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知远的《十三邀》请到47岁的亚洲偶像木村拓哉。
许知远问木村:
“你有没有特别想扮演的角色?”
木村回答,
那是一个专业团队无数人的努力,
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文艺青年关心自己的喜欢,
职业人士关注他人的付出。
《十三邀》李诞那一期,
李诞问许知远为什么要做访谈节目,
许知远说没办法啊,
我得挣钱(养书店)。
你瞧,有时候连文艺青年许老师,
也知道有些事情,不喜欢,但必须做。
废掉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让他用喜欢的方式过一生1
最近我们团队招聘,
一个应聘者说她觉得如果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就很难做好,
所以她想做自己喜欢的。
我问她之前的职业是什么。
她说瑜伽老师。
“那你不喜欢吗?”
“开始挺喜欢的,做了一段时间就不喜欢了。”
我问她现在喜欢什么,
她说喜欢做运营,报了很多网课,
也把难啃的《运营之光》啃完了。
于是我让她在运营的岗位上试用。
试用期还没过,她就干不下去了。
运营是一个特别琐碎的活儿,
需要细心、耐心与决心,
这些她都没有。
她之前所了解的运营,
是像将军一样运筹帷幄、指哪儿打哪儿,
实际做起来,
发现最重要的,
不是你站上指挥塔怎样做,
而是你如何爬上这个指挥塔。
这个过程,是平平淡淡加默默无闻,
无鸡血、没段子、不励志,
无论是讲师做讲座,
还是作家写书,
都会选择性地忽略。
于是,这个女孩以为自己学了很多知识,
其实空有一腔志气和一碗鸡血。
离职的时候,
她跟另外一个员工说:
“我还是要去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不喜欢的事情,我做不好。”
女孩才24岁,
我很想告诉她,
如果你没有能力做好自己不喜欢的事,
那么,喜欢就会变成弱者的借口。
废掉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让他用喜欢的方式过一生2
强者谈坚持,弱者才谈喜欢。
一句不喜欢,
可以甩掉所有的不努力、不作为、不坚持。
喜欢是什么?
它代表某一个时间节点的短暂情绪,
无论是你喜欢的工作,
还是喜欢的人,
长久相处的时候,
都会发现里面包含着诸多不喜欢之处。
主持人窦文涛说过一件事。
在《锵锵三人行》火爆之后,
台里决定给他一档时事节目,叫《文涛拍案》。
与《锵锵三人行》的风格不同,
《文涛拍案》讲大案要案,
内容黄暴、不设嘉宾。
这个节目,窦文涛从一开始就不喜欢;
然而这件不喜欢的事,他做了8年。
窦文涛后来在《圆桌派》上回忆这段时光,
说因为不喜欢,总担心做不好,
常常一期节目反复录四五次。
“有一天录完节目下班,已经是清晨6点,深圳暴雨如注,那一刻我心里只有四个字:生无可恋。”窦文涛说。
你瞧,再光鲜的人、再顺利的人生、再喜欢的事,
也会有那么一些时刻,
心生厌倦,甚至生无可恋。
这就是普通人的人生,
甚至可以说是所有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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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到保持身材,
大到养家糊口,
做好任何一件事,
都不能仅仅凭兴趣,
而是靠专业、信念与坚持。
凡事谈喜欢,
动不动还要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我敬你是个不识人间烟火的小宝贝。
这样的小宝贝,
我劝你敬而远之,
因为他们不仅自己一事无成,
还专业坑搭档、坑队友;
说好听是文艺,
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说不好听点,
就是情绪化,不负责任。
我的副业是开咖啡馆。
这个行业,只谈喜欢,
不谈责任的人特别多。
我一个朋友拿50万出来开店,
请了一个合伙人。
合伙人特别喜欢做咖啡和烘焙,
开咖啡馆也一直是她的梦想。
听上去很完美,对不对?
但老司机要告诉你们,
创业谈梦想、干工作谈喜欢的,
基本都不靠谱,记住这一点,
你能规避人生99%的坑。
这个世界上喜欢与爱一样,
都是易耗品,
像烟花一样,易冷。
朋友的店开了不到半年,
合伙人的激情就余额不足了。
产品不上新,管理不上心,
四五月正是生意旺季,
她却要出门旅游,一走20天。
我朋友求她:“等七月好不好,淡季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现在好不容易有点生意。”
她说:“不行,我不能为了工作放弃自己喜欢的事。”
我朋友差点晕过去——姐啊,
当初开店的时候,
你不是说开咖啡馆是你最喜欢的事吗……
废掉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让他用喜欢的方式过一生4
喜欢,是孩子的脸、六月的天。
人生漫长,诸多无奈,
我们终究不可能以喜欢抵达成功,
更不可能以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我家小美从4岁开始学钢琴。
我对她没什么特别的要求,
就是希望她能从小坚持去做一件看上去很美、实际上枯燥得要死的事儿。
报班之前,我问过她,她说喜欢。
后来每到练琴的瓶颈期,
小美都恨不得把钢琴砸了。
朋友来我家看到,
建议我别逼孩子,
还是选一个她喜欢的事情让她做,
才能事半功倍。
我告诉你们,这种鸡汤千万别喝。
我们来分析一下人性:
喜欢是我们的本能;
同时,喜新厌旧也是我们的本能。
如果凡事按照本能,
人人都是loser兼渣男、渣女。
而教育本身,
一定存在反人性的部分。
音乐小王子周杰伦算是天才了,
两岁会哼歌,三岁唱得有模有样,
去妈妈同事家,摸了钢琴都不想走。
这么喜欢,这么有天赋,
学钢琴的时候怎么样?
不想练琴,被他妈叶惠美打得想shi。
人生实苦,喜欢并不能让它变得容易。
幸运的是,我们还拥有另外一种人性:
容易被成就感支配。
这么说吧,
喜欢,就是站在山下看山上的风景,
而成就感,是半山腰的观景台。
在本能的喜欢与有效的成就感之间,
一定有一段上坡路。
支撑你完成这段上坡路的,
不是喜欢,而是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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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本身,无法成为信念,
只会成为我们见异思迁的遮羞布。
幼稚的人谈喜欢,
成熟的人谈责任。
一件事,有所成,
一定是10%的喜欢+90%的责任。
成功,是在喜欢与厌倦之间进行螺旋式上升;
上升的成就感,
支撑我们一次次对抗厌倦,
到达柳暗花明的境界。
过度强调喜欢的人,
在第一个厌倦到来的时候,
就会换一个坑位;
于是,他们跳来跳去、筋疲力尽,
却永远只能在山底看风景。
我偶像毛姆说:
“为了心灵的安宁,人最好每天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
然而,爱因斯坦老师又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你瞧,连神仙都打架,
难怪我们听了再多道理也过不好一生。
但如果让我二选一,
我选毛姆,因为爱因斯坦是天才。
天才横空出世,
世界为之让路,
而普通如我们,
想要不疯魔、不报废,
最好是每天心平气和地去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
在日复一日枯燥的历炼中,
化喜欢为信仰、化兴趣为力量,
找到自己的节奏,活成鸡血本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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