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材
性 别:男
民 族:汉族
籍 贯:湖北汉川
出生年月:1905年
牺牲日期:1933年
出生于一个塾师家庭。7岁,随父读私塾,后入县高等小学读书。1922年,毕业于汉川初级中学。17岁到武汉求学,考入湖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与董必武有师生之谊。在校期间,追求进步,参加了学校进步学生团体“人社”,与本县籍进步学生王平章、魏人镜、刘子谷等人相交甚厚,常在一起研读马克思著作与进步刊物,联系实际,剖析中国社会。1924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初,“五卅”惨案发生后,武汉工农运动高涨。李良材等人受武昌地委陈潭秋的派遣,回到汉川,在汉川城内组织了“反帝外交后援会”,发动汉川县工农民众和青年学生,抵制洋货,砸毁汉川城中的英美烟草公司。不久,调省,从事工人运动。1926年10月,受省总工会派遣,以省工运特派员身份到黄石港领导工人运动。11月,中共黄石港地委成立,任地委组织部长,与地委书记丛允中、宣传部长李实等人在铁山、下陆、象鼻山、大冶铁厂等地发展党员30余人。1927年春,调任省农运特派员,派到鄂南领导农民运动。后任中共通山县委书记。中国共产党的“八七”会议精神下达后,中共通山县委于8月中旬在板桥成立通山暴动委员会,并组成通山农民革命军总指挥部,李良材任党代表。8月底,领导数千农军包围了通山县城,城内守敌惊恐万状。李良材以同乡身份,进城与县长何雄飞谈判,迫使何雄飞接受农民自卫军全部条件。8月30日通山农民自卫军占领县城,次日成立工农政府委员会。9月,调离通山,回到汉川,与中共汉川县委王振华等在汉川蚌湖口、大沙咀一带组织秋收暴动。失败后,转移至天门继续活动。1928年5月,任中共天门县委书记。同年秋,天门党组织遭到破坏,李良材被国民党反动派列为通缉对象。1929年初,他化妆潜入武汉,隐居在汉口宝丰路表妹家中。当时党的地下联络站遭到破坏,码头车站暗探密布。他舅父与表妹夫见市内不安全,设法将他转移至汉口近郊湖区的一条渔船上,躲藏月余。当时,正值隆冬季节,李良材感受风寒。至三、四月间,组织上了解到他的困难处境,从汉川接来他的妻子吴青莲,两人化妆成渔家夫妻,转移至江西九江附近的汪家垸,在那里开馆教书,继续为党工作。由于长期的艰苦斗争,积劳成疾,1933年,病逝于江西庐山脚下的星子县。1953年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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