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僧

作者: 西湘 | 来源:发表于2017-10-05 19:22 被阅读295次

    常宝玉坐在门口换鞋,他先将肥大的裤脚折的妥妥帖帖,再把长及小腿的罗汉袜套上去,然后穿上他在网上买的骆驼牌运动鞋,原价四百六十八,双十一打五折的时候买的。他也有两双僧鞋,一双灰色,一双土黄,配他的两套“工作服”,但是他每天至少要走上两万五千步,还是穿运动鞋要舒服些。不过这双鞋子已经买了两年了,质量再好也扛不住他每天如此巨大的运动量,已经快要坏了。

    今天要是能开个一千块的大单,就重新买一双,他暗暗激励自己,然后出了门,快步走过每天都堵车的菜市场附近那段路。

    大理不过是个小镇而已,按理是不应该堵车的,不过自从三年半以前博爱路北段被划出一排收费停车位以后,这条路就顺理成章堵起来了。也不知谁想出来的,偏偏要在博爱路北划停车位,如果说复兴路是古城大动脉的话,博爱路北就是大理镇的心脏。这话可没有半点夸张,首先,镇政府就在这儿,其次,菜市场在这儿,米面粮油批发、家用电器、日用小五金、小百货等等都在这儿,且不说古城范围上千家餐馆老板每天都要往这儿跑,大理镇两万居民的生活都离不开这儿呐。

    一言以蔽之,执政水平太低——常宝玉经常跟他的朋友黄秋山这么说。

    黄秋山是江西人,在玉洱路开了家玉器店,常宝玉在街上走累了就去他那儿打个尖儿,顺便把保温杯灌满开水。

    他一边从银苍路往下走,一边玩弄着衣兜里的一串念珠和一个胖大海,慢慢从背后的布包里掏出一个铜钵托在手里,同时清了清嗓子,一拐到复兴路上他便张大了口唱起来: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他眉头紧皱着,右侧头皮上一根青筋与嘴巴连动着,一动一动像爬了只蚯蚓,半闭着眼睛路也不看,脚不沾地从人群中穿过,袍袖鼓满了风,手里的铜钵盛满艳阳,发出逼人的光芒。

    待走到电影院门口他的脚步便逐渐慢下来,同时嗓门也大了起来。这个老电影院早就不放电影了,门口的小广场被古城旅游公司霸占做了观光车的停车场,每天有数不清的旅行团游客要在这里下车,然后跟着导游步行去蒋公祠。一天中不论任何时候路过这里都会碰到电瓶车的“长蛇阵”。游客们齐齐伸长了脖子跟着导游的小红旗,一边走一边叽叽呱呱个不停,像一群鸭子。

    跟团游大理古城的都是傻逼,常宝玉一向这么认为。

    大理古城横平竖直方方正正,东南西北四个城门,总共只有三平方公里大,想迷路都没门儿。城里横街六条,竖街六条,他每天要将它们都踏上一遍,用一种文艺的说法就是用脚步丈量大理城,每条街都“量”一遍下来也就两个小时,哪儿用得着跟团?

    每当面对这些成群结队嗷嗷待宰的游客们,常宝玉的《好了歌》就要唱得更加抑扬顿挫超凡脱俗,他缓缓地踱过游客圈子,将每一个智慧的“了”字送达那些愚人的耳中,以助他们启悟。也会三两个有慧根的游客会无视赶鸭子般的导游上来跟他唠几句,往他的铜钵里放上十块二十,他一般见好就收,草草应付一下就走。

    他真正的主战场在杜文秀大元帅府,哦,现在改叫大理市博物馆了。

    大理市博物馆的大院子座落在古城最醒目的黄金地段。从电影院往南走,会越走越热闹,路过洋人街,再走过新建的文庙,再穿过五华楼,就能看到博物馆门口的大广场了。这个广场比电影院门口那个广场要大得多,只要不下雨,那里每天都有盛装的白族妇女在跳舞,每天都能聚满一大堆蚂蚁一样数量庞大的游客。

    博物馆的门楼很高,要爬上两段台阶才能上去,站在门口俯瞰广场上的“蚁众”,颇有点君临天下的豪气——假如忽略对面广场中央的雕像的话。

    广场中央有一个巨大的石头雕像,雕的是三个英勇的解放军战士,在战士们身后是庄严的十四集团军三十一师的师部驻地。常宝玉认为这其中充满了强烈的政治意喻——杜文秀元帅是个“造反派”,虽然造的是满清王朝的反,但是战士雕像则是对杜元帅的一种警示,三人成众,再大的“造反派”也不能逃出人民群众的火眼金睛。

    他在走去博物馆的路上先后遇到了三个同行,两男一女,两个男的跟他一样穿着黄色僧袍,剃了光头,女的穿着灰色法衣,戴了帽子,看得出来留了头发。他们其中一个看到常宝玉时驻足合了掌,微微点了点头,常宝玉也还之以礼,另外两个假装没看见他,他也就假装没看到他们,其实大家的底细彼此都很清楚。

    常宝玉觉得他跟他们都不一样。首先,从形象上来说,虽然大家都穿僧袍,但是他们个个都是肥头大耳,一看就是酒肉和尚,而他却是又瘦又高,颇有几分仙风道骨。其次,他的头型特别好,剃了光头来简直浑然天生,一看就是有佛缘的。再次,从业务技能上来讲,那些同行们一般是主动搭讪,就像上门推销的一样讨厌,而他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他每次看到同行们的拙劣演技就暗暗生气,替他们觉得丢脸,太假太套路了。每次都是同样的开场白“这位施主,我看你很有佛缘,送你一串昆明圆通寺高僧开过光的念珠,保你家宅平安、事业有成……”“这位施主,你的面相真好,和尚我绵上添花,送你一句箴言……”没有一点创意,更没有半点诚意。

    他在大理古城的同行并不止这三个,全算起来的话应该有十个人左右,他指的是穿僧袍和道袍的,不包括小蚂蚱那样的,尽管小蚂蚱一直坚持把他认作同行。

    小蚂蚱是个十六岁少年,两只腿骨至膝盖处齐齐断去,每天用两只手撑在地上飞跑,脖子上挂了一个小盒讨钱,一身都脏兮兮的,一张嘴更是脏话不断,是个小不要脸。

    常宝玉跟小蚂蚱也算是不打不相识。那是前年春天,常宝玉有一天开了个大单,两千多块呢,他一高兴就给小蚂蚱的钱盒里扔了一张二十的,没想到小蚂蚱气得蹦起来说“咱俩是一样的人,你凭什么给俺钱!”常宝玉骂小蚂蚱不识好歹,弯腰把钱拿了回来,小蚂蚱又不干了,说什么不能白被他给侮辱了。嘿嘿,难得这小屁孩还知道“侮辱”二字,常宝玉也就没跟他计较了。但是让常宝玉烦恼的是小蚂蚱总把他当同行,见了面就死皮赖脸跟着他唠嗑,问他今天开单没有,赚了多少。他很生气,小蚂蚱把他的那些同行认作同行也就算了,怎么能把他认作同行呢,他可是会唱《好了歌》的,他是凭本事挣的钱,怎么能是要饭的?可是小蚂蚱不认他这一套,每年“花子会”都要十分热情地邀他同去,就等他气极败坏的样子。

    “花子会”是大理民间的一个节日,也称“丐帮大会”,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这一天,全城的善男信女都会在北门外的国道边举行盛大的活动,大家拿出鸡鸭鱼肉还有钱和米,一边庆祝东岳大帝的生日,一边向叫花子布施。每到这一天,小蚂蚱这样的人就是“花子会”上的主角,但是常宝玉是不可能去的。小蚂蚱知道他死要面子,偏就爱逗他,每次都气得他想揍这小子一顿。因为这些缘故,常宝玉现在在街上碰到小蚂蚱都不怎么愿意搭理他。

    走到在五华楼那儿的时候常宝玉已经看到小蚂蚱了,他正在德克士门口仰着脸跟一个城管说话。想必是那城管叫他走人,小蚂蚱倒也不犟,一脸乖巧地问“我往哪儿走嘛?大哥,你说给我我马上就走”,那城管是天天见他的,早就是老熟人了,面对他的无赖行径也无法可做,只好说“你爱往哪走就往哪走,反正别在这儿就行”,“好嘞,那我去人民路转转。”“哎,人民路不能去。”“哦,那我就去博爱路啰。”“随便你。”说完小蚂蚱便开始往博爱路爬去,他的两只手掌各套了一只“木屐”,像磕长头的藏族人一样,用来保护手掌不被磨破皮。他故意要引起人注意,把两只“木屐”在地上打得“啪啪”响,有心软的老太太、小姑娘或者小孩子见了就会往他胸前的小盒里扔上一两块钱。

    常宝玉一直等着小蚂蚱爬了好远才开始唱他的《好了歌》,果然不一会儿就有一对头发发白的老两口向他搭讪,他趁机“送”出去一个“护身符”,因为是老年人,他不好收太贵,只要了他们一百块,还陪他们足足唠了四十分钟的嗑,可以说是“跳楼大甩卖”了。做完这单“生意”,他接着往南门走去,从城墙旁边的侧门处爬了上去。

    他很喜欢这段城墙,可饱览苍山、洱海以及古城全景,最重要的是,这样古风盎然的城墙,跟他的古典的气质更配,他那一身僧袍到了城墙上,被往来的风一吹,更显超然气度。

    城墙上最近来了一个卖唱的小姑娘,他前两天跟她聊过几句,知道她是河南的,刚上大二,不爱上学,自作主张跑出来闯荡江湖。因为在网上看了一些文青写的故事,所以就来了大理。他认为自己有义务把她劝回学校去,但是小姑娘一看见他来就已经拉下脸来,他只好闭了嘴,往她放在地上装钱的吉它盒子里放了十块钱。

    “谢谢大叔。”河南小姑娘对他说。

    他顿时有些不悦,这隔了辈了呀。可是,不叫大叔又该叫他什么呢?他都第四个本命年了啊,他好几个同学已经当爷爷了,真是不服老不行了。

    他怏怏地出了南城门,往文献路走了几步,站在那儿往文献楼望了望,然后回转身又进了城。

    一个半小时以后,他转到了玉洱路上黄秋山的玉石店里。黄秋山见他过来很高兴,说:“我都连续三天没开张了,你帮我看会儿店,帮我转转运。”“三天没开张怕什么,等我来给你开一个大的,保你‘开张吃三年’。”他淡定地在柜台后面坐下,熟练地烧起开水来,保温杯里的开水早喝完,嗓子都快冒烟了。

    黄秋山早就一溜烟跑去银苍路的小麻将馆里“散心”去了,到天黑时分才回来,常宝玉虽然没帮他开张,但是他在麻将馆里赢了五六百,因此心情还不错,叫了两个盖饭一起吃了。常宝玉吃完盖饭,踱着步子回了住处,一天的工作算是结束了,虽然净收入只有一百块,但是今天的支出是零,要是天天这样的话也不赖。

    回家太早了,饭也吃过了,没什么事干也很无聊。他打开手机上的听书软件,开始听“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这是《红楼梦》里他最喜欢的一个章节。贾宝玉怕林黛玉刚吃完饭就犯困伤了肠胃,因此挖空心思讲故事给她解闷,端的是两小无猜岁月静好。他听着听着就犯了困,连衣服都没脱就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夜深了,这一觉睡得恰到好处,整个人神清气爽,白天才觉得自己老了,现在却感觉还能上山打虎。他果断起床换了衣服戴了个帽子往南门去了。虽然仍旧是穿过复兴路,这个时候他的身份已经不同了,白天他是为了工作,现在他跟街上的游客没什么两样,是来休闲的,而且他远比那些游客们更懂得这座城,也更知道如何在这儿找乐子。

    其实从他的住处去三月街比去南门近多了,不过他还是宁愿去南门。三月街就是西门出去以后直插苍山那条大路,一个高大的牌楼立在那儿,上书三个金文大篆字“三月街”,穿过牌楼的街道两边有数家KTV,每到夜晚彩灯闪烁,别有风情。

    他去过一次三月街,那是前年黄秋山请朋友去玩时拉上他去凑数,那儿的小姐二百起步,包夜五百起。他后来跟黄秋山说他不喜欢那地方,太俗气了,他们那次去的KTV叫个“情梦缘”,他说,有“情”字就大可不必有“梦”字,更不必有“缘”字了,或者其中二字组合也还勉强能看,三个字凑到一起就不行。比如说《红楼梦》又叫《石头记》、《情僧录》和《金玉缘》,“情”、“梦”、“缘”都只能用一个字,三个字一起用简直……简直就像犯了乱伦大忌——他为自己想出这么一个精妙比喻而心如潮涌,久久不能平静。

    然而黄秋山虽然卖玉石,却没什么文化,他的货大多是假的,尤其是他店里的蜜蜡,十个能有九个半是假的。他这样的人不但不懂什么金玉,连石头也不懂,更不能领会常宝玉的品味。要论知音,还不如阿香。

    常宝玉在南门的相好叫阿香,他差不多每周过去找她一次,已经成了习惯。

    阿香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时,马上笑着说“哎呦我的宝哥哥,黛玉来给您脱衣服吧。”被他严肃地阻止了,调侃他无所谓,他不能允许别人糟践了黛玉,况且以阿香的姿色充其量只能算是香菱,他心目中“黛玉”另有其人。不过,读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香菱的容貌“有东府里蓉大奶奶的品格儿”,而这位“蓉大奶奶”秦可卿兼具钗、黛之美,所以香菱也是可以充作“副黛玉”的,拿来慰他这“假宝玉”亦已足矣。

    他去阿香那里一般是后半夜,她通常会在南门外站到一点钟,他买个宵夜过去正好接她下班,然后一起过夜。她平时收五十一次,包夜两百,但是他只住半夜,所以她只收他一百。要是按次论的话他其实没占到什么便宜,但是到他这个年纪,已经不能以次数论英雄了,定期能跟一个女人抱着睡个整觉足以让他产生一种过日子的仪式感,就像是周末夫妻。他其实并不是个浪子,也非皮肤烂淫之徒。有时候他过去碰到她来例假,他也照样给她一百块,他有着天生的怜香惜玉的好心肠。

    阿香的性格很活泼,虽然也是奔四的人了,做的又是这个行当,却自有一种爱娇和天真,常宝玉觉得,她倒是有几分湘云的性子。他们相识也有两年了,一直处得不错,恩恩爱爱的。她也觉出他待她与别人不同,不拿他当一般的客人。

    夜深了,两个人头抵着头在她床前的小桌子上各吃一份炒米线,一边说着话,像一对才下了夜班回来的老两口。她嫌那米线油腻,没吃完就去洗澡了,回房的时候递给他一个洗好的苹果解腻。他吃完苹果,她已经又困又乏了,眼皮直打架,闭着眼睛娇滴滴地把双臂绕上他的脖子说“来吧”,他轻轻地脱掉她的睡裤和内裤,睡衣就不动了,不必要。

    一般凌晨时分她已经“翻过好几次台”了,又跟他熟,到他这儿已经是例行公事了,往往谈不上任何“服务”。他体谅她辛苦,从不跟她计较什么,就当是老夫老妻了,自顾自地在她身上起伏着,不用多久也就完事了。偶尔他兴致好的时候也会叫她“改个样子”,她都会尽量配合,他觉得这样就不错了,哪有两口子能夜夜激情似火的,老夫老妻都是这样温吞如水的,哪怕是宝玉和黛玉到了四十多岁也只能这样了吧。

    一完事阿香就睡着了,他因为已经睡过一觉,所以还不怎么困,就躺在那里遐想。

    他心里的“真黛玉”是他的中专同学薛彩容,你瞧,真是世事弄人,偏偏她却姓薛。

    他们上一次见面是十年前的同学聚会上,那次是毕业二十周年聚会,今年是三十周年了,同学群里又有人在组织聚会,他还没想好要不要参加。

    他记得十年前的薛彩容刚离了婚,轰轰烈烈地投入了直销事业。他不是没有过趁虚而入的想法,其实十年前他的境况还可以,比现在要好得多。只是他觉察出她对他的热情不过是统一配方,跟对别的男同学、女同学没什么两样,明显是另外两个混得好的男同学更得她的青睐。他虽然自命不凡,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他想起十年前的她,变化其实挺大的,不过变化并不在她的外貌上。虽然她的腰身已经开始变粗,但是脸上轮廓还在,依稀有当年的冰美人气质。想当年她在班上是多么高冷,如广寒仙子般难以接近,若非如此,他肯定是要去攀一攀的。而十年前那次见面的时候,她像只花蝴蝶一样满场飞,四处撒名片。他虽然体谅她一个离婚女人谋生不易,却也觉得有那么点儿掉档次。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再婚,明天可以问问组织聚会的老六,还可以顺便问问她是否参加。

    他正在那边神思遄飞,阿香已经睡醒一觉,出去上了一趟厕所,回来幽幽地叹了口气,低低说了句什么。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撑起头问她“你怀孕了?”她没精打采地叹了口气。不知为何,他觉得有点滑稽,阿香也快四十了,做这一行也有好几年了,竟然也有老马失蹄的时候。

    “要不,生下来咱们一起养。”

    她白他一眼:“又不是你的种,你养他干么?”

    “兴许碰巧是我的种呢。”

    “滚,我烦着呢。”

    他当然没有滚开,仍旧将她抱着,津津有味地说:“最好是个女儿,养女像爹,要是像我的话肯定长的俊。”他跟第二任前妻有一个儿子,不过离婚后前妻已经带着孩子改嫁,已经数年不曾联系过。他其实是喜欢女儿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见了便清爽。

    “哼,说的好听,拿什么养?”

    “我们可以盘一个店面,随便开个杂货店什么的。黄秋山他表弟刚在博爱路盘下一个小铺面,只花了三万块钱。博爱路现在修路,往外租和转的铺面价格都很低,等到路一修好,生意肯定会好起来……”他还在那儿天马行空地说着,阿香已经又睡着了。

    他轻抚着她的肚子,难怪她最近胖了,不过那一身暖暖软软的肉真是令人销魂。但是她已经开始有妊娠反应了,因此一晚上没有睡好,早上他走的时候她才刚刚入睡,一张脸惨白,显得特别憔悴。他摸了摸她的脸,她强撑开眼睛,说“你要走了?”他点点头,把身上所有现金都掏了出来给她,一共有将近五百。

    “需要我帮忙的话就说一声,反正我有空。”

    “阿华会陪我去的,你忙你的去吧,谢谢了。”她的声音低沉而温柔,又充满无限依恋。阿华是跟她一起站街的小姐妹,就住在她隔壁。

    他拍拍她的手背,站起来走了,那一瞬间他真有一种告别自己老婆去上班的感觉。走出门口却又忍不住自嘲,这算什么?他总是这样,对待女人总是特别糊涂,大概真是个天生的情种。

    他这一生真是有女人缘,家里三个姐姐一个妹妹,因为父亲去世早,他从小跟母亲和四个姐妹一起生活。读中专时整个班三十五个人只有两个男生——他上的是铁道职业中专,他们那个班培养的都是火车上的乘务员,只不过他后来没有做乘务员,他母亲觉得做乘务员太辛苦了,于是动用关系把他安排到了市糖果厂。他从十六岁开始初恋,在脂粉堆里滚过半生,想不到如今却孑然一身。

    他第一任前妻是糖果厂的职工,是她追的他,不夸张地说,他年轻的时候真是个美男子,追他的女孩子真不少,即使是他结婚以后,那些茑茑燕燕也没断过,后来离婚也是因为他老婆受不了这个。结婚的时候他才二十出头,是奉子成婚,离婚的时候他才不到二十五岁。不过他很快又结了一次婚,在他二十八岁那年,对象是个跟他在外貌上旗鼓相当的美女,是市黄梅戏剧团的一个演员,他努力将这段婚姻维持了整整十年,后来还是宣告失败了。第二次离婚和下岗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在那一年他的母亲也去世了,同时遭遇三重打击的他就此离开了家乡。

    他也曾尝试过做点小生意,奈何却没那个头脑——是的,他虽然从小就自诩聪明,却不够精明,这一点他是认的。把母亲留给他的家产和工厂买断工龄的钱花完以后他就流浪到了大理,再也没离开过。老家太穷,那儿的人很少出来旅游,没人知道他在大理做些什么,他在老家的交际圈子里的身份是一个玉石店老板,他经常在黄秋山店里拍些照片发到朋友圈里,刻意地营造了这个误会。

    阿香那里这段时间不能去了,下班后的时间变得无聊起来,他开始经常在同学群里聊天。他已经加了薛彩容的微信,不,是薛彩容主动加了他的微信,问他回不回去参加聚会,他一直犹豫着没有给她准信儿。听说她又离了一次婚,现在,他们是完全平等的了,没准,这是他最后一次机会。可是,越是这样他却越是心虚。她好几次在他朋友圈里评论夸他还是那么才华横溢,羡慕他在大理的神仙生活,搞得他愈加不敢回去了。

    他只犹豫着自己要不要回去,却没料到薛彩容自己杀了过来。他们已经连续每天在微信上聊了一个多月,该说的都说尽了,只有做了。好在他还有阿香,可怜薛彩容被他熬得可怜,这么一想,她急着过来也是可以理解的。

    别的倒没什么,玉石店的事可不好糊弄,他要面子,不可能跟黄秋山直说。何况她这趟过来,不只是待一天两天,搞不好就不肯走了,那可怎么了得?想到这里他突然有点后悔,不该去撩她。

    也是上天助他,黄秋山刚巧要回一趟老家,常宝玉路过玉洱店的时候看到他的店关着,就打电话问他,然后假意说店铺关了怪可惜的,每天租金也得一百多呢,不如他来帮忙看。黄秋山假意推辞了一会儿,直到常宝玉说不用给他开工资,万一开大单了给他一点辛苦费就行,他知道黄秋山店里所有的真家伙要么在保险柜里,要么在他自己身上带着,剩下的柜台里摆的那些,只要不低于一折卖都有钱赚。黄秋山马上就同意了,没过一会儿就叫人把店里钥匙送了过来。

    薛彩容在一个深夜到达大理,常宝玉包了一辆车去火车站接她,然后直接将她带到了博爱路金花客栈,他花了一千二在那里包了一间房,要是日租的话怎么也得一百二一天,包月划算多了。

    在金花客栈三楼的大床房里,他睡到了薛彩容。其实也不能算太意外,当年读书的时候他们就是班上的金童玉女,只是迟了三十年才成双而已。

    薛彩容从相貌、身材、感情和社会地位来说,都是阿香不能比的,综合起来算是他近些年以来睡过的最好的一个,唯一可惜的是她剪了短发,林黛玉不应该是短头发的。不过,无论如何这是他中年生活的一个小高潮,他觉得自己可能要走运了。

    他突然有点后悔自己过于高冷的营销方式,早知道薛彩容会跟他,他应该像别的同行那样厚起脸皮去努力推销,那样的话也许现在手里能有一笔钱,可以开口跟她求婚。是的,他这次是认真的。从上次离婚到现在也有十来年了,他也寂寞太久了,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还是再结一次婚,好好跟心爱的女人共度余生。

    薛彩容跟着他走进玉石店的时候,整张脸都焕然生辉,映得那些假玉石都亮了。她兴奋地摸摸这个,又摸摸那个,再看看那些令人咋舌的标价,兴奋得满脸潮红。常宝玉虽然心中忐忑,却也暗自得意。

    薛彩容在大理一共待了八天,他对她的爱意一天比一天浓,求婚的话几度到了嘴边,几乎就要冲口而出。虽然她来的时候比他要激动,不过从第五天起,她的热情就慢慢冷却下来了,这是他后来才发现的。第八天她走的时候,甚至没跟他约定下次什么时候过来,不过他主动说了春节会回去看她。他后来想,他那时没留她,她是不是不高兴。没办法,他有他的苦衷,黄秋山就要回来了,他怎么可能再留她?

    她回去以后他们接着聊微信,只不过火花已过,聊天也归于平淡,算是意料之中。他现在满脑子想的是怎么快速搞到一笔钱好跟她求婚,想来想去,只能去找黄秋山商量一下对策。

    黄秋山回家这段时间,常宝玉一门心思都在薛彩容身上,根本没卖出什么货。有一个藏族人来店里看了好几次,本来很有希望卖出一块标价八万五的蜜蜡,只是那藏族人精明得很,再加上语言不太通,最终还是没买。好在,他本来也没拿黄秋山的工资,这也没可什么可说的。黄秋山回来以后,店里的生意明显要比他在的时候好很多。虽然他一向鄙视黄秋山没什么文化,但是做生意他还是服黄秋山的。他想,读书和赚钱可能用的不是同一个脑子,他和黄秋山各有所长。

    他还没有去找黄秋山,黄秋山的电话已经打来了,叫他赶紧到店里去一趟。他以为是黄秋山又临时有事叫他去帮忙看店,赶过去一看店里除了黄秋山,还有三个男的在,其中一个是黄秋山的合伙人小王,另外两个没有见过,大概是黄秋山的老乡吧。

    “哎,我说老常啊,你这就不太地道了啊,我们请你帮忙看个店,你这是监守自盗啊。”小王年轻,说话一向不饶人,一开口便让常宝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别这么说,老常不会做这种事情的,我信得过他的人品。”黄秋山马上开始打圆场。

    “来,你来看。”小王把常宝玉拉到电脑屏幕前,那里正显示着店里的监控录像,画面里一男一女正头抵着头聊得火热,正是他和薛彩容。

    “这是你和你那‘薛宝钗’没错吧?”

    他点点头,小王把进度条往后一拉,找到一个画面暂停,然后放大给他看,他看到画面里薛彩容手里揣了个鸡蛋大的黄色石头,随后小黄又把过程完整地回放给他看,他看得真真切切,薛彩容藏了一颗蜜蜡进自己衣服兜里,再看日期,是她来大理的第五天。他也真是被她睡昏了头了,竟然一直都没发现。

    “这……”他哑口无言。

    黄秋山过来打圆场:“没事的老常,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你只要叫你女朋友把东西还回来就行了,她还在大理吗?”

    “她……回老家去了。”

    “老子跟你说,不管她跑到哪里,东西必须要给我追回来,不然老子跟你没完。”小王已经迫不及待撕破脸皮了。

    常宝玉没敢吱声。

    黄秋山说:“这怕是有点麻烦,老常,你赶紧跟她联系一下,想办法把东西拿回来。不瞒你说,这东西值点钱,要是找不回来可不好交待。”他没说要是找不回来是谁不好交待。

    常宝玉头皮发麻,结结巴巴问了一句:“值……值多少钱?”

    黄秋山伸出一个巴掌,五个手指头根根如戟,每根都能戳死人。

    他怀抱一线希望问:“五千?”

    “嘁,要是五千我还用得着这么紧张吗?五万!我的哥哥,那可是个老挂件,价格按克算的,是小王家一个叔叔压箱底的货,我们拿来镇店的,还写了借条给叔叔的呢。”

    常宝玉冷汗直冒,知道这回掉坑里了,他暗自庆幸黄秋山没长六指,要是有的话那东西就值六万了。他常宝玉不是傻子,知道那东西肯定值不了五万,可是现在把柄在人家手上,人家说多少就是多少,你哪有还价的份儿。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薛彩容怎么可以做这种事情!

    他抱着一线希望上微信找她说这个事情,才一开口就被对方拉黑了,心中顿觉不祥,马上打电话过去,她倒是接了,但是先声夺人地把他大骂了一顿,骂他“骗子,装逼犯,不要脸”,他被气得张口结舌,这是哪跟哪?最后,她撂下一句“你自己心里有数!”就把电话挂了。他再打过去的时候电话已经打不通了,想必是被她拉进黑名单了。

    这……荒唐!真他妈荒唐!真是满纸荒唐言!

    事已至此,能怎么办呢?只能先躲躲风头了。他哪有五万块钱赔给黄秋山?就算有他也不会赔的,那肯定是个假货。黄秋山这狗日的实在不地道,他算是看透了,无商不奸!

    金花客栈包月的房子虽然还没到期,但是太容易被找到了,他不敢去住,跑到古城外的水碓村找了间房子搬过去暂时住着。这一住就是一个月,电话也一直不敢开机。他本来就没存下多少钱,薛彩容过来这一趟租房、吃喝玩乐,再加送礼物和返程的机票,花了他差不多一万,再这样躲下去肯定是不行的。他打算下山去打探一下情况,实在不行就去丽江混。他虽然在古城有不少熟人,但是这事情都不好跟他们开口。他想到可以叫阿香帮他去玉洱路看一下黄秋山的动态,他从来没跟任何人提过他和阿香的事情,他们不会认识她的。

    他戴了个帽子,穿了件夹克,出了水碓村,站在国道边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坐车。日头正毒,他穿的又多,从这儿到南门那边说近不近,说远不远,要不还是坐车算了。

    他上了车,刚刚坐定,就一把被人揪住了,是那个到黄秋山店里来过几次的藏族人。那藏族人本来普通话就不好,这会儿急起来更是口齿不清,常宝玉半天也没明白他为什么要揪着自己。

    车子摇摇晃晃往前开着,司机眼看二人要在车上打起来,马上说:“哎哎不要在车上打架,要打下车去打。”说着把车子停在了红龙井公交站,车门“哐”地打开,常宝玉和藏族人扭成一股绳下了车。

    藏族人血气方刚,常宝玉虽然个子比他高,体力上却不是他的对手。在大理这地界混久了,他一向是不惹本地人的,尤其是少数民族,此刻只求脱身。他瞅准一个空子,不顾车流就往马路对面跑,从红龙井城门跑了进去,然后飞快地往复兴路跑,想到人多的地方把藏族人甩掉。

    那藏族人一直穷追不舍,一路“哇啦哇啦”鬼叫,引得路人纷纷往两边避让,这样一来常宝玉便没了藏身之处。说来也是倒霉,他穿了两年多的那双名牌运动鞋早不坏迟不坏,偏偏这个时候坏了,右脚的整个鞋底都脱了,他想停下来干脆把那只鞋脱掉,奈何藏族人追得太紧,根本没给他这个机会。

    等他跑到博物馆门口,藏族人已经抓住他外套后摆,紧接着,他的腰间一阵刺痛。围观的人群齐声发出尖叫“杀人啦!杀人啦!”藏族人终于将他放开,他踉踉跄跄往前走了两步,一跤倒在地上,人群又是一阵整齐的尖叫,并且纷纷退到十米以外,宽阔的石板路中间刹时只剩了他一个人。他正好倒在博物馆门口,在杜文秀元帅的英灵和解放军战士的威严凝视下,渐渐缩成一团。

    在围观人群撤出的大片空白处,有一个瘦弱的身影大步流星地朝他走来,脚步声“啪啪”作响,跑得又急又快,不,他不是在跑,而是在爬。那人虽然身形极瘦,两只胳膊却长得惊人,活像一只跳跃的蚂蚱。

    常宝玉的眼睛已经被汗水糊住,他对着倒映到他眼前的小蚂蚱哆哆嗦嗦地说:“打……打……电话给……阿香……”要是演电视剧的话,他应该在说完这句话以后昏过去,但是他并没有。他是等到警察和120救护车都赶过来以后才昏过去的,那时候,阿香也已经赶到了。

    他没过多久就醒过来了,警察就近将他送到了解放军六十医院,然后一脸嫌弃地把他的手机还给了他。他知道是为了什么。打开通讯录,薛彩容标的是“宝钗”,阿香自然是叫“香菱”,从大姐到小妹依次是元春、迎春、探春、惜春,黄秋山是“贾瑞”,其余从“焦大”到“甄士隐”不一而足。他们一定当他是个神经病。

    藏族人虽然武猛,下手却不狠,没有伤到他的要害,他只是要在医院躺上一阵子罢了。至于藏族人捅他的原因,警察一开始以为是他做假和尚时骗了人家,所以遭到报复,那当然是不可能的,有祖传信仰的藏族人怎么可能听信中原假和尚这一套。后来查清楚了,原来是黄秋山惹的事。藏族人在黄秋山店里花八万块买过一块假蜜蜡,后来发现了,一直要找黄秋山讨回公道,可是黄秋山一直躲着他,上次所谓的回老家也是为了躲他,偏偏常宝玉这个傻子自告奋勇要帮黄秋山看店,所以就被他当成了黄秋山的同伙。黄秋山后来看藏族人这个要跟他拼命的驴劲,早就吓得躲了,没想到常宝玉那么倒霉竟然直接撞到了藏族人的枪口上,而且还企图逃跑,于是藏族人一气之下就把他给捅了。

    事情弄清楚了,不过这个藏族人也是穷得叮当响,当初买假蜜蜡还是借的钱,一时半会儿赔不出钱来,医药费已经欠了一屁股,常宝玉只得打电话回老家找几个姐姐求援。二姐“迎春”带着钱亲自过来了一趟,照顾了他几天又回去了,剩下的日子都是阿香在医院看着他。

    “张嘴。”

    他温顺地张开嘴,吃了一小片苹果。她又削了一小片给他,他又吃了。吃了几块以后,他摇了摇头:“不吃了,要吃你。”

    “哼,不吃拉倒,我自己吃。”她说着自顾自吃起来。

    “哎,你姐姐她们叫什么名字?不会真叫什么迎春、探春吧。”

    “大姐叫招弟,二姐叫引弟,三姐叫带弟,我叫常满意,小妹叫常有余。”

    她听了“格格格”笑起来,然后从包里拿出一个小本子来念给他听:“招弟给了六千块,引弟给了五千块,带弟也是五千块,我这儿凑了五千,一共是二万一千块,引弟往返路费和食宿花了一千四百六,手术费、医药费已经交了一万三千九百二十,一共还剩下五千六百二十,应该能撑到你出院……怎么样?我的数学不错吧?”

    小妹没给他凑钱,在他意料之中。小妹从小就看不惯他,说他一身的毛病就是爸妈和三个姐姐惯出来的。可是阿香竟然为他拿出了五千块钱,他想起她上次堕胎他给她五百块钱,现在她十倍奉还给他了,得此红粉知己,夫复何求。想到这里,他的眼眶已经湿了。

    病房本是三人间,其中一个床位空着,另一个床位住的是本地人,每天打完针躺一会儿就回家去了,所以实际上只有他一个人在住。他伸长胳膊钻进她衣服下摆里去,摸到她腰间的层峦叠嶂,她不以为然地任他摸着,认真地吃着手里的苹果。他以前建议过她减肥,他喜欢瘦的女人,女人要瘦了才有灵气。不过,她这样的人才不会管你什么灵气不灵气呢。

    他摸到她的肚子,那儿比以前又肥了一圈,再看她的脸,也是圆了一圈。

    “你没做?”

    “没做。”她“咔嚓”咬了一口苹果,一边嚼一边说“那个死鬼男人因为我生不出孩子打了我十几年,还在外面乱搞,我偏要生一个给他看看,谁说老娘生不出娃,哼。”说着把眼一翻,一脸神气的样子。

    他们认识时间不短了,他从来没有问过她以前的生活,也没问过她为什么要做这个,他觉得不必要问,不过是命不好罢了。他没想到她以前过得那么苦,如今说在嘴里却那么举重若轻。他有些崇拜地望着她。

    “嗳,苍坪街有个小铺面只租两万八,楼上还可以住人,你说在那儿开个小面馆怎么样?我以前在老家开过早餐店的,挣的也不少,就是辛苦些。嗳,先说好了,到时候你过来帮我带孩子,不然我忙不过来啊。”

    他的眼睛有点湿湿的,把手往更广处摸去,她坐得近,他没费什么劲儿便摸到胸前去了。她拿水果刀刀背敲一下他的手,轻喝一声“喂!”他不理,像个要奶吃的孩子似的任性地揉捏着她。

    “摸奶十块!”她瞪着他说。

    他知道她们有时候也会“零售”给一些本地老头子,他们已经老到做不动了,但是色心还没死,就只能摸一摸胸脯过过干瘾,她们一般就收个十块二十的,让他们摸上一会儿,反正也不费劲,连衣服都不用脱。

    他无限贪婪、无限温柔地摸着她的胸,

    “十块!”

    他用力捏一下。

    “十块!”

    他又用力捏一下。

    “十块、十块、十块……,唉你快要破产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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