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判性思维”一直是许多人在谈及教育时会提到的概念,也是现今基础教育的一个热门概念。但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分清楚社交网络上经常被抨击的“杠精”,和真正有建设性的“批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差别。
首先能区分的是杠精辩论的目的不是为了学习知识,不是明理,而只是抬杠成瘾的一种习惯。不管别人说的是什么,先反驳挑刺,为了反对而反对,通过反驳别人来凸显自己的优越感,行走江湖总会碰到几个。“杠精”老是抬杠,或许这样他们才能够刷足自己的存在感。而真理是不需要辩的,理解的人自然理解,不理解的人只能慢慢去理解,不能强迫别人理解。真理解了就不需要辩。
杠精行走江湖,不是为了行侠仗义;他们只是通过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实现阶段性的胜利;他们秉承“众人皆醉我反对”的态度,反驳他人的每一句话,同时誓死捍卫自己说话的权利。
今天,在万物通联的状态下,已经不只是名人才会遇到杠精,杠精已经遍布普通人的世界和整个网络。远离那些总是习惯性爆发情绪的人,因为负能量极容易传染,比如你在网上看到一个人骂你,你第一反应肯定是用比他更恶毒的话语去回击,恭喜你,你变成了他,你光荣的也加入了杠精的团队。
互联网是有“引战行为”的。在网络上进行辩论,如果双方的观点对立,那么随着辩论的进行,参与者互相人身攻击的概率几乎是百分之百。这个被称为“戈得温法则”:一个普通的人,加上匿名性,再拥有了观众,就可能变成浑蛋。所以,以理性的方式和杠精相处,就是不要回复他,尽量远离。

而辩论也是今天常见的形式,比如说很多人都看一档节目《奇葩说》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特别鲜明的辩论风格,咆哮辩、傲娇辩、萌辩、柔情辩、花辩……。各种辩论的场景,每个人的神态,非常逼真,大言炎炎,小言詹詹。辩论的人,有的人气焰猛烈,有的人枝枝蔓蔓。他们有的心宽,有的深沉,有的严谨。对小的恐惧惴惴不安,对大的恐惧万分沮丧。他们发言时如同射箭,发言尖巧而生出是非;他们不发言时如同盟誓,在缄默中等待取胜的机会;他们衰颓时如同秋天的肃杀,他们沉溺于有为之中,无法再使他们恢复生气。他们有时喜悦,有时嗔怒,有时悲号,有时快乐,有时臆想,有时嗟叹,有时反复,有时不动,有时轻浮,有时奢华,有时纵情,有时妖冶。这个场面大家一定熟悉。每个人的口才、胸襟不同,但都想赢,这关系到自己的虚荣心与自尊心。每一句话的背后都有情绪,辩论其实就是一场情绪的燃烧。
我们的孔老夫子不言性与天道,为什么?性与天道就在那儿,理解的人就去践行了。
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述而》)孔子拿天做比喻,天什么也不说,四季轮回,万物生长。老子、庄子,也都主张不言。
庄子《则阳》篇说:“言而足,则终日言而尽道;言而不足,则终日言而尽物。”就是说,如果你说话靠谱,每句话都在道上;如果你说话不靠谱,说了一天也都如粪土。可见,没有必要在没有结论的辩论上浪费情绪。有些辩论根本没有胜负可言,因为胜负都是有标准的,标准是人定的,有些辩论根本没有绝对公正的、毫无偏见的第三方可以证明谁更有道理。

那是否所有的辩论都是错误的呢? 答案其实是否定的。
举例来说:在经典影片《十二怒汉》里,12位陪审团成员对一个杀人案进行辩论。在片子开头,陪审团成员里只有男主角一个人认定被告无罪,他与其他11个人轮番辩论,最后终于还原出案情真相,还了被告清白。
法律心理学家菲比·埃尔斯沃思(Phoebe Ellsworth)考察了《十二怒汉》里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是否真的可能发生:在实验中,研究者让受试者扮演陪审员,模拟参与一些真实案件的审判过程。结果发现,在那种一开始只有少数几个陪审团成员的观点更接近合理判决的情形中,陪审团成员只要经过辩论,最终整个陪审团就有很大概率被少数意见说服,得出合理的集体审判结果。只要有争论,就可能得到好的决策结果。反过来,如果没有争论,多样性程度再高的团队往往也做不出什么好决策。这就属于良性辩论,也是一种客观而又高效的解决方法。
比如有研究发现,职场上广泛使用的“头脑风暴”其实根本不会产生更多的好想法。因为“头脑风暴”的关键步骤是要求大家提出想法,而不准质疑别人的想法。这种缺乏互动的讨论模式其实非常低效。理性在互动和争辩中才有助于我们高效解决问题。而高超的理性思考就像思维领域的精益创业,在一来一去的互动中“精益”观点,逼近真相。

那么如何区分良性辩论与杠精抬杠的区别呢?
此类问题,实质上是我们思维模式的问题。人的大脑在处理信息时,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加工模式:一种是求异模式,另一种是求同模式。这两种模式就像计算机配置了两套完全不同的运行程序,导致我们会自动地站在不同的视角去考虑问题,顺着不同的思路去分析问题,长此以往就会形成一个非常难以改变的思维定式。
* 求同型的人先看事情的相同点,他们会努力从他人交流的信息中捕捉和自己共同的部分,给予认可和支持。
* 求异型的人,则会先寻找事情的不同之处。他们擅长找出差异、风险和异常的情况,因此常会与他人起冲突。
归根结底,我们很少思考过,什么才是合理、有效的反驳?“当你在反驳的时候,你要反驳的到底是什么?” 反驳之于思考和表达的意义也绝不仅止于批判——毕竟,只有当你明白什么是谬误的时候,你才能不断接近想要寻找的真理。也只有当你有能力拆穿和反驳谬误的时候,你才有能力为真理辩护。
人与人的争论、矛盾,很多就是观念上的不同。尤其今天,一言不合就退群,两言不合就拉黑,都没什么深仇大恨,就是各自的背景不同,观点不同。在一些热点事件上更是如此,各有偏见,所以达不成一致意见,白白伤了和气。
庄子说,假如我与你辩论,你胜了我,我没有胜你,你果真就对吗?我果真就不对吗?我胜了你,你没有胜我,我果真就对吗?你果真就不对吗?我和你或者对,或者不对吗?我和你都对吗?我和你都不对吗?我和你都不能知道是非,人本来就有不明白的道理,我能请谁来判断对错呢?找一个与你观点相同的人来判断,既然与你相同,如何能做判断?找一个与我观点相同的人来判断,既然与我相同,又如何能做判断?找一个与我和你的观点都不同的人来判断,既然与我和你都不同,怎么做判断?找一个与我和你的观点都相同的人来判断,既然与我和你都相同,又怎么做判断呢?那么,我与你及他人都不能判断是非,还能等待谁呢?
某些人或许代表了某个领域的权威。从大的方面来看能够评判优劣,但他们也有个人的评判标准和偏好,所以做出的评判决定并非天地之间唯一的标准,世间也不存在这样的标准。如果能够领悟三观无法强融,有的事本没有对错之分,很多因此产生的不理解也都会转瞬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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