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
—— 鲁迅
嗯哼,今天想认真写点认真的东西。
前不久鲁迅先生的名字上了微博热搜,我以为又一轮贯穿古今的新段子出炉了,迫不及待地点进去看。然而广大博主点赞评论转发的却是——“读懂鲁迅,不再年少”系列图文。
读懂鲁迅,不再年少。
我想到了我学生生涯学过的一部分鲁迅先生的文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少年闰土》、《孔乙己》、《祥林嫂》、《记念刘和珍君》、《风筝》、《故乡》。好像学的时候,顶多也就跟着语文老师的思维找一找中心思想,学点生字生词,没有觉得那些文章有多么深刻。然而同时又不自主地在破烂的书桌上刻着形似“花骨朵儿”的“早”字,以为自己就真的会早起早行动;同时又记得教室的左面墙上的名人名言是鲁迅先生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同时又忘不了闰月出生五行缺土去西瓜地里刺猹的闰土……这是我本人对鲁迅先生文学领域的涉猎,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对鲁迅先生的文章也就停留在学校的课本里。
向鲁迅先生致敬要数印象最深的、对我影响最大的文章,还得说说《孔乙己》。好像是高中学的吧。那时候学这篇文章的时候根本没兴趣听老师讲,只是自己一个劲儿的看,看完了读,读完了看。这个故事是以一个酒馆为场景来展开一个人物的性格命运。孔乙己是那个酒馆站着喝酒吃茴香豆而唯一穿长衫的人,读过书由于未进学生活日渐窘迫,为了生存有了行窃的习惯时常被人打,但他的一部分才华会让他给酒馆的人带去一些乐趣。——“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文章的结尾是——“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写于一九一八年冬。”我一直都说不出来为什么看这篇文章的时候这么投入,词藻并不华丽,只是好像隐约,不,是很强烈的感受到字里行间的一股子情感。我一直希望自己有这样子的文学功底,就是给读者少了一个字都不行的那种情感体验。
以前的语文课都用在了睡觉和吃零食上,课外读物又靠数学物理课补。现在成了一个没什么文化素养的渣渣,很是遗憾。读大学以后,专业所限语文课总共就那么几节,老师还说可以不带书,真是不高兴坏了。但是也有那么一节课,也是大学里唯一的一节让我发自内心的有感受有感情的一节语文课,是对电影《色戒》的赏析。对,没错,就是那部李安导演汤唯梁朝伟出演的由于尺度过大女主被封杀的电影。不知道老师从哪里搞来的资源,在课堂上边放映边解读(跳过了少儿不宜的镜头),有一些男孩子看得很激动,女孩子看得面红耳赤,当然我也面红耳赤了。只是依稀记得老师在讲解这部电影的时候,眼圈是红红的,声音是抖抖的。(影片讲的是一群大学生想惩治卖国贼易先生,无奈派出女主对易先生进行色诱,最后女主也许是因为性而爱上了卖国贼,在关键的抓捕行动中对易先生说了一句“快走”的故事,具体情节自己去找资源看吧) 这让我改观了对一部分大学老师的看法,这个老师真的是个性情中人,也是一个优秀的教育者。一个老师在给你讲课的时候,带着自己的全部感情而不是一套又一套的中规中矩的理论,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语文教学方式比这更好了。
不管中小学教材上以后还有没有鲁迅先生的文章,我的观点都在这里:我们这个时代,太需要鲁迅精神。在陈旧的规则面前,“从来如此,便对吗?”的反思应该是从上到下,而不是从下到上的。在民族大义面前,要敢于发声但不是盲目爱国。在冰冷的现实面前,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
最近常常萌发去文史学院听语文课的想法,很想认真的听,向鲁迅先生以及鲁迅先生般的人致以最高的敬意。
向鲁迅先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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