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一部分朋友惊讶于我迷恋上了马頔,就是那个留着板寸头,唱起歌来有点略带忧伤的少年。
我喜欢马頔同学其实已经很久,只是从不对人说而已,也不在有人的地方听这一类的歌,大抵也是没人知道我的这一喜好,自然感到了意外,觉得我是一夜之间,爱上了一个民谣歌手,和某人出柜的消息一样,迅速。
听马頔,原因很简单吧,爱他那略带忧伤的歌声,爱他的词,每一句都可以写进我心里。听他的歌,不觉的会把自己代入他的世界,和唱歌那个家伙的融为一体,我就是他,他就是我。听《吞铃铛的姑娘》,唱着 “我深深的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这词写的好,写的真好....
我其实很喜欢小众的东西,到现在我还认为小众的东西才是未来,大众的事物只会消退,如此往复。我喜欢马頔,喜欢花粥,喜欢陈粒,喜欢有一张自信大脸的程壁,他们都很小众,但都可以专进我心里,占据一块不小的地方。很多人因为这说我傻逼,但我乐的开心,他们说的多了,我也就懒得和他们提起这些让我感兴趣的人儿了。
大概,是因为接触到了一个姑娘,才会开始在人前爱马頔,在人前听马頔的歌,甚至会时不时从嘴巴里哼出‘喔噻啊类门噻哦 ,唉哦类噻门噻哦’。其实没必要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遮掩起来,这样做挺傻逼的,谢谢这个姑娘让我认识到我是一个傻逼。
自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就足够了。我一直说我不在乎别人如何看我,其实底子里我是很在意的,最起码我很在意我和身边人的关系,在意他们对我的看法。但其实,管别人如何看我做啥,要听吧就听,随意吧,有些东西强求不来,强求来也不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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