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到了非说不可的地步了。
这件事我们并不陌生。
大年初二,市民秦女士带着母亲和孩子去电影院看电影,出来后被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冲上来打得鼻青脸肿。
据秦女士回忆,“她们先是骂了几句脏话,然后把我推倒在地上,拿起一个铝制的保温杯劈头盖脸地就朝我脸上打过来。”
而为什么被打,就因为“观影途中秦女士曾两次拿出手机拍照,且没有关闪光灯,每次拍照时前面坐着的两名女子都回了头”。
当然,任何人的口供一定偏向于他们自己。
这不,“影厅工作人员和秦女士的女儿交流后了解到,秦女士和打人者曾在影厅内有过口角。”
Sir在此无意纠结谁先动手或谁先骂娘,就这种因不遵守观影秩序而被打的事件,坦白讲,在我们这几乎每月一次,比大姨妈还准时。
前不久,《豆瓣》不就出现一篇爆帖。
来龙去脉如下:
看不清楚不要紧,Sir给你们提炼一下要点:
俩姑娘看电影说话,被隔壁男子大声警告。姑娘没道歉,反怼“关你什么事”,双方产生言语冲突,男子提拳就打。
而围观群众,“没有一个帮我们的,都让我们出去解决”。
姑娘和朋友被打后,回来郁闷发帖,没想到更郁闷的还在后头——
大量网友批评楼主:谁让你在电影院讲话,被打活该。
“第一阵地”豆瓣评论:
被转帖到百度贴吧后评论:
看着好解气,活该被打
虎扑评论:
说实话,这男的干了我不敢干的事情
微博评论……
打人是不对的,我建议直接枪毙
面对这些不善的评论,楼主也“抗争”过:
看了大家的回复,基本都在说我们错先不该观影讲话影响别人。
我以后看电影不会讲话了。
很多人都说声音是有多大周围才会这么冷漠,这个我也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声音小还是大,开场才10分钟我们就被打,这么一说你们肯定觉得我们是喊着讲话所以开场10分钟就被打了吧,哎,是活该。
他打人我已经报警,警察来了他还狡辩说只是推我一下,我说我嘴唇都出血了你只是推我一下?我朋友被打的验伤结果视力下降,这事没完。
而今天再打开这则帖子,楼主已经删除所有内容,并注销豆瓣账号。
如今帖子的标题只剩四个字:
你们赢了
谁赢了呢?
楼主,显然不是。
打人者,当然也不是——姑娘已经报警,他极有可能面临下至医药赔偿,上至行政拘留的惩罚。
那是观众吗?
Sir以为,不是。
坦白讲,Sir跟绝大多数一样,都曾在电影院被骚扰。
聊天还算好。
拿脚蹬前排椅背;大声接电话;出声打啵,左右乱摸……
对于Sir这种看电影必须灯全黑、耳机音量最大的强迫症而言,种种“额外的”视听体验,都是恨之入骨的干扰。
但,仅仅因为别人破坏了你的观影体验,你就有理由对他(她)拳脚相向吗?
在电影院交谈,妨碍其他人观影,是违反了公共秩序。
那么打人,乃至杀人难道无害?
这其中孰轻孰重,只要是心智健全的人,就不会错判。
再进一步,即使刨除后果,种种打打杀杀,或支持打打杀杀的言论,除了私自泄愤外,能杜绝种种不文明观影行为吗?
被侵害的人反而成为迫害者,这样的悲剧,我们见得还少?
在此,Sir不得重提一部“禁片”,贾樟柯的《天注定》。
它把镜头对准了盘旋在社会上空的那一股暴戾之气,同时也展示了在法律失效的情况下,受害者和加害者是如何互相伤害。
大海是个穷屌丝,他不满家里乃至村里的土地被低价征收——
于是,他面对面跟煤老板要求分红,被狠揍。
他写信举报村长和煤老板官商勾结,没人理。
最后。大海披着虎旗,听着《林冲夜奔》,把村长崩了。
在崩了村长之前,这一幕意味深长。
村长站在庙外,但大海不想让村长的血溅污了身后的寺庙。
他拿枪往旁边扫了扫。
你看,这就是他心中正义的标准:弄脏佛门圣地,不行;但杀人,可以。
某种程度,这是不是和一些人的想法相似——
电影院讲话,不行;打人,可以。
如果每个人都自以为行侠仗义,滥用私刑,用暴力去解决看不顺眼的问题,那将来的电影院,会是怎样——
不是一片死寂的坟地,就是手来脚往的拳台。
私刑能解决问题,还用法律干什么?
我们常忘了,法律不仅保护每一个公民免受犯罪的侵害,也保护犯人免受私刑报复。
我们常忘了,预防犯罪要比惩罚犯罪更高明。
这句话Sir常常说,严刑峻法,与今天中国电影实行的审查,本质上,就是一种懒政——妄图以一刀切的方式去解决种种因为监管无能而产生的问题。
再一次体会这四句话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回到不文明观影,如何解决?
绝不是用拳头。
真正最优的方案,是引入第三方,比如影院工作人员,一旦有人违反观影秩序,以监督者身份马上阻止。
谁犯规,谁依规受罚,无一例外。
这样做人力成本太高,那就在每部电影观影前,再次重申,普及观影秩序,可以是宣传片提醒(比如Sir常常去的UA院线,每部电影播放前就会播放一部关于手机静音,不得喧哗),也可以是院线人员亲自代劳(不过一分钟的事)——可惜今天,大多数影院,都恨不得在电影放映前的等待时间,塞满广告。
以此根绝那些“我不知道这样做原来是错”的借口。
而最次的办法,当然是由观众亲自解决。
在这,Sir不得不感谢一位陌生的朋友。
当天,电影开场后,Sir前排一人喋喋不休,或许是为了显摆吧,不停对隔壁的女性朋友发表高见。
忍无可忍后,Sir拍拍那哥们肩膀:“不好意思,能不能不说话。”
那人不出声。
十几分钟后,又开始碎嘴。
就在Sir犹豫着要不要二度提醒后,再再前面一人突然回头,对着那哥们说了大概意思的话:“不好意思,能不能不说话。”
或许是“自我觉醒”,或者迫于“大众压力”,反正自此之后,那哥们终于收声,直至收场。
坦白讲,事后Sir蛮感谢那个朋友,如不是他“仗义执言”,依我的暴脾气和他的不自觉,说不定就容易干一架了。
而真正打起来,对谁,都没有好处。
说到这,Sir突然想起表妹最近在追的《鬼怪》,里面有句台词让Sir印象深刻。
不管谁的人生
都有神驻足的停留
当你远离尘世时
若是有人将你向尘世推了一把
那…便是神在你身边驻足停留的时刻
矫情地说,那个人,就是推说话的人,或者推制止说话的我的那个“神”。又或者说,哪里有什么神呢,不过是及时提醒你我自重自尊的人。
说到底,我们看电影,不仅仅是看银幕上的光影,是看那些光影照进我们生命的瞬间。我们爱电影,是爱电影的故事和人,与我和我遇见的人,不言而和的关系。
而Sir也始终相信,任何一个号称爱电影的人,如果对现实中他人的苦痛毫无察觉,本质上,就是自恋自私。
最后的最后,在这个理性平和被当成正确的废话、偏激更有市场的舆论环境,Sir想再重申一遍废话——
暴力无用,为了你我都有一个良好的观影环境,请一起遵守观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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