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纳苏。
≪今生≫
易羊
失败的逃亡,
一次又一次,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像候鸟的迁徙。
难道我不是已经失败了吗?
犹如我的一生,
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会胜利
于是,我回到这里,
最后一次,
在逃亡之前。
死去的人在坟墓里,
活着的人,
离死亡很远。
我转过身去,
蓦然看到
地上的影子,
家乡、亲人和我的今生,
犹如这地上的影像,
更如同
梦里的情形。
在死亡到来之前,
我学会爱了吗?
因为我不能确定,
我是否还会
重返人间。
斟酌良久,我还是决定用我笨拙的文字来写她们和她们的故事,也许我浅陋的笔墨不能将她们的哀伤详尽,但至少我也会是故事里的人。易羊是我不太熟悉的一位诗人,引用她的这首诗,总让我如鲠在喉,你看,昨世今生都在这简单的汉字里横生。
那么,接下来的故事,与易羊无关,与我无关,与臆想和她们有关。
1.
如果,她们可以养条狗遇见长安的时候,我在一间叫九宫格的酒吧里闲坐。说是酒吧,其实它的环境更像繁华都市里一间安逸的避难所,美好舒适。我很奇怪,酒吧里竟然没有播放任何音乐,座上客也是寥寥无几。其实,更多的时候,我很怕在这样的环境里静坐,因为它总会让我的思绪陷入一个又一个黑洞里,无法自拔。
长安是这间酒吧的服务员,她低眉顺目地朝我走来,轻飘飘地,如同一个魅影。我抬眼,她就那样自然而然的站在我面前,她不拘谨我亦坦然,我们之间熟知的就如同前世同喝孟婆那一碗汤的人。
她落座,不是以一个服务员的身份。这一切似乎早就顺理成章,我不讶异。该怎么来描述她在我眼中的第一映像呢?她实在是太好看了,美丽,素雅,安静,不施粉黛。但是只一眼,这样的女子都会顾盼生辉,浅笑百媚。她如此耀眼,但我也并不觉得自己低进尘埃里。至少,在这一刻我们是可以成为精神上的朋友,我也是她故事的唯一倾听者。
她在我们这座小城市已经混迹六年,说是混迹,其实一点也不为过。她在我们这座任何榜上都无名的城市里,从事与脑力劳动无关的行业,自给自足。她每年都在换工作,你知道在一群落后且计较的人群里,她这样的一束蔷薇想要存活是异常艰难的,那些和我一样爱在背后窃窃私语的人,不是为了她的能力,更多关注的是她的美貌和我们所不能具名的名牌行头。
她在这间酒吧已经工作快两年,她很庆幸自己能在这里站稳脚跟,说给我听的时候,她眼睛里是这个年纪女生该有的小暗喜。这六年里,她遇到过太多的蝇营狗苟,乌合之众。不过,她自恃清高,从不委身。
认识那个叫洛的男孩子时,她十六岁,他们都青春年少,韶华倾负,在那座南方的小城,安逸地经营着他们的爱情。二十六岁那一年,他们得到了所有亲人的祝福,打算在她生日的那天举行婚礼。
所有的美好就要有个温暖的结局,可是,婚礼的前一天,他却倒在了一场车祸的血泊中。故事发展到这里,总有某些电视剧的意味,可是在这样的时代,生活不是演戏,戏却永远在演绎生活。
她的生日却成了他的悼亡日。她失了心,从此,她成了一个魂的未亡人。
参加完葬礼的第三天,她出走,在西北偏北觅到了我们这座城,从此开始夜以继日的流浪。现在她三十二岁,她用六年的时间来怀念一个故去的人,她的远离在亲人来说,,是一场精神上的背叛,纵使她几乎把每年所有的积蓄都寄给家里,可是,孝而不顺应当会是她一生的原罪。
故事快说完的时候,她微笑,似乎已经忘记了这些年的煎熬,可是,我知道,她并未释怀。
我离开的时候,酒吧的老板对我善意的微笑,是位温润的男生,他看她的眼神尽是温柔。
2.
如果,她们可以养条狗从落过雨的街前走过时,耳朵得了幻听的白发妇人,在努力辨别我的脚步,口中呢喃,不是,不是。我看见她灰一样落寞的眼神,在大雨过后的天空下,显得更加的寂寥和苦楚。
这是一个说起来有些心酸的故事,我也是从街道其他人那里得知的。白发横生的老妇人,曾是一位善良勤劳的母亲,她具备了天下所有母亲最基本的特质,惜子如命。
她的儿子三岁时被查出得了肾炎,不了解的人不知道,以为这不是一种什么非死不可的大病。可是,它庞大的治疗过程足矣拖垮一个富足的家庭和一个年幼孩子的精神世界。
三岁点儿的孩子,就开始吃激素和各种抗排斥的药物,本是童真可爱的年纪,却变得面目全非。浮肿,骨骼变形,这都是激素类药物的副作用所引起的,先不说这种病症表象上的可怕,就这种慢性的病很多发展到后来,都是无法治愈的。
可怜的母亲,从孩子三岁就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的迁徙,到处寻医问药。没有这种体会的人永远不会知道,这种和死亡作斗争的漫长煎熬。
作为母亲,她宁可以命易命。
在她儿子二十三岁这一年,肾病已经发展到要透析才能存活的地步,每周透析三次,每次五百块钱。这个本就风雨飘摇的家庭,早已举步维艰,在这样高昂的医药费面前,她身兼数职,不眠不休。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身心的摧残远比死亡更可怕。在生命边缘挣扎二十年的儿子,终于在有一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也许,在他看来死亡是他做的最愉快的决定,至少在精神上得到了超脱,也许自私,可此生他只任性地自私了这么一回。所有的自私和任性都要有人承担后果,这是托生为人的条件。自此,那个白发早生的母亲,就永远活在地狱里,不死不忘。
失独的老人,精神日益恍惚,呢喃呓语,似生已死。无论刮风下雨,他总现在街口守望,也许有一天,对面款款而来的那个背影,会是他梦中的少年。
3.
繁华尘世,生命总有不能承受之轻。面对死亡却远比死亡本身更让人肝肠寸断。
我故事里的长安和失独的母亲,她们已偿尽了这世间百般的苦楚,那个死去的人,只是安静的闭上了眼睛,却给存活的人判了无期徒刑。从此,活着人的不能在死亡面前苟且,却也不敢直面内心的那个黑洞,跌下去将会是万丈深渊,被带走一半的魂灵总在臆想的边缘游走。
如果可以,我是说如果,希望她们养条狗,和她们一起在黑夜里等天亮。
祈愿,所有在磨难中失去亲人的人,平安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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