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酒,恐怕很多人都会眉飞色舞,特别是那些喝了酒之后眉飞色舞的人。当然,也有冷淡对之的,比如像我这样对酒不感兴趣,沾点酒气脸就通红通红的人,就不会对酒有太大的钟情,或者别人不提,也不想起酒这回事。
也不知道,为什么酒会有那么大的魅力,让人如此迷魂三倒,哪怕它是如此的伤害人的身体。不过,我说伤害身体,那也是我的片面之词。因为,对于有的人来说,酒是神,是他的救世主,好像有了酒,就有了整个世界,其他的早已不在乎了。即使它确实是伤身体,那又何妨!
有的人,没有酒,相当于没有了精神支柱,早中晚都要来上好几口,自己的心里才算痛快和踏实。每时每刻都活在醉生梦死里,自己就好像变得逍遥自在。据我的浅薄的认知,至少是我的认知,那些以酒为家的人,往往讲话带着酒劲,那些吐出来的字眼都被酒醉得晕晕的,很少有能够理智的表达。而且,那些视酒为宝贝的人,酒可没有把他当成宝贝,早点到极乐世界的人还是占大多少的。也不知道,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是不是还是整天以酒相伴,那应该就是名副其实的醉鬼了。
酒本身是没错的,甚至从多样性角度来讲,它至少丰富了味蕾的感觉,让人间又多了一种味道,对人来说应该是一件高兴的事。甚至,还给人类的文明,多添加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那是不可忽视,甚至要高度重视的。
虽然不可否认,世间任何一样东西,只要是和人类沾上边的,都可以和人类文明挂上勾,但是酒的发明与发展俨然成为了一种文化,他对文明的贡献就更直接更明显更突出了。
这就是酒的魅力所在。一种东西可以成为文化,那是和很多人的频繁的作用分不开的。在这茫茫宇宙中,很多人对它是毫无招架之力的,根本不需要自己任何发挥,它只要保持它最本真的自己,自然可以吸引一大批人对它,即使不卑躬屈膝,那也是亲亲抱抱的。
做人好像也是如此,一个有魅力的人,不需要去讨好任何人,自然会有各色人来奉承他。然后这个是好朋友,那个又是好朋友,好像真的是好朋友一样,其实谁又不清楚怎么回事呢,除非真的喝酒喝醉了,两个人彼此惺惺相惜。一个能够用永葆本真的人,是十分难得的,这倒不是说的酒话,实际上一个能永葆酒质的酒也是难得的,在琳琅满目的酒当中,你哪知道哪瓶是真的,哪瓶是假的。
酒这东西,说它是东西,它好像又不是个东西,总是造成这样那样的人间悲剧。说酒不是东西,好像又有点太武断,一方面它本来就是一种物品或者说物质,从自然形态来讲,已经算是东西了;另一方面,人们往往在酒面前加上一个“美”字,“美酒”“佳肴”往往以孪生兄弟般共同示于人,成为招待客人的一种至高礼遇,甚至成为国家元首之间的互赠礼仪。可见,酒还是有它的独到而高贵之处的。
所以,谈论酒的好与坏,在这里是肤浅的,毫无意义的。酒本身没有好坏,要非说上好坏,那也往往是喝酒的人贪嗔痴在作怪而已。贪酒之人,身体搞坏了,那能怪谁呢?怪酒,那是一种弱智的表现。要怪就怪自己的贪欲,怪自己的控制力。有个广告词说得倒挺好,“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可有多少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呢。
可能很多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酒风会成为一种作风,特别是领导跟你喝酒,你得往死里喝,不喝就是不敬。虽然随着形势的变化,现如今讲酒风的话少了,但在人的潜意识里或者骨子里,这好像是约定俗成的,或者是公认的,即使内心有一万只蚂蚁在爬,表示极度的抗议,你也不得不屈服于那些狡黠的眼光,落得一个痛苦而又狰狞的下场。
这个还真不能怪酒了,怪就怪世俗的绑架,更怪你宁愿被世俗绑架,而不想突出重围找到属于自己的声音。既然是自找的,那就不必露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了。况且,可怜又有何用,还不是被人说成“不行”吗?
酒,已经深深的融入中华名族文化的血脉里,要让其从眼前消失,那是不可能的。酒自有它的妙处,关键还是看人怎样去想了。现实生活中,已经离不开酒,而且远远离不开。
做人要如酒啊,永远的香醇,做最真实的自己;可做人,不能只为了酒呢,变成了酒鬼,又有什么意义呢。不管酒是不是东西,至少人得是个人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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