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姐前两年退休了,是和蔼可亲的人,她年轻的时候做过食品公司的总经理,见过大见面,有很强的统筹能力,在40岁前进行行政单位一直至退休。
今天,她联系我,说:“我现在有90万的借款可能拿不回来了,准备要告上法庭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惊呆了,一下子都缓不过神来呢。
事情缘由是这样的。黄大姐卖了自己的一套住房给王先生,王先生是从事瓷砖生意的大老板。房子价格是90万,王先生支付了30万给黄大姐,余下的60万当做借款。王先生也给黄大姐写了一张60万的借款。主要吸引的是,利息2分。
之后的日子里,王先生以资金周转困难的理由,再次向黄大姐借款30万元,利息也是2分。因为60万借款的利息,王先生每月都准时支付,所以黄大姐思考了一下,还是把钱借给了王先生。
渐渐地,王先生每月给黄大姐支付的利息就不准时了,到上个月,王先生居然以生意不好做为由,不支付利息了。
黄大姐当面找王先生要利息和本金的时候,王先生已露出不耐烦的态度。
这回,黄大姐才感觉到连本金都拿不回的地步了。
黄大姐的遭遇真是应证了一句话:“你要人家利息,人家要你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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