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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爸爸,为了我,请不要再娶,好吗?

致爸爸,为了我,请不要再娶,好吗?

作者: 大脚大蓝空蓝 | 来源:发表于2018-04-08 17:58 被阅读0次

    文/大脚

    致爸爸,为了我,请不要再娶,好吗?

    01

    丽丽,简书上认识的一个朋友,给我讲述了自己不幸的婚姻。在她怀孕期间丈夫出轨,生孩子时身边无一人,刨腹产手术自己签的字,月子里她以泪洗面,伤了眼睛,产后抑郁。丈夫跪地发誓绝不再犯,并保证要对她好,为了孩子,丽丽选择原谅。如今,孩子7岁了,丈夫再次出轨。

    我本以为,丽丽会离婚,但她没有。还是同一个原因,为了孩子。丽丽在事业单位上班,一个月工资三千,若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她舍不得孩子,她怕男方再娶,孩子受苦。若是判给自己,可经济能力有限给不了孩子更好的生活。就这样,丽丽活在婚姻的牢笼里,想跳出来,又不敢跳出来。

    1995年,阿迈托、卢密斯和布斯进行联合调查发现,那些长期失和却依旧不离婚的父母对子女的幸福感造成的负面影响比闪电式离婚更大。

    感情破裂的父母,纵使将就着,也给不了孩子完整的家。甚至还会给孩子今后爱情和婚姻造成伤害。

    如此说来,离婚固然好,可谁又能保证下一段婚姻里继父/继母不是禽兽。

    02

    4月4日,一则新闻触目惊心。北京朝阳区发生了一起命案。继母王文(化名)用秋裤绕在1岁7个月的继女脖颈处,致其死亡。

    据王文供述,自己因怀孕脾气“失控”,当天喂饭时小惠(化名)哭闹,她找来一条黑色秋裤绕在孩子脖子上,“只是想吓一吓她,没想到事情会这样。”

    但多名邻居提到,孩子一年到头有伤,脸上都没好过,每次问家长都说是孩子自己磕碰的。出事前几天,孩子“脸肿得像面包,眼睛肿得睁不开。”

    最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文有期徒刑15年。

    1岁零7个月,多么可爱娇嫩的生命,却在4月4日这天嘎然而止。在其他孩子享受父母宠溺的时候,小惠却遭受继母毒打致死。

    我们痛恨继母王文的残忍和没人性,惋惜幼小的生命被践踏,可同时又不得不深思,造成这一悲剧发生的间接刽子手,是小惠的亲生父亲。

    孩子每日被虐待难道他看不到?再婚时他有考虑过孩子的安全吗?平日里对孩子给予过关爱吗?

    生活中很多人离婚后还是选择了再婚,因为不想孤独终老,因为还年轻,还渴望爱情,因为世俗的压力,因为要搭伙过日子。可不论何种原因,倘若你有孩子,请不要这么自私。再婚者,请你们在满足自己幸福的同时,多想想上一段婚姻留下的孩子,关注他们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03

    胡适在《我的儿子》一文里说到:

    我没有经过儿子同意,就自作主张把他生在了我家,而且稀里糊涂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给他这条生命,我也不是出于有意,怎敢在他面前“居功”?

    从他出生那一刻起,我就已经亏欠他许多,我没有经他同意,就把他带到这个家庭,这个世界。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这个做父亲的都应该负一部分责任。我好好地养他教他尊重他,乃是弥补“自作主张把他带到这个世界”的罪过。

    父母这个职业,是世上最简单又最困难的。简单是因为准入门槛低,几乎人人都可以成为父母。可一旦开始抚育新生命,源源不断的难关和困惑就会接踵而来。但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父母能够担负起创难关解困惑的责任。

    所以,为了孩子,结婚一定要慎重,充分了解对方,不要轻易闪婚。

    已婚夫妇,用心经营生活,为孩子营造和睦的家庭氛围,不要轻易离婚。

    离婚人士,请再开始下一段婚姻时三思而后行,考虑自己幸福的同时不要忘记孩子的安全。

    生命是美丽的,对人来说,美丽不可能与人体的正常发育和人体的健康分开。而对于孩子,生命之花的绽放离不开父母的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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