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苏没有想到,十年后还能遇到沈铭翼,而且就像陈奕迅的那首歌一样,他们还能面色平静地对对方道一句:好久不见。
叶晓苏幽幽地想,原来那句话是真的:我用十年,换你一句好久不见。多么讽刺,还真像狗血的言情剧情,男女主角于多年后相遇,可是,叶晓苏知道,除了那句“好久不见”,她和沈铭翼就没有发展的下文了,言情剧最后美好的结局都是骗人的,叶晓苏愤愤地想着,可是面上仍保持最周到的笑容。沈铭翼终于携佳人离去了,叶晓苏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暗暗想,原来也就是那样了,她可以平静地看着他离去,平静得没有任何情绪。
叶晓苏依稀记得,十年前的沈铭翼如所有美好的少年一样,成绩优秀,为人风趣,还打得一手好篮球,他几乎就是所有女生的梦中情人。哪天,有女生被他多看了一眼,都会暗暗高兴好久。是啊,沈铭翼是什么人,南云高中的风云人物,叶晓苏到现在都搞不明白,当时他是怎么看上自己的。还记得全班女生曾经看她的眼神,狠得跟什么似的,可是有沈铭翼护着她,那时的自己是怎样幸运啊,就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被沈铭翼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上。
十七岁,永远年少轻狂的年纪,那时候几乎什么都不怕,那是怎样美好的青春年华啊。晴朗的早晨,叶晓苏像往常一样,搭公车去学校,可令她惊喜的是,今天公车上多出了一个美少年,还真的是美,就连南云高中那么丑的校服,穿在他身上,偏偏就被穿出了一副浊世佳公子的味道。十七岁的小女生,都有些自己的心思,尤喜欢看帅哥,这几乎是一个举世公认的真理。南云高中?等等,咦,不是和自己一个高中吗,可是以前没有看过他啊,学校里要是有这样一个人物,早就众目瞩之了,他是···?叶晓苏没有想到的是,她脸上丰富好笑的表情,其实早就被沈铭翼看在眼里了,他当时就对这样一个女孩充满了好奇,是怎样的人,会有这么丰富多彩的表情?之后沈铭翼告诉她这事的时候,还被叶晓苏埋怨了一顿,说他早就“图谋不轨”了。
叶晓苏是和他一起下的车,只是进入校园后,他们拐向了不同的方向。叶晓苏还暗暗遗憾了一下,唉,看不到帅哥了。没想到,叶晓苏进入教室后还没有坐定,那个帅哥就出现在了她教室门口。只见班导老王头说:“这位是刚从XX高中转来的新同学,来,打个招呼。”叶晓苏明显感觉到,班上出现了抽气的声音,她在心里想,还真是一帮花痴。骂完后又后悔了,那不是连带自己也给骂了,唉!之后,她就知道了那位帅哥叫沈铭翼,嘿嘿···沈铭翼。
没过一段日子,沈铭翼这个名字就在南云高中传开了,果然,帅哥的魅力是非凡的。要命的是,他就是那个传说中成绩好,人长得帅,又打得一手好篮球的漫画人物,怪不得那帮女生整天就知道谈沈铭翼,沈铭翼。叶晓苏是个比较懒的女生,下课后就喜欢趴桌上睡觉,有时就和一帮女生聊聊八卦。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沈铭翼不时出现在她课桌前,来交作业本,连带着打扰她睡觉。她记得自己对沈铭翼说过:“你交给你们组长不行啊,干嘛交给我啊?”没想到沈铭翼回了她一句:“你不是语文课代表吗,我就交给你。”叶晓苏懒得理他,因为敢打扰她睡觉的人,是不可饶恕的,就连帅哥也不例外。以后,沈铭翼照样把本子交给她,叶晓苏被他气得没法,下课时间干脆就不睡了,可是她和沈铭翼这梁子就算结下了。
记得那天,那帮女生又在花痴沈铭翼,叶晓苏好死不死的来了一句:“有什么了不起,还不就是个人,又不是神。”那帮女生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她,她们不明白叶晓苏怎么能这样无情,那可是沈铭翼,她们的沈铭翼!就为本子这事,一来二去,叶晓苏也和沈铭翼熟了,渐渐的,她和沈铭翼说话就大大咧咧的了,几乎是有什么就说什么。叶晓苏就是这样的人,熟人面前一副无赖样,陌生人面前装淑女。又过了一段日子,她就莫名其妙地成了沈铭翼的女朋友,她记得事情是这样的。
一次晚自习,她被一道化学题目给难住了,解半天解不出来,她就掉过头去问她们班班长,意外的是,她们敬爱的班长大人也解不出,没办法,他对叶晓苏说:“你等一下,我待会去问下铭翼,他应该会。”“哦,好。”叶晓苏转过了头,继续奋斗下一题。过了一会,班长用笔捅了捅她,好像欲言又止,叶晓苏困惑地看着他:“怎么,他也不会?”“不是,他说,你让叶晓苏自己来问我,我不会教你这道题目,我只教她。”班长说完这句话,又看了一眼沈铭翼的方向。叶晓苏没料到沈铭翼会说这样的话,她看了看班长,又转了过去,脸上通红通红。一整节晚自习她都心神不宁,哼,这个沈铭翼,你什么意思啊,怎么可以和班长说那种话啊。终究,那道化学题目,叶晓苏没有去问沈铭翼。
第二天,沈铭翼过来交本子:“那道题目不会吧,不是让你过来问我的吗,班长没有跟你说吗?”他一说这话,叶晓苏又开始脸红了:“我,我,我不要你教!”“哦?为什么?”沈铭翼眯起了眼睛,似乎好奇地看着叶晓苏。“没有为什么,就是不想。”叶晓苏嘴硬的回答。沈铭翼好笑地看着叶晓苏憋得通红的脸,低下头,轻声说了一句:“那,做我女朋友好吗?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教你了。”叶晓苏“腾”的一声站起来了,脸红得像夏日熟透的草莓,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不愿意?”沈铭翼又眯起了眼睛,“是不是还要我写一封情书啊?”他慢悠悠的来了一句,惊得叶晓苏只呆呆的看着他。“诺,我早就写好了,拿去。”说着,就真的掏出一封信来,淡紫色的信封瞬间就惊了叶晓苏的眼眸。“不接吗,要不要我读出来。”沈铭翼看叶晓苏那呆呆的样子,知道她被吓住了,就故意逗她。叶晓苏快速接过信,拔腿就跑,迎面呼呼的风吹着她的脸,可还是觉着烫。
这封沈铭翼自认为的情书,叶晓苏是在晚上一个人偷偷躲在被窝里看的,紧张得一塌糊涂,手都有点抖,叶晓苏其实也不是没有收过情书,可这次就是紧张。展开信就是沈铭翼潇洒遒劲的字,叶晓苏还在心里夸了他一下,看内容才知道,原来是一首歌的歌词,沈铭翼那个家伙还注明了:歌手,五月天。那是叶晓苏第一次知道五月天,她就知道一个周杰伦。歌名是《让我照顾你》,这也是第一次她和沈铭翼两个人一起听的歌曲,在小操场上,两个人一人插一只耳机,另一只耳朵里还有呼呼的风声。多年后,叶晓苏一直听着五月天,这是从那个时候养起的习惯吧。
后来,是啊,后来的后来,他们如同所有甜蜜的情侣一样,会为了一个牵手而高兴老半天,会为了彼此的眼神而各自惊喜,而每天和沈铭翼一起搭公车则成了两人最大的乐趣,因为那样长的路程是属于彼此的时光,只属于彼此。
又后来呢,为了什么事分的手,叶晓苏已经不记得了,应该是很小的事吧。那时候,年少的心,都是那样心高气傲,谁都不肯先低头,于是注定了最终的错过。是谁说过,初恋是甜蜜而忧伤的,而叶晓苏的初恋,却只有甜蜜和公车上静谧的时光,没有忧伤。
再次看到沈铭翼,没有颤抖的眼神,没有遗憾的感觉,有的只是对旧日时光的回忆。叶晓苏会忍不住问自己:“这十年,我喜欢看穿红衣服的男生,喜欢皱眉的男生,都是为了什么?”不就是印象中沈铭翼喜欢穿红衣服吗,不就是他喜欢皱眉吗?那十年后,怎么看到他,就没有任何情绪了呢?
莫泊桑说过,极细小极细小的一件事,可以成全你,也可以让你一生挣扎。她的初恋,她的沈铭翼,她就这样错过了。十七岁,她的爱情,她的十年,她一直以为忘不掉的那个人,原来就这样在时光中隐去了,人生的长河里,甚至没有惊起一丝涟漪。
或许,就如五月天的那首歌吧: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我坐在床前,看着指间,已经如烟。叶晓苏知道,她的十七岁,那属于十七岁的爱情,已经如烟。也或许,她喜欢的根本不是十七岁的沈铭翼,她怀念的,这十年来,一直忘不掉的,只是那属于十七岁永远单纯、快乐、纯净的旧日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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