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咿朵朵
白玛——最可爱的人【下】沧桑
你知道为啥白玛的食指少了一块吗?是小时候干活被柴刀切掉的,然后只拿自己的童子尿呲了一下伤口,衣兜撕下来包了一下。
他妈的咋连个创可贴都没有啊!
转过天来,小屋歌手羊鹿儿,拽着我的袖子抹眼泪,我以为我就够苦了,怎么他比我还苦啊。
我没敢告诉她,白玛小时候不仅没见过创可贴,而且七岁之前连鞋子都没得穿,别人车接车送上下学的年纪,他为了上学差点命葬嘎隆拉雪山之巅……
白玛初到学校时没少闹笑话,好几次唬得人一愣一愣的,第一次进教室上课,满屋的人瞬间安静,都以为他是老师,都很奇怪他为什么跑到后排坐着不上讲台站着。
第一次进宿舍也是这样,众人都以为他是来送小孩的家长,夜里就寝,同学奇怪地戳醒他问:叔叔,家长不是不能住宿舍吗?
他在被子里蒙头笑,醒来后真的当起了家长,接下来他主动包揽了宿舍卫生,室友们基本没机会扫地,马桶也是他刷。
转过年来,又逢新生入学,他蹬着三轮车去帮忙,学妹们诚恳的致谢:谢谢叔叔。
白玛初来小屋时,除了我喊他弟弟,所有人张嘴就喊他哥,还有喊叔的。
我说他是90后,大家都乐,开什么玩笑,他比你都老好不好?摆明的70后啊!
白玛性格极好,眯眼笑着,挨个儿和人握手。他的手茧厚皮糙。
于是大家坚信我是在胡扯,也难怪他们尊老,白玛一额头美颜相机都拯救不了的抬头纹,着实太沧桑。
12岁是白玛的面相已成熟的像十五六岁,到23岁同学喊他大叔也就不奇怪了。
12岁的白玛为了挣学费,而当起了小背夫,你12岁的时候在干什么?或许还在爸爸妈妈的怀抱里撒娇吧。
12岁的白玛可以背80斤的重物,你呢?上下学途中书包都没有自己背过吧!
白玛上小学时,大米玉米混着吃,白菜都是学生们自己动手种,周末再挖些野菜,不然不够吃。而且每天都带着墨脱秋旺刀,不为防身,为学校厨房砍柴。
你呢?还嫌家里的饭菜不够味吗?还在为吃中餐还是西餐而犹豫不决吗?你大概根本不知道蔬菜是菜农辛苦种来的吧,你或许以为它们就静静躺在超市里等你挑选呢。
你尝试过不穿鞋在路上行走吗?很吃惊吗?白玛七岁以前就没穿过鞋,而且没见过创可贴长啥样。
白玛因为徒步,而脚掌上长满了茧子,他自己跋涉了整整11天,才赶到大学去报到。
你还在为脚上是什么品牌的鞋子而和同学炫耀吗?
…………
所以,一切的一切没有可比性,无法同日而语。
夏天我们享受着空调,喝着冷饮,吃着水果,还骂“这鬼天气”。
我们窝在沙发里或葛优瘫,手上拿着薯片,享受刷剧的时光,连饭都懒得做,还要叫外卖。
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饭卡里有充裕的伙食费,还总抱怨学习的辛苦和食堂的饭难以下咽。
我们觉得悲苦的日子,白玛一直过着,他历尽千辛万苦考上了大学,我们拥有比他强十倍的条件,却在感叹命运不公。
OH!MGD!被叫做“大叔”的门巴族人白玛列珠,有抬眉纹的你——是最可爱的人,你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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