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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老是做着同一个梦:我背着背篓,扛着一把锄头走向田野。
我那时候已经坚定了一个信念,——这一辈子都不会离开故乡风岭村的,从此我就与那片土地里的泥巴杠上了。每天的日子里我会像父亲一样,鸡叫两遍就起床,煮饭、煮猪食、收拾扁担箩筐……在炊烟里开启一天的生活。然后趁太阳落山前扛着锄头,背着一背青草或者赶着一群猪羊回家,又在炊烟里结束一天的劳作。
最后我会仰望着东升之月,在茅草房围着的小院子里摆上水薄荷煮的草茶,一边抽着叶子烟,一边想:“今年春天种下的苞谷应该有个好收成了罢。”
如果一个农民,不把生活的希望放在炊烟的升起和熄灭中,他一定在做着白日梦,他也就失去了当农民的本分,——或者一个没有炊烟升起的村庄,只能算一片竹林,也许算是一个遗迹。
我爷爷常常说:“当农民就是面朝黄泥背朝天的一辈子”。所以那时候我迫切地希望自己有一亩三分地,我可以在那块地里任意地发挥想象,——即便我在地里种上无用的草,也没有人会管得着。只是父亲也许冲着我破口大骂:“你个懒龟儿子,你看看你地里全是草!哪里还有当农民的样子!”
所以我那时候梦想着做一个优秀的农民,像父亲一样。我每天都会去自己的田地里巡视一遍,扶正一棵长歪了的棉花,拔掉一根不开花的余枝,然后用锄头铲除田埂边上的刚生长出来的野草……当我卷起裤腿,把两只脚深深地陷进水田里时,除了感受到水的温暖外,我会觉得自己的腿与稻子的根是纠缠在一起的,——稻子生长一寸,我似乎就拔高一尺。
父亲这一辈子完全继承了爷爷那辈人的观念,对土地的依赖,远远超过对儿子的依赖。“一撮土,就是一口饭”,这是我那时候常听到村里老人讲的一句至理名言。
土,对于农民,是红色的财富;黄色的金子;黑色的银两。
有时候,我和几个小孩子在村口的土路上玩“分土地”游戏,用刀划出四四方方一块平整的土来,然后把小刀从空中用力掷下去,根据小刀插在地上的边线位置,把圈着的土地进行再分割,直到那四四方方的土地被全部分割完,获得最多的人便被称为“地主”。
成为“地主”的孩子可以把土地租借给别的孩子,游戏又可以继续下去。更多的时候,“地主”是被众人打倒的对象。没有土地,就不是农民;土地多了,也不是农民。所以,对土地的拥有要适可而止。
土地不属于任何一个农民,它是镰刀和锄头的战利品。最初的土地是归属于草、树和野花的,也属于羊、马和狼等四蹄野兽的,当那个只靠两足直立起来的动物来到这个星球后,土地就有了归属权。——人类一切的呐喊和争夺,一切的野心与阴谋,最终都是为了土地。
许多年后,我回想起在故乡生活的时段,会突然觉得那时候自己的生命就像田地里的泥土,或者是水田里的淤泥。只要气候和雨水合适,就可以在上面种上各种庄稼,哪怕是一些不知道名字的野草,我也会用全部的热情使它们生根发芽、茁壮生长。
不过我希望在那里撒上草籽,还有花种。春天来了的时候,绿绿的草坪上开着各色的花,就好像夏天我去雪山草原看到的那样,——一片绿,一片红,一片黄,一片紫……于是我的生命从此就会五彩缤纷,艳丽得让人看了就眼红。
但更多的时候,我是跟随父亲一起去田地里劳动的。我会趁父亲抽烟的空隙偷偷懒,停下来歇一歇。我从土地里掏一块软软的烂泥,任意地揉搓——我把它搓成房子,四方八面的,有光滑的墙,光滑的顶,芦苇秆做的窗子明净而有艺术特色;然后我又把它捣烂,给灶蚂鸡做一个窝,圆柱形,前后有门洞,倒像一个外国的教堂一样……一堆烂泥是田地上可以任意把玩的土。
如果一个人的生命里没有揉搓过泥巴,我想他长大后也一定听不懂灶蚂鸡叫声里的诗意。
年末的冬季,父亲会把菜园里的土捣碎,再加些水,脱了鞋子,光着脚在上面乱踩,直到土软糯而稀烂,然后再添上铡成小段的稻草混合成泥。一团团泥经过再次揉搓,可以筑成灶,又经过烟熏火燎,泥干了,发黑了,然而却牢固地附在灶壁上。
余下的泥可以糊在有裂缝的土墙上,风一吹,泥干了,然后开春又脱掉,第二年冬天我们又重新再糊上。烂泥年年糊墙,却年年掉落,经不住岁月的风吹雨打。
我把腿上的黄泥洗干净的时候,就离开了故乡。但在我的脚下却带走了一些泥土,它们残留在我第一双皮鞋底子的下面,时间与足迹未能磨平的鞋底,有深深浅浅的沟痕。那些泥在沟痕里纹丝不动。
我人生第一次得意,喝酒醉得不醒人事,那双从故乡穿出来的皮鞋就不知落在哪里去了。我没有去寻它——很多丢失的东西,寻是寻不回来的。
听妻子说,那一夜,我醉得真像糊墙的一堆烂泥。
后来我几乎再不饮酒了,可那一堆糊墙的烂泥却留在了心里……
2021年7月12 日于金犀庭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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