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在香港有一堆女性朋友,她們多數是單身,年齡介於三十至三十七、八歲之間,可能就是人們口中所謂的“剩女”吧。
她們好些是我以前工作時的同事,當年我認識她們的時候,大多二十歲多一點,眨眼就到了三十多歲,不知怎的就成了剩女。
公正地說,她們沒有一個長得丑的,還有几個長相還相當出眾,不知為什麼就一直單著。
有的就慢慢干脆不想結婚了,而有的,還是很“恨嫁”(粵語,即很想嫁人)。
有個女孩子曾問我:“瑪格,有沒有男孩子可以介紹給我啊。”
我就說:“有啊,在貴州,做會計師,蠻帥的,工資不高,但養妻活兒還是沒問題。”
第二天,她打電話給我,說:“瑪格啊,昨晚我想了很久,覺得還是不妥,主要是以後孩子的奶粉問題,聽說那邊的奶粉質量不好,是吧?還有就是那邊的牙膏、洗髮水那些可能用不慣。”
我是和她開玩笑的,難為她還真認真考慮了一晚上。
02
我到香港認識的第一個女孩子是玉琦,她當時19歲,剛中五畢業(相當於內地的高中畢業),我們是在讀一個職業訓練課程時認識的。
雖然我們年齡相差很多,我來自內地,但她覺得和我很親切。
一貶眼就過去了十八年,我看著她從十九歲的青春少女變成今天三十七歲所謂的“剩女”。
那個職業課程讀完後我們好几年都沒有聯絡,但有一天居然在街上巧遇了,知道她當時正好沒有工作,我就介紹她進了我們公司。
其實她的英語水平離公司的要求還差一點,但我對公司講,她是很乖的女孩子,公司就請了她。
當時她有一個男朋友,她經常和我說她男朋友的事。他男朋友碩士畢業,有車有樓,當時月入二萬八;而她中五畢業,公司普通文職,月薪一萬多一點。
他們當時拍拖都七年了,但男朋友一直沒提結婚的事。她很著急,所以經常找我傾訴,每次都要聽她講很久。
可能是拍拖的事情不順利,她對人對事都有很多怨言,包括我給她介紹的這份工作:“這份工真是害死我,節假日都要上班,搞到我都沒時間和我男朋友相處。”
她的話讓我反省了自己一番。我想她講的沒錯,這份工作確實不大好,節假日都要輪班,沒有了和家人、男朋友相處的時間。如果我不介紹給她這份工,她可能找到更好的工作;給她介紹工作,反而讓她失去了更好的機會。
所以後來我再想發熱心給人介紹工作或男朋友時,我就提醒自己:這都是關乎到別人一生命運前途的大事,不要隨便插手,畢竟我不是全能全知上帝,不要好心做壞事害了人家。
03
關於她和那男孩子的關係,她問我應該怎麼辦。
其實照她所說的推斷,我感覺是那男孩子根本不想和她結婚,有分手的意思。男孩子母親不滿意她的學歷和家庭背景。
我就說如果男孩子有分手的意思就接受吧。
但她不甘心,付出了這么多年感情,不舍得放手。
她說不能接受,一定要結婚,情愿結了婚再離婚,也算給了自己和家人一個交待。
後來,2009年開始,樓價開始上升,男孩子住的樓比最低價時升了七十萬,男孩子的母親就支持他把樓賣了,等樓價跌了再買回來。
男孩子就把樓賣了,當時是195萬。
我就對玉琦說:你應該很明白了吧。一個准備結婚的男人怎麼會賣掉房子呢?樓價升得再高也不會賣掉啊。
她還不死心,又想不出辦法可以讓男孩子和她結婚。有一天她就祈禱,意思是說,三十歲前和那男孩子之間一定要有一個結果,無論是什麼結果。
結果,她三十歲生日那天,就收到男朋友的信息,五個字:我們分手吧。
她馬上打電話告訴我,哭得很傷心。同時她也覺得輕鬆了:總算有了一個結果。
這場戀愛,談了整整九年,從她的二十一歲就開始,到三十歲結束。
九年中男孩子有兩次提出分手,每次她都不肯。最後到了三十歲,還是要接受分手的結果。
我和她其它朋友曾經都勸過她,不如早早放手,但她不肯。
三十歲後她就再沒有戀愛過。轉眼今年滿了三十七歲。她說,不打算結婚了,不打算生孩了;一心工作,儲錢,做個老姑婆。
我就對她說,到時老了和我一起回內地住吧。
我一直夢想在鄉村建一幢房子,有六至八個大房間,有一個大餐廳,餐廳里有一張大餐桌,至少可以二十個人一起坐著吃飯的。
我要邀請香港的好朋友都去玩、去住,尤其是我那一堆單身的女性朋友,退休了都到我的大房子里住,大家一起吃飯,一起聊天,一起煮飯,一起做清潔,一起種菜,生活上互相照應,一起老去。
我對我好几位單身女性朋友說了我的想法,只是目前,那個夢想中的房子還沒建好。
网友评论
所以,姑姑的梦想房子很吸引我。
謝謝旻子,見笑了。這樣的文字,還破費別人的時間, 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