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读书笔记(摘编)。
《西方哲学史》,罗伯特·罗素(英国)著,何兆武、李约瑟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6月第1版,2013年12月第28次印刷,1161页。
001 其人概述
苏格拉底是一个出身于雅典中产之家的公民,在辩论之中度过了一生,并向青年们教授哲学,但不是像智者那样为了钱。他确实是受过审判,被判死刑,并于公元前399年就刑,年约七十岁。他无疑地是雅典的一个著名人物,因为亚里斯多芬尼在《云》的剧本里描写过他。
他的两位弟子色诺芬和柏拉图,都给他写过卷帙浩繁的记述;但两人所叙述的却大为不同。
002 柏拉图的记述
很难判断柏拉图究竟有意想描绘历史上的苏格拉底到什么程度,而他想把他的对话录中的那个叫苏格拉底的人仅仅当作他自己意见的传声筒又到什么程度。
柏拉图除了是哲学家而外,还是一个具有伟大天才与魅力而又富于想象的作家。
没有一个人会设想,就连柏拉图本人也并不认真地认为,他的《对话录》里的那些谈话是真像他所记录的那样子进行的。
但无论如何,在早期的对话里,谈话是十分自然的,而且人物也是十分令人信服的。
正是由于作为小说家的柏拉图的优异性,才使人要怀疑作为历史学家的柏拉图。
他笔下的苏格拉底是一个始终一贯而又极其有趣的人物,是一个远非大多数人所能创作出来的人物。但作者以为柏拉图却是能够创作出他来的。至于他究竟是否创作了苏格拉底,那当然是另外一个问题。
003 苏格拉底之死
想理解苏格拉底之死,需要先了解公元前五世纪的雅典史。
在第一次波斯战争的时候,由于有马拉松之战的决定性的胜利,主要的光荣就归于雅典。
十年以后在第二次战争时,雅典人在海上仍然是希腊方面的最强者;但是在陆地上,胜利主要地要归功于斯巴达人,斯巴达人是希腊世界公认的领袖。
伯罗奔尼苏战争的爆发与白里克里斯的逝世,开始了雅典历史上的阴暗时期。雅典人在海上占有优势,但是斯巴达人握有陆地上的霸权。
公元前五世纪的末了,雅典败于斯巴达。战争的结局是斯巴达人在雅典建立了一个寡头政府,史称三十僭主。
在斯巴达的同意之下,民主制又恢复起来;但那是一个江河日下的民主制,它由于有大赦而无法对自己内部的敌人直接报复,但是它在大赦的范围之外却喜欢找任何的借口来控诉这些敌人。
苏格拉底的审判与死刑就是在这种气氛之下出现的。
004 受审
苏格拉底受审的主要事实是毋庸置疑的。判决所根据的罪状是:“苏格拉底是一个作恶者,是一个怪异的人,他窥探天上地下的事物;把坏的说成是好的,并且以这一切去教导别人。”
对他仇视的真正理由,是人们认为他和贵族派有勾结;他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属于贵族派的,而且其中当权的几个已经证明是极有危害性的。
然而,由于大赦的缘故,这种理由便不能公开提出来了。
法庭大多数都判决他有罪,这时按照雅典的法律,他可以要求某种较死刑为轻的处罚。法官们如果认为被告有罪的话,他们就必须在判决的定谳和被告方面所要求的惩罚两者之间作出选择。
因此,若能提出一种法庭认为适宜而可以加以接受的相当重的处罚的话,那是会对苏格拉底有利的。
然而他提出来的却是处以三十个米尼的罚金,这种处分是太轻了,以至于法庭大为恼怒,于是便以比判决他有罪时更大的多数判决他死刑。
他无疑地是预见到了这种结局的。显然他也并不想以看来是承认自己有罪的让步,来避免死刑。
005 申辩篇中的苏格拉底
《申辩篇》,据说是苏格拉底受审时为自己所做的辩护词,是若干年后柏拉图在记忆里所保存下来的东西,被他汇集起来并经过了文艺的加工。
审判时柏拉图是在场的,并且似乎很显然,他所记录下来的东西就是他记得苏格拉底所说的那种东西,而且大体上他的意图也是要力求符合历史的。
《申辩篇》给某一种类型的人描绘出了一幅明晰的图画:
一个非常自信的人,头脑高超而不介意于世俗的成败,相信自己是为一个神圣的声音所引导,并且深信清明的思想乃是正确生活的最重要的条件。
除了最后这一点而外,他是很像一个基督教的殉道者或者一个清教徒的。
从他最后那一段谈论死后事情的话里,使人不可能不感到他是坚决相信灵魂不朽的;而他口头上所表示的不确定,只不过是假定而已。
他并不像基督徒那样,因为害怕永恒的受苦而烦恼:他并不怀疑,他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将是一种幸福的生活。
006 再画像
苏格拉底是一个完美的奥尔弗斯式的圣者;在天上的灵魂与地上的肉体二者的对立之中,他做到了灵魂对于肉体的完全的驾驭。
他在最终时刻对于死的淡漠,便是这种驾驭力的最后证明。
但同时,他并不是一个正统的奥尔弗斯派;他所接受的只是基本的教义,而不是迷信与净化的仪式。
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预示了斯多葛派和犬儒学派。
斯多葛派主张最高的善乃是德行,一个人不能够被外部的原因剥夺掉德行;这种学说已经隐含在苏格拉底声称他的法官们不能损害他的那篇论辩之中了。
犬儒学派鄙视世上的财货,这种鄙夷表现在他们逃避文明的舒适生活上;苏格拉底能够赤着脚衣衫褴褛地生活,也是出于同样的观点。
007 伦理
苏格拉底的主要关怀是在伦理方面而不是在科学方面。
《沙米底斯篇》是谈论节制和中庸的定义的,《李西斯篇》是谈论友谊的,《拉什斯篇》是谈论勇敢的。
所有的这些篇对话里,都没有得出结论,但是苏格拉底明确表示了他认为探讨这些问题是重要的。
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始终一贯地坚持说他自己一无所知,而且他之比别人聪明就只在于他知道自己是一无所知;但是他并不以为知识是不可得到的。正相反,他认为追求知识有着极大的重要意义。
他坚持说,没有一个人是明知而又故意犯罪的,因此使一切人德行完美所必需的就只是知识。
德行与知识之间这种密切的联系,乃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两人的特色。
在某种程度上,它也存在于一切的希腊思想之中,而与基督教的思想相对立。
在基督教的伦理里,内心的纯洁才是本质的东西,并且至少是在无知的人和有学问的人之间同样地可以找得到的东西。希腊伦理学与基督教伦理学之间的这一区别,一直贯穿到今天。
008 辩证法
辩证法,也就是说以问答求知识的方法,并不是苏格拉底发明的,他使用并且发展了这种方法。
辩证的方法只适用于某些问题,而不适用于另一些问题。也许这可以帮助我们决定柏拉图的研究的特点,因为他的研究大部分都是可以用这种方式来加以处理的东西。而且通过柏拉图的影响,后来大多数的哲学家们都曾为他的这种方法造成的局限所束缚。
苏格拉底的处理方法所适用的,乃是那些我们对之已有足够的知识而可以达到正确结论的事物,但由于我们思想混乱或者缺乏分析的缘故而未能对于我们所知的东西加以最好的逻辑的使用。
像“什么是正义”这样一个问题,显然是适于以柏拉图式的对话来加以讨论的。
我们大家都在随便地使用“正义的”或“非正义的”这些字,只要考查一下我们使用这些字的方式,我们就可以归纳出来最能与习惯相符合的那种定义。这里所需要的,只是关于问题中的这些字应如何使用的知识。但是当我们的探讨得出了结论时,我们所做出的只不过是一桩语言学上的发见,而并不是一桩伦理学上的发见。
然而,我们也很可以把这种方法很有益地应用于稍为广泛的一类情况中。只要所争论的是逻辑的事情而不是事实的事情,那么讨论就是发见真理的一种好方法。
例如,假使有人说,民主制是好的,但凡是具有某种意见的人却应该不许投票;那么我们就可以断定这个人是不一贯的,并且可以向他证明,他的两种说法之中至少有一种必定或多或少是错误的。
逻辑的错误,要比许多人所想象的具有更大的实际重要性;它能使犯这种错误的人轮流地在每一个题目上都采取为自己所惬意的见解。
任何一套逻辑上一贯的学说都必定有着某些部分是令人痛苦的,并且与流行的成见是相反的。
辩证的方法——或者,更广义地说,无拘无束地辩论的习惯——是有助于增进逻辑的一贯性的,因而在这方面便是有用的。
但是当其目的是要发见新事实的时候,这种方法便完全行不通了。
也许我们可以把“哲学”就定义为是用柏拉图的方法所可能追求到的全部探讨的总和。但是如果这一定义是妥当的话,那乃是由于柏拉图对于后世哲学家们有影响的缘故。
整理 by 5073 洁琦
网友评论
有个小疑问,读这个哲学系列是个人爱好还是学习需要,或是两者兼得?
如果能加入自己的思考,感悟,或者用自己的话再去进述这些故事,那么进步会更大,学习更高效。加油!
一方面觉得现在是以读为主,积累素材;另一方面,还没有或不太知道那什么样的主题来深入;再者,工作中就是在不断的专研、解决问题,日常随性写感觉比较放松;
想下一步的方向是,素材的积累到一定程度会自然形成一些主题,可以根据以后素材提炼主题;尝试探案式阅读,带着问题去读一个领域(哪怕很小)的书、课和其他。
试试看吧。感谢青词的关心和建议~~
不过,个人觉得,你既然能专注到具体的系列,可以找一些专业听书与哲学课程,结合来学。
读促进思,问题导向深入学,加上名家讲读,尝试过吗?
整理这个系列,主要的目标是开始专业阅读、积累职业素养,书中很多思辨是法理学法哲学的基础,有利于法律人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但这个系列确实不是直接能用上的专业书,选这套不太枯燥的哲学史开始,也有个人的爱好在其中,因为哲学看起来远,却又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对我们的生活、人生、所处的社会的思考,可以开释现实的疑惑;
我的时间有限,每天拿晚地铁的一个小时完成阅读和笔记整理,且现阶段的目标是坚持阅读并完成这个系列,原著又那么精彩,目前暂时以整理为主,这其中已经体现了自己的理解和偏好了,所以我觉得现在做的是有价值的;
至于更多的思考和再加工,希望在以后逐渐改善。
感谢青词的关注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