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赞美系的第二篇,我想要赞美的第二个人是鲁迅。
初识他,是因为他出现在课本里。故事梗概如下:
他因照顾生病的父亲去私塾迟到了,被先生严肃告知要早到。他没有应声,只是默默回到座位在课桌上刻了一个“早”,时刻鞭策自己。
当我还是白纸一张的时候,喜欢他,就如同出现在课本里初衷一样,要做一个珍惜晨光的人。当然,也学会了在自己的课桌上刻上想要达成的样子的字样。
现在来看,其实更佩服他的做得比说得多的行动力以及坚持自我不动摇的斗志力。
人在被误解的时候,会自发产生想要解释的冲动,站在鲁迅的角度,他迟到情有可原,站在事件本身来看,他就是迟到了!能够及时摆脱情绪,用理智的态度去坦然面对令自己不愉悦的结果,并吸取经验教训,避免再犯,这是少数人才能达到状态。
前有越王勾践用“卧薪尝胆”提醒自己勿忘苦难,后有鲁迅“刻早”铭志气。反观我自己,常常是想做一件事,制定了n个计划与目标,最终也免不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再遇他的文字,还是在学生时代,闰土、阿Q、药、狂人日记里一篇篇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透过老师的拆解与分析,将那个亟需觉醒的年代,表现得淋漓尽致,怎么会有人这么会写故事呢?
举个例子,写家道中落的人情冷暖,他是这样描绘的: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简直太高级了,像这样的情节,如果你描写得太细,千人千面反倒本末倒置,忘了主题,如果你浅浅一笔带过,那便成为了一句可有可无的华丽辞藻堆砌。
再比如他笔下描写吃晚饭的场景:
临河的土场上,太阳渐渐的收了他通黄的光线了。场边靠河的乌桕树叶,干巴巴的才踹过气来,几个花脚蚊子在下面哼着飞舞。面河的农家的烟突里,逐渐减少了炊烟,女人孩子们都在自己门口的土场上泼些水,放下小桌子和矮凳;人知道,这已是晚饭的时候了。
这一段就更高级了,一个吃晚饭的场景,可以将文章基调、故事的地段与环境、周遭的人文风俗习惯,甚至人物的大框架勾勒出来,让每一句话都为小说故事、人文、主旨等服务,我真的佩服得五体投地。
每每读他的文章,时不时就想要感叹是怎样的文思敏捷,才能写出如此精妙绝伦的文章,看完电视剧后,又折服于他有趣的灵魂与性格。
有时候,我甚至庆幸他弃医从文而感到,世界上不缺他一个救死扶伤的优秀医生,但真的太缺乏像他这样把文字玩出花来的优秀大作家。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种气魄和直抒胸臆的快意人生,大概是文字工作者,毕生的追求。鲁迅,不愧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也不愧是我特别崇拜的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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