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詩: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歷來有兩種解釋,一說是諷刺時政之詩,《毛詩》支持此説,曰:“刺忽也,不能與賢人圖事,權臣(指祭(zhai,去聲)仲)擅命也。”一說是男女情怨之詩,朱熹支持此説。
從全篇來看,情態盎然,怨戀之情彰顯,情詩為切。但從每節第二句來看,“刺忽”之說亦通:不與我言,即不讓我說話;不與我食,不讓我有飯吃。
原詩: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歷來有兩種解釋,一說是諷刺時政之詩,《毛詩》支持此説,曰:“刺忽也,不能與賢人圖事,權臣(指祭(zhai,去聲)仲)擅命也。”一說是男女情怨之詩,朱熹支持此説。
從全篇來看,情態盎然,怨戀之情彰顯,情詩為切。但從每節第二句來看,“刺忽”之說亦通:不與我言,即不讓我說話;不與我食,不讓我有飯吃。
本文标题:《詩經•狡童》(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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