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如果你有自己的信仰,无论是何种形式以及程度;如果神给你一个额外的选择:吃下这颗药后的三十分钟,你将会以神的方式失去所有肉体和精神的一切痛苦,并沉浸在高尚且无尽的愉悦当中,你会感到真正的自由,智慧的幻觉。但是代价是当三十分钟过去后,你会顺利地死去,如同从未来过这世间。
据我所知你会选择吃这个药吗,或者将那些痛苦延长八十年,甚至死去后,可能得不到一丝舒适:你曾面对过心中的地狱否,在那一时,曾认为是自身之选择的宿命,将不可更改地继续无限面对,并将所有的审判交给另外一个完全一样的自己来决定;他看不见你的身体,也不知道你是谁,只知道有这样一个有罪的存在。
如果是你,你将如何选择?”
有个人一身黑袍站在某处的悬崖上低语,看着远处荒芜的一片荒漠和大红朝阳。阳光照在他的脸上,只看得见黑兜帽下的络腮胡子,把嘴唇和下巴全部挡着。他的大黑袍把全身遮盖住,像带着帽子的窗帘,喜剧演员上台前的这一侧幕布,又皱又厚。
他的声音十分低沉和沙哑,貌似这辈子只吃过沙子和果冻。
一个该死的人活了下去,就诞生了艺术。问题是,你永远不知道那些活着的人里面,哪些是该死的。所以好的艺术通常在无意间诞生。就像黑袍的声音,就是某种艺术。
在他的身后,站着一个少年,穿着一声棕色带皮革的机械工的兜肚大衣和一双脏兮兮的绿色雨靴。看起来十分活泼年轻,矮小精悍,眼里有一股子慎人的阴光和默然,若是先看眼睛的话,这种默然的感觉却又充斥着他的全身。
那少年脚踩着地上横躺在沙中的一对裸体的男子的尸体,啐了一口,说道:“我为了自己的孤独,把所有的孤独者拒之塔外,申诉着我的冤情。我每天用力敲响十二点的钟,向神祷告。塔下那些在街上行走的形形色色,好想其中有一个人雷厉风行来跟我把钟拆掉。于是我敲了二十年的钟,渴望神的真正降临,但神告诉我,使命是,这一生,唯一珍贵的东西,只有我的钟声,如果钟不响了,塔就塌掉了。对于囚犯,所有感知上的自由,都只是触碰了另外的囚笼。而原来的小黑屋被他们摸了遍,而眷恋这里,明明都是黑的,却偏要说有光。这些选择真的很讨厌哦。”
黑袍面对着朝阳,貌似忽然想到了什么,转过身去对少年说道:“是时候出发了。”
少年跟着黑袍的脚步,边走边问道:“去哪里?”
黑袍走到一辆破旧不堪的自行车前面,把落下来的链子重新归置到齿轮上,把支架用脚踢开。那少年也把自己的自行车扶了起来,不知为何还要比那大黑袍的车更大。
两人纷纷踏脚上了车,背对着悬崖绝壁和山那边伟大的红日,两个肩膀一时高一时低,使劲地往前踩着自行车。
据我所知黑袍蹬着车努力地说道:“据我所知,去追一追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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