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语言凝练、形象、传神,阅读鉴赏诗歌,不仅可以滋润心灵,怡情养性,还可以增强领悟能力,提高审美品位,还可以培养对词语的敏感和意象的把握,触类旁通,对散文和小说的鉴赏亦具有启蒙作用。
诗歌浓缩着一个民族语言的精华,它储存了人类悠远的记忆,又蕴含了对未来美好的憧憬。不仅给人以美的享受,也传递着对真与善的追求,对生活的热爱,对自由的渴望。
晨读:美的光彩拜伦:她走在美的光彩中
热爱诗歌的中国读者很早就知道拜伦这个名字。早在1907年,鲁迅先生以令飞为笔名写过一篇重要的文章《摩罗诗力说》,重点分析和评价了八位欧洲浪漫主义诗人。其中第一位就是拜伦,鲁迅在当时将其译作“裴伦”,认为他是浪漫主义诗歌运动中“宗主”级别的诗人,值得“别求新声于异邦”的中国诗人认真学习和研究。当然,并不是只有鲁迅一个人给拜伦以这么高的评价,德国最重要的诗人歌德也曾经把拜伦称作“十九世纪最伟大的天才”。
拜伦在1788年出生于苏格兰的一个贵族世家。他的祖父是一名海军军官,常年在海上漂泊,曾有过沉船的经历,因此被称为“坏天气杰克”。父亲是一名侍卫军官,但生活放荡,也有一个叫“疯杰克”的绰号。在拜伦出生不久,他就因为躲避债务逃到了法国,最后在那里去世。按照今天的说法,拜伦是一个帅哥,他长得非常英俊,却有一个跛脚的先天性缺陷。或许正是那种特殊的身世和极端的样貌养成了他既傲慢又自卑的性格。拜伦毕业于哈罗公学和剑桥大学。但他对这两所名校并没有什么好感,非常讨厌学校的各种课程。他很少听课,却把时间主要放在了阅读英国和欧洲其他国家的文学、哲学、历史书籍上。此外,他平时还非常喜爱射击、赌博、饮酒、打猎、游泳等各种活动。1809年3月,因已成年,拜伦到上议院进行了世袭贵族的宣誓仪式。临近结束,议长微笑着向他伸出手来表示祝贺。结果,拜伦只是将指尖轻轻地放在议长的手心,然后看似不经意地坐到了旁边反对派的席位上。事后,他自己解释道:“如果我和他热烈地握手,他会将我拉到他的阵营里去。我可不愿意。”终其一生,拜伦都奉行自己是一个反对派的做人准则。拜伦的这种特立独行的性格自然为自己招来不少敌人。
1816年4月,他永远离开了自己的祖国。对此,一位传记作者这样写道,他“被赶出了国土,钱袋和心灵都破了产,他离去了,永不再回;但他离去后,却在若恩河的激流之旁找到新的灵感,在意大利的天空下写出了使他的名字永垂不朽的作品。”拜伦的一生充满了传奇,他不仅长于思想,更是敏于行动,这令他在诗人的身份之外又多了一个战士的荣誉。1824年,在投身于希腊反抗土耳其的民族解放运动中,他积劳成疾,病逝于迈索隆吉翁。
下面读一首拜伦的作品《她走在美的光彩中》:
她走在美的光彩中,像夜晚
皎洁无云而且繁星满天;
明与暗的最美妙的光泽
在她的仪容和秋波里呈现:
耀目的白天只嫌光太强,
它比那光亮柔和而幽暗。
增加或减少一分明与暗
就会损害这难言的美,
美波动在她乌黑的发上,
或者散布淡淡的光辉
在那脸庞,恬静的思绪
指明它的来处纯洁而珍贵。
呵,那额际,那鲜艳的面颊,
如此温和、平静,而又脉脉含情,
那迷人的微笑,那容颜的光彩,
都在说明一个善良的生命;
她的头脑安于世间的一切,
她的心充溢着真纯的爱情!
(查良铮译)
这是一首献给威尔莫·霍顿夫人的诗。据说拜伦在一次舞会上看到了这位女子。霍顿夫人当时正在服丧,穿着一身黑色的衣裙,上面缀有一些发光的金箔,这让她在一群珠光宝气的夫人中间显得尤其高贵脱俗。所以,诗人得到灵感,写出了一句神来之诗“她走在美的光彩中”,接下来又用夜晚和星星做比喻,给人以新颖而贴切的感受。那么,霍顿夫人究竟有多美呢?诗人并没有给出正面的描述,只是说“增加或减少一分明与暗/就会损害这难言的美”。
这句诗让人想起了战国时期的一位中国诗人宋玉在《登徒子好色赋》中描述自家隔壁的美女“东家之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邻家女孩”:“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这个女孩美得恰到好处,多一厘米就显得太高了,少一厘米就太矮了,脸上擦点粉就太白了,涂上口红就太艳了。它们大体上也与苏轼形容西子湖的比喻非常吻合,所谓“淡妆浓抹总相宜”。大家知道,美是不可形容、很难描述的,一旦落笔的话,很容易就落入俗套;但美又需要表现,需要得到人们的认可。这是一个矛盾。但是,聪明的诗人知道怎样来解决,那就是在诗中使用暗示,使用衬托,在比较中让美自己呈现出来。拜伦这么做了,宋玉这么做了,苏东坡这么做了。古代的荷马也曾经这么做过,他在《伊利亚特》中没有正面描述海伦的美,只是借助特洛伊的长老之口说道,为了这样一个女子,打一场十年的战争是值得的。
再读一首诗——《雅典的女郎》:
趁我们还没分手的时光,
还我的心来,雅典的女郎!
不必了,心既已离开我胸口,
你就留着吧,把别的也拿走!
我临行立下了誓言,请听:
我爱你呵,你是我生命!
凭着你那些松散的发辫——
爱琴海的清风将它们眷恋,
凭着你眼皮——那乌黑的眼睫
亲吻你颊上嫣红的光泽:
凭着你小鹿般迷人的眼睛,
我爱你呵,你是我生命!
凭着我痴情渴慕的红唇,
凭着那丝带紧束的腰身,
凭着定情花——它们的暗喻
胜过了人间的千言万语;
凭着爱情的欢乐和酸辛:
我爱你呵,你是我生命!
我可真走了,雅典的女郎!
怀念我吧,在孤寂的时光!
我身向伊斯坦布尔飞奔,
雅典却拘留了我的心魂,
我能够不爱你吗?不能!
我爱你呵,你是我生命!
(杨德豫译)
全诗一层层推进,诗的开篇就是一个向恋人告别的场景,抒情主人公就说心已不在自己身上,既然如此,他恳求对方把其他东西也带走,带走自己的全部。然后通过对发辫、眼睛、红唇、腰身的描摹展现对方的美丽。最后一节,说雅典留住了自己的心魂,实际表明的是自己对她的眷恋和难舍。最后又以问句和否定来肯定,这里的“走”反衬的恰恰是“不想走”,进一步强调对方就是自己的生命。
学生时代,最早读过拜伦的长篇叙事诗《唐璜》,短诗《哀希腊》,还有他的《恰尔德游记》,由此开启了对英美诗歌持续而深入的关注,由拜伦而至雪莱、华滋华斯等,一直到后来的T·S艾略特,诗歌自带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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