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架豪华的私人飞机上,邹志放下了手中的那本泛黄的古书,将右手伸向手边盛着82年拉菲的高脚杯,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杯座,熟练地摇晃了几下,红酒沿着杯壁优美地旋转。在他的身后,则是恭敬地站着一位老人。
那是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两只深陷的眼睛,深邃明亮,看上去很有神;头发也很整齐。他穿着一身整洁的中山装,静静地站在邹志的身后,像一座巍峨不动的大山。
浅尝一小口酒,让其停留在口内,转动舌头,使酒液接触口腔的上颚、脸颊、舌面、舌下以及上、下牙龈等位置。邹志仔细地回味了一番,不知何时起他就喜欢上了这种美妙的感觉,红酒已经成了他每日的必须品。
这时,老人走到邹志面前,微微拱了下身,既而说道:“少爷,还有十分钟到达目的地”
“恩”轻轻放下酒杯,又重新拿起那本刚刚放下的古书,邹志抬起头,看向老人,开口道,“仁叔,我还有一件事情不明白。八年前千亿富豪赵全辉将资产的百分之九十捐给慈善机构,剩余的百分之十下落不明一案按理说以怪阁的能力应该结案的,怎么拖到了现在。”
“少爷不是已经知道了吗?”
“看来我想的没错,当年负责记录这个事情的是千年不化的闻延庆闻阁主,能让这个老顽固放弃对案件追查的人就只有一个,也就是我那个性格古怪,极不靠谱并且已经失踪三年之久的老爹才能干出这种给自己这个唯一儿子兼亲传弟子找麻烦这种无耻的行为”
仁叔尴尬的笑了笑,也只有少爷才会这样评价他的父亲,也只有这样才能传承那个在外人看来不可能完成的使命吧。
邹志好像也意识到了,干咳了一声,一本正经的问道:“仁叔,最近有那个老头,哦不,是我的父亲的消息吗?”
“暂时还没有,“少爷你也知道老爷如果是铁了心要找地方清净,我们就算把天翻了也找不到。”
邹志点了点头,确实是这样。听母亲讲过,小时候父亲曾经也出去清净过一段时日,但刚走不久自己就患了重病。母亲派人四处寻找,快把地球翻遍了也没找到。回来后才知道那个老头躲在了神农架。
下了飞机,邹志他们又转乘了一辆银色的劳斯莱斯。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是甘肃省的一处停机场,本来冷清的机场今天却是热闹非凡,各种各样的私人飞机降落在这里,相较而言他们的飞机也不是那么显眼了。
“仁叔,看来被吸引来的富豪不少啊”邹志压低声音说道。
八年前千亿富豪赵全辉临终前将财产的百分之九十捐给慈善机构后,剩下的一百七十三亿的房产在遗嘱中写到由李忠交给指定的继承人。死后,这份遗嘱竟不翼而飞,就连赵全辉的心腹李忠也消失不见了。
有人猜测是赵全辉的心腹带着遗嘱走了,躲在一个小地方过着悠闲的生活,也有人猜测李忠是按照遗嘱去寻找那个继承人去了。
事隔八年,经济的快速发展让房产的价值几乎翻了十倍,当年的一百亿转眼间变成了一千亿。可是,那个继承人始终没有露面。
直到昨天,有人在甘肃省的一家小餐馆里看见了极像李忠的人,这个八年的谜底似乎才要浮出水面。“千亿富豪惊现小餐馆”一夜间霸占了新闻的头条,好多人也闻风而来,想要结交这个新一代的领头人物。
“少爷,情报已经整理出来了,需要我念给你听吗?”车上,仁叔拿着一个棕色的牛皮袋,里面装的就是关于李忠的情报。
邹志揉了揉太阳穴,说道:“我有些疲惫了,仁叔告诉我他经常活动的地方就行了。”
仁叔欣慰地笑了,少爷终于长大了,能够独当一面,成为合格的传人了。其实家族里有好多人在邹志上位后就虎视眈眈,想要另开门户。他们以为自己掩饰的很好,殊不知早就被心如明镜的仁叔知道了。只是现在的少爷实在是太弱小了,在老爷没在的这段时间里需要尽快成长起来,好驾驭怪阁这股庞大的力量。
“不知道少爷听晓过第一乞丐村没有”仁叔很可耻的卖了一个关子。
邹志白了他一眼,心想这么大的人了还喜欢卖关子。不过想归想,他可不敢说出来。仁叔是老头子的心腹,又从小看自己长大,别看仁叔对自己恭恭敬敬地,以前他可是有一个外号叫“阴面杀神”不知有多少人死在了他的手上。
“甘肃岷县小寨村,因被媒体称为‘华夏第一乞讨村’而出名。村庄八成至九成的村民像候鸟一样,在贫瘠的乡村和诸如济南、青岛、沈阳、南京等东部沿海发达城市之间季节性迁徙乞讨,“夏天去北方,冬天下南方”。没想到李忠来到了这里。”
邹志有些惊讶,但并不奇怪,在那本书中这种人并不少,有的人身价百亿却喜欢捡垃圾,有的人资产过亿还穿地摊货,这已经见怪不怪了。倒是李忠他来这里,难道是为了那个继承人?邹志稍微往后靠了靠,事情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少主,我们是直接去小寨村还是……”说话的是开车的小王,刚才开飞机的也是他。说起来小王加入怪阁已经有七年了,干起事来也是尽职尽责,以他的能力做一个阁主一点问题也没有,但他甘愿做一个没有地位的司机,想来也是为了报答对他的救命之恩吧。
“去酒店吧,少爷你累了一天了,正好休息休息,少爷你说呢?”
“就听仁叔的,去酒店吧,大家都休息休息”邹志想了想,确实大家都累了一天了,自己也有点累了。
“好的,少爷,仁叔”说着,小王便开着车出发了,不过驶往的并不是什么五星级大酒店,而是一家普通的小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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