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何一门艺术乃至一门学科,往往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学习过程,其一是从基本功练起,重视厚重的底蕴,通过这类学习出身的人往往被称为学院派;其二则是半路出家,没有时间浪费在基础与底蕴上,重视实践过程中的所得和收获,这类人可称江湖派。当然,学院派最终也要面对江湖,江湖派最后也要补修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二者可谓殊途同归。
诗词也可以归结为一种艺术、一门学科,因此其学习过程也可分学院与江湖。对于前者,自当从三百千至幼学琼林、笠翁对韵统统熟读成诵,加强自身的小学功底,而后还要补充大量的楚辞汉赋唐诗宋词,从而得以集天下修为于一身,而后便可以不变应万变。
然而,大部分诗词爱好者可能尤其自身的专业和职业,很难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枯燥的国学训练,因此身在江湖,自可以江湖客自居。而诗词创作的江湖派,自当以诗词创作为始,这种诗词创作则可以仿写为先。而仿写,又自应从最简单、字数最少的诗开始。
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人生中背诵的第一首诗应该是《咏鹅》: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这首小诗是大才子骆宾王七岁时所作,我们也大多在六七岁时能诵,是一首只有18字的小诗,如果去掉第一句的三个叠字,那么便只剩下十五个字了。但这首诗虽然简单,却涵盖了声音与色彩的因素,白、绿、红、清勾勒出水彩般的意境,确是不俗——至少在创作时应该是不俗的,俗也是因为后人滥用而用俗的。
那么如果仿写这样一首小诗,应该从何着眼呢?
首先第一句连用三个“鹅”字,点明诗中的主体。当然,此处看似三个字,其实多加几个字也未尝不可,甚至连说四个、五个甚至七个鹅字,也未必会破坏本诗的节奏和美感。
所以,我们先找一个仿写对象,比如“门”。当然,门似乎没什么好写的,但是看到咏鹅时的“白”、“绿”、“红”、“清”却能给我们灵感,我们首先寻找门身上的颜色。比如银白色的把手、黄铜色的锁眼、天蓝色的漆面以及掉漆之后的铁黑。四种颜色齐了,当场就可以写出“蓝漆涂黑铁,银把配黄锁”,虽然意境没法和咏鹅比,但好歹也算是个骈句了。
咏鹅第二句,曲项向天歌,提到了鹅在叫。开门关门的时候也时常会有“吱呀吱呀”的声音,但门与鹅的不同之处在于,鹅是动物,可以主动地叫,门却只能被动地开关,从而发出这种声音,所以可以写为“吱呀与人闻”。
合起来便是门门门、吱呀与人闻、蓝漆涂黑铁、银把配黄锁。
这个小诗有两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其一是发生了变韵,且平仄不和谐,其二则是没能表达出情感,没有感染力。第一个问题很显然,第二个问题则更加显然,因为我们是为了仿写而仿写,随意提到了门,和门又能有什么感情?
我们先来解决第二个问题,其实这首小诗的第二句“吱呀与人闻”已经半推半就地将门拟人化了,读起来好像是这个门故意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给人听的。那么门为什么会发出这个声音呢?因为要坏了,或者说是门提醒人“老子要坏了”。
所以后两局可以稍作变动,使之能够照应“要坏”这种意味。所以蓝漆涂黑铁显然不合适,因为让人听到之后会误认为这门是新刷的漆,从而其欣赏逻辑必然产生矛盾:新门要坏。所以,我们再来回想这个门如何描写才能显得沧桑一些。
首先,要有锈,铁锈一般是红褐色的,所以“蓝漆涂黑铁”可以换为“褐漆锈黑铁”,褐漆便是铁锈了,铁锈像漆一样附在黑铁表面。当然,铁锈大多数时候并不像油漆一样光滑,而是有些砂粒感,所以可以进一步改为“褐砂锈黑铁”。
然后是最后一句,一般来说是要入韵的。由于汉字读音会随着历史发生变化,其实有些古韵已经不再适用,但以现代的拼音为标准,则韵母相同或相似即可产生押韵般的语感。那么对于这首《咏门》而言,大可将韵母为“en”或者“un”的汉字全都选出,然后按照词性进行选取。
“云”是一个经常被使用的意象,例如“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云若是在门上会有何样的效果?可不可以让铁板上生的锈排成云彩的形状?
当然,云彩是没有固定的形状的,所以说有一些铁锈的排布像云彩一样,完全说得过去。而刚刚写铁锈的时候用了“褐”,那么这次写“云”可以用红,皆为铁锈的颜色。而刚刚为了写褐砂而去掉的蓝漆则刚好用在这里,连在一起便是“蓝漆托红云”。
最后,一首短小精悍的《咏门》便脱口而出:门门门、吱呀与人闻、褐砂锈黑铁、蓝漆托红云。
表达了诗人对快要坏了的铁门的极大同情。
当然,这个门已经不是我们最开始看到的那扇门了,但who cares?毕竟一首诗已经写成了,管他那么多做什么。古人尚且为了写诗而“强说愁”,我们为了学习写诗编出一扇快要破了的门总不会有辱斯文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