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个人和我说了一句话:“不管你有多嫌弃我,我都愿意舔你。”我想,每个人的青春或许都会经历舔与被舔的两种状况吧。
青春里,那些“舔”你的人喜欢似乎总是卑微的,小心翼翼的,于是乎我们习惯了用舔这个词去形容几乎所有的喜欢。某天,某对情侣官宣在一起了,然后有人会以一种嘲讽亦或不屑的语气这样评论到:肯定某某某舔某某某的啊,果然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我不知道这话里究竟暗藏了多少刻薄,也不知道背后是不是有血海深仇。我只明白,两个人能在一起,便是缘分。
喜欢确实很卑微,有的时候卑微到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可是如果喜欢的人那么容易就到手,那样的爱情又有多少人愿意相信可以细水长流。我不反对卑微地爱一个人,如果因为所谓的尊严而选择将喜欢放在心里,那样就会成为一辈子的遗憾。让我讨厌的是,旁观者总是带着一种看笑话的心情把喜欢叫做舔,把别人叫做舔狗。这个字,自嘲可以,但是对他人,请足够尊重。
青春里,那些“舔”你的人当然,我不喜欢舔别人,我也不喜欢被别人舔。因为在我看来,每一份真心都应该被善待。人之间的相处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等价。别人给你一份真心,你以另一份真心相待。不要凭借着别人对你的喜欢把好当做理所当然,事不关己。
当然,最好的爱情还是两只狗互舔。
青春里,那些“舔”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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