老人啜泣,眼泪顺着干瘪的脸颊掉了下来。他不习惯一个年迈的人在他面前落泪,他又想,若不是有事扯到心坎上去了,他又怎会忍心搁置自尊,在一个青年人面前堕泪呢?
他当即慰问道,“老先生,您不要紧吧?”
老头用枯燥的手抹泪,说,“我的老婆子病重了,恐怕活不了多久了……我这一把老骨头,也支撑不了多少时日,可……我们走了,没事,值得。毕竟活了大半辈子,在人间闯过一遭,但就可怜我的女儿……”
老头又说,“都说嫁出去的女儿,好比泼出去的水,可我们老而无用,连滩水都泼不出。村民会去嘲笑守寡的人,更会去唾弃未婚的人,未婚的人比守寡的人还不如,这是一件悲伤的事。女儿没有嫁到好人家,我们在九泉之下,又岂敢瞑目?”
他明白老头的弦外之音,言外之意,他想找个洞钻下去,躲避老头殷勤目光的追捕,怎料老头哭得鼻涕都喷了出来,双肩抖动得宛如地壳运动一般。
老头道,“日后我的女儿该怎么办呀,谁来关照她,守护她……恐怕……她死的时候,都没人知道。”老人的眼神几丝无助,面容几乎呆板,背影简直憨厚,老头这般模样,让他心生怜悯。如今老头泪如雨下,泣不成声,就显得更加可怜,于是他的心软如淤泥,首肯这桩婚事。
沈博文娶的这位妻子是个傻子,她游手好闲,在吉镇的街头游荡。逢人必笑,笑得如水清澈,孩提般单纯。傻子的笑是束光,在霓虹灯映照的时代下,显得格外惊艳与宝贵,虽然没有人知道她是在笑什么,但她的笑容如肺腑之言一样真实。镇上的人说,沈博文莫非是个异类,喜欢傻子?他的颜面还有地方搁?唉……他的脸皮真是比城墙还厚,浪涛冲不烂,刀刃剁不碎。
镇上的人对她说,“傻子,你有手有脚的,得去找份工作,不能成天像只狗,在街上乱窜。”
“哈哈——傻子,你连自己的年龄都不知道,这不是闹笑话吗?生日总该知道吧,什么?不知道!哈哈……也好也好,以后沈博文可以省下一大笔给你买脑健品了,哈哈——”
老头假借傻子在吉镇上受人欺凌为由,让她与他离婚。离婚不久,傻子又嫁进他门,为这家添了两柱香火,好景不长,老头又让傻子改嫁。傻子婚途似乎没有尽头,就像是人的欲望一样。老头把傻子当作摇钱树,把他的多代“女婿”当作客户,为他提供资金来源——彩礼钱。
老头编写的剧本跃然纸上,他的老伴装死,女儿假哭,再加上他的适度煽情,节奏把握,足以放长线,钓大鱼。沈博文知晓自己身陷圈套,中了他的苦肉计,并无怨言,也不打算曝光他。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身为记者,应当以身作则,为社会排毒解难,让清风深吻楼宇,但他念在老头风烛残年,望不到多少个艳阳,再者,“善恶到头终有报,高飞远走也难逃”。老头是在罪恶中游泳的人,必将在悲哀中沉没。
老头仿佛结扎一样,不能生育,年轻时就想到孤儿院领养个男孩。院长告诉他说,男孩在这宛如濒危动物,哪能想要就能要得到,夸张点说,你要抱养个男孩,比摘星还难。
“院长,你行行好,要是家中没有男娃,香火就要断了。我倒不是怕什么香火不香火的,是怕以后在家没有地位,说话没底气,头,抬不起呀。”
院长摆手道,“倒不是我小器,不想给你,只是现在重男轻女这股歪风盛行,他们豁出命,都没抢到男孩,我也没法。女娃你若是嫌恶,你就真的要断子绝孙了。”
老头觉得院长的话有理,有的总比没的强。他也想过,如果女儿以后要是足够优秀,就让男方入赘,子孙与他同姓,香火即使不纯,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女孩长大后,他没多大高兴,成天咒骂自己,前世到底造了何造孽,好穿好吃供奉着,到头来养个傻子?女孩越长越大,他发现,她智力有缺陷,但天生丽质,娉婷袅娜,商机也在此刻发芽。
要是陷阱圈不到羊羔,他就让傻子嫁入收入不菲的残疾人,这样也能让他的金钱洪流,奔流不息。但最后,口袋厚了,道德却瘦了。
一九七八年,李军牺牲了,徐玲坠入悲伤的谷底。她去西街散心,耳闻街上的人讲,石章来了一位通灵大师,是尊人物。他呼天,天不敢不灵,喊地,地不敢不应;阎王见了他,要下跪叩头,就算天皇老子见了,也要为他老人家哈腰捶背。最重要的是,你有什么困挫,去拜一下他老人家,困挫这粒不起眼的尘埃,就像烟云一晃而过。总之,你有求,他必应……他必应!
村民一下子挤满球场,场面比打群架还有壮观。人多得像是海滩上的沙子,酸臭味仿佛一捆绳,勒紧她的脖子,快要窒息了。轮到她,才眉花眼笑。她跪在地上,祈求通灵大师庇佑李军来世还当军人,一路扬帆起航,乘风破浪。这位所谓的大师不过是个凡人,她知道,但人推崇“形式主义”,走一下形式,好宽慰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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