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从业过程中多次接到就同一个问题的电话咨询,咨询者对这些法律认知存在偏差,导致个人利益受损,那么,我会定期就这些问题进行普法,希望大家对这些法律知识有更深刻的认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对不对?
关于这个问题,婚姻法的原话是这样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分居满两年想要离婚,除非双方同意,协商离婚,否则不能自动离婚的,必须经过法院审理,调解无效, 才可以作为该条款适用的条件之一判决离婚。
同时,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必须提醒大家:分居两年是需要证据的!
分居满两年离婚的规定是《婚姻法》内容,是实体法,不是程序法,那么对于法庭上如何认定分居满两年是有程序法规范的,是《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的规范内容,所以很多学过法律,但没有法律实践的人,都不能充分理解的,没有学习过法律知识的,有误解也是正常的。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普法者,小胡律师提醒大家,在对方不认可分居满两年的情况下,起诉离婚的,必须要有充分证据证实分居满两年,双方感情破裂的,才有可能判决离婚。
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时,如果对方不认可分居满两年,并且您手里没有充分证据证实分居已满两年,一般是不能将此作为可以判决离婚的理由的。因为法庭上,我们讲的是法律事实,而法律事实需要证据加以证实,需要通过证据让法官认定你所提供的事实是法律事实,才能作为判决的法律事由,才可以据此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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