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不同的航线,飞机也会飞过很多的地方。凡是能够借助交通工具到达的地方,即使跨越大半个地球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之间的图上距离,只不过是短短的有端点的线段。而飞行线跨越的实际距离却不仅仅是时间和空间而已。
人都是情感上的傻子,所以逃不过感情的拉扯。
01
走出奚市机场的那一瞬间,程庭风拉住了我的左手。我并不惊讶,因为我方向感不好,所以他每次出门都会这样防止我走丢。
但我还是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他一眼,想告诉他如今的话有些多此一举,毕竟这不是在英国,也没有长得差不多的金发碧眼的欧洲人。可他只是淡淡地笑着,揉了揉我的脑袋,然后又握住我,十指相扣。
说实话,他握的有些紧,无名指上的戒指硌得我生疼,但我没有说话。我知道,自从飞机落地,他就一直谨慎小心的观察着我的情绪,可我很肯定我除了比平时安静了之外,并没有表现的特别反常。
不过,他还是很担忧,从他紧锁的眉头我就看得出。
王叔还是和以前一样健谈,可能是年纪大的原因,他开始讲起我小时候,他说的时候眉飞色舞,但我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应着。我并不想回忆我的童年,因为掰着手指头算能让我真正想起来很开心的就只有那几个片段。所以,我头一歪,靠在程庭风的肩上就睡过去了。
我不想承认,在飞机上我虽然假装闭着眼睛,但我并没有睡着。
隐约中我觉得王叔刻意压低了声音,继续和程庭风感叹着我在英国的婚礼,其实我特别想打断他,他似乎忘了程庭风本就是那场婚礼的新郎。可我只是把程庭风的胳膊抱的紧了些沉沉的睡去。
人一旦开始贪婪睡眠,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当我迷迷糊糊的被程庭风叫醒的时候,王叔已经把车子平稳地停在了我家房子前面。
爸妈估计已经等候多时,早已望眼欲穿,我爸虽然别过头去,但我还是看见他微微红了眼眶,而我妈早已抱着我哭了起来。
这应该是我回国后流得第一次泪了,只是因为我看见了我爸妈头上的白发么?不知道,可能都有吧。我用探寻的眼神看向我爸时,我爸慈爱的笑了,他似乎明白我的意思,但终归没有说话。白阿姨并没有出现,在这种事情上她远远比我想象的要大度得多,这可能也是我爸喜欢她的原因。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我可以理解他们当初离婚的理由,我可以接受但并不喜欢。
我们终于还是坐下了好好吃了一顿团圆饭,我所说的是我爸,我妈,我和程庭风,没有外人。上一次这样的场景还是我在英国举办婚礼的时候,不过那时候还有白阿姨,她自然是以我爸的妻子的角色。不过那都不重要了。
我说过,十六岁之前并没有多少值得我回忆的画面,我爸妈甚至不常陪我吃饭,所以我一直不太适应这种阖家团圆的场面。纵然我是个在性子上让人很舒服的人,我还是不知道怎样同我的父母交流。好在,程庭风虽然不是一个健谈的人,但他足够稳重内敛,所以我不需要斟酌字眼回答我爸的问题。这让我回来之前害怕同他相处的担忧减轻了很多。
我妈妈是个温柔的人,一直不多言多语,性子基本上属于与世无争的那一种。所以我个性里也有这种成分,凡是不触碰我底线的,我都能容忍,这可能也是我十六岁就能平静接受他们离婚且没有怨言就被送到英国读书的原因。
那时候,也觉得没有什么吧,爸爸一直忙于工作不常回家,除了每周六固定的那一餐饭,我并没有体会到什么家庭的温馨感,我也不觉得他们的婚姻可以维持很久,我总有淡淡的感觉他们离婚是必然的事情,只是时间问题。
而这个时间的到来,只是刚巧赶到我十六而已。我仍然记得那天我平静的可怕,甚至我妈妈告诉我他们要离婚的时候我几乎头也没抬的说了只说了一个字“好”。
可能我妈觉得我过于乖巧,还特意放下碗筷盯着我看了半天,最终试探的问了句:“小艾,妈妈送你去英国读书好么?”
我扒拉饭的手停了一分钟,只有一分钟,说了句“好”。
这好像没什么值得回忆的,因为过去好久了,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那时候的自己远比现在要干脆果断的许多,至少不脆弱,有坚硬的外壳。反而十八岁之后的我越来越孩子气,甚至现在贪恋那种有人依赖的感觉。
我想,我一定是被程庭风惯坏了,所以才会脆弱到原本做好的心理建设在踏上奚市这片土地的时候瞬间崩塌。
我还是住在我原来的房间,妈妈把它整理得一尘不染,以前的陈设也分毫不变。可是我并没有把箱子里的衣服拿出来挂满整个橱子,因为我并不打算在这里住下去。
我开着小台灯在床上翻我以前的相册,那里面有十四岁的我,头脑简单,笑容灿烂,充满活力。程庭风端着一杯牛奶递给我,然后收走了我的相册,他把他放在最里面的那个抽屉里,关上了它,坐在床沿上看着我。
我喝了一口牛奶,还是忍不住开了口:“你不打算看一看十四岁的我么?”我承认,我很无聊。但我只是不知道说些什么。
“我已经看过了。”
“感觉如何?”
“我并不想再看一遍。”
我佯装生气:“我就这么没有魅力么?”
他略一思索:“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依旧很漂亮。”
我点点头,他说的很对,我确实没有多大的改变,顶多就是迷你版的我变成了放大版。想到这,我突然就有些想笑,我却还是伸出手来揪了揪他的耳朵:“你该看看的,那时候的我至少比现在快乐。”不像现在,一回到这,就又打回了原形。
“我说过,我看过了,十四岁的你没有什么不好,现在的你也没有什么不好。”他把我的手拿下来,手指摩擦着我无名指上的戒指,“但是,我还是更喜欢现在的你。”他又看向我的眼睛,目光坚定又深情。
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种低落的情绪,也不忍心他这一整天都过得小心翼翼,便点点头,装作很受用的样子,靠上他的肩膀,闷了半张脸进去。
“嗯,程先生,我想我也更喜欢现在的我。”因为有你,我更喜欢现在的自己。
我声音很小,又趴得十分实在,所以并不敢保证他能听得真切。
过了一小会,他又拍拍我的头,还是用低低的声音说了句:“程先生选老婆的眼光自然是最好的。”
他并不是个很会安慰人的人,但是却又经常语出惊人的让你无形之中倍感温暖。我常常怀疑他根本不会说情话,但他又时常给我惊喜。比如,现在,“老婆”这个词语从他嘴里说出来还是有些不真实,但格外动听。我便在他怀里低低地笑出声来。
02
白阿姨还是在预想之中出现了,就在我和程庭风准备出门的下午。她是个很优雅的女人,这点我从来不曾否认过。年近五十,依然风姿卓越,举手投足间都是姿态。她一直对我很友善,甚至亲密的像对待亲生女儿。
以至于对她我根本恨不起来,因为我明白,她并不是那个破坏婚姻的第三者,没有她,还会有别人,她只是恰好拥有了一个我爸爸秘书的身份,所以才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但这并不代表我可以毫不介怀的接受她的好意。
她和爸爸是半路夫妻所以并没有儿女,我和我爸虽说不是特别亲密但是他十分疼爱我。所以即使她礼数周到,和我相处时仍然小心翼翼。
她依旧和以前一样叫我“小艾”,这么多年竟然还能不失亲切。
“小艾,你们要出门么?”
“嗯。”
“那路上注意安全。”
“好。”
寒暄了几句,似乎都有些尴尬,我就有些不耐烦,时不时地看向手机,计算着赶到那儿会是几点。
只是她并没有要停止的意思,我说过,她太喜欢我爸,女人在爱里往往是卑微的。所以她的一切都是以我爸为中心的。
恐怕觉得自己并没有恰当的可以充当长辈的身份,所以她在说起要我早早回来陪我爸吃饭的时候显得很没有底气。我并不是个不懂得人情世故的人,但无奈我今天或者说是此时此刻并没有耐心听她讲所谓的大道理。
我还是很平静的看着她,但语气已经控制不住的生硬:“我有事要去西郊,跟我爸打过招呼了。”
我很明显看到她的神色瞬间暗淡,但她还是以她极好的修养将它隐藏了起来,沉默了片刻她还是理好了笑容:“那我去找你妈妈说说话好了。”
我没有说话,最后还是程庭风适时的打了圆场:“那白阿姨我们就先走了。”
我不是个任性的人,但我向来对不喜欢的人或事从不浪费心思,虽说刚才话说得很没有礼貌,但我相信她知道西郊什么地方。
不,应该说,全奚市的人都应该知道。
西郊有奚市最安静的墓地。
车子还是在山脚下停下了,每次来这里都要走那一段路。从山脚往上走,其实只有几分钟的路程,可是每次我都举步维艰。
程庭风从把车停好就开始绕过来拉着我的手,同我十指相扣,这是他惯性的亲密动作。我侧头去打量他,他穿一身黑色的风衣,头发被风吹的有些凌乱,但丝毫影响不了他俊挺的眉眼。他好像还是和一年前那个在警察局前给我求婚的那个少年一样,有莫名的让人安心的力量。只是岁月似乎又让他变得更加稳重。不过还好,这都是他。
我还是扯了扯嘴角,勉强地挤出了一个微笑。他却把我吹乱的头发拨到耳后,牵起我的手往上走。
在英国的时候,我从未跟任何人说起过她,不过常常有人好奇我的橱窗里那个美丽的女孩子是谁。
每当这时我都会淡淡地笑着说,那是一个很善良的女孩子,就像我生命中的精灵。
然后大家就会继续感叹着她的美貌,而我就会默默地在心里说:
你看,苏柠菲,我就知道以你的美貌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你们家老高就应该偷着乐。
可你只喜欢老高。喜欢到拥有那种力量,喜欢到可以放弃生命。
但是,苏柠菲啊,你告诉我,你怎么能抛弃你们家老高呢?我可以不计较你重色轻友,但你能不能回来?
这短短的路程却走得我双腿发软,以至于我最后还是顺势坐在了地上。程庭风腾出手来将原本准备的花束摆好,摸了摸我的头,退到二十米之外。
然后我一边告诉自己不准哭一边不争气的掉眼泪,我还是伸出手去摸了摸她,那个笑靥如花的人,如今就在这么冰冷的地方待着,没有人陪她。
可是照片上的她依旧笑着,仿佛她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因为别人都会变老,而她却永远年轻。
闭上眼睛,似乎还能看到她拉着我的胳膊求照顾的样子,一切都历历在目,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
她张牙舞爪的爬上我的床,又有些羞涩的告诉我她喜欢上了一个男生,她跟我讲述那个男生有多么优秀,绝对比得上我们家程庭风。
她满脸兴奋的感叹着缘分是多么的可遇不可求,原来老高说的那个好哥们就是程庭风。我们竟然把他们法律系同一宿舍的两个完人收入囊中。
她把她妈妈带来的好吃的撒满我的床铺,她在我生病的时候跟在床前忙前忙后,她甚至在我跟程庭风吵架的时候去帮我做义工。
她高兴的时候叫我小可爱,伸出手指来勾住我的下巴,露出狡黠的笑。
她说,来,小可爱,给爷笑一个。
是啊,她叫我小可爱。只有她,叫我小可爱。
可是,她已经离开我了,不会再回来了。
她就被埋在这块冰冷的墓碑底下,任我把半边身子贴上去也不能温暖她。所以我哭了,是那种撕心裂肺的哭。
我来之前似乎想过很多种情景,但现在看来都没有什么用,我依旧和一年前的今天一样,在她的面前泣不成声。我的眼泪流出来被风吹干,然后再流出来再被风吹干。
我把头靠在上面,就像我们以前曾经背靠背的在路边的长椅上说着悄悄话,我其实很想问她,后不后悔去帮我做义工,又后不后悔认识了我。
但是我好像又知道她会怎么回答。
因为她是我的菲菲啊,我最最亲爱的苏柠菲。
天真可爱又单纯良善。
程庭风终于还是走过来了,把我拉起来抱在怀里,我就顺势在他身上揩干了眼泪。我想他也不会介意的,因为他以前总会拿他的袖子给我擦眼泪的。
我的眼睛一定红的像兔子,所以他的眼睛里才会满是担忧。
他在我的额头落下一吻:“不哭了,他来了,我们先下去等他。”
我点了点头,又想着他可能听不到,就“嗯”了一声。
老高手里并没有拿花,而是拿着一沓信封,菲菲曾经说过,以后他们结婚了也要他每个星期写一封情书给她。
那时候我嘲笑她矫情的可以,她还憋憋嘴控诉我没有情调。
只是这些,他都记得,而那并不单薄的纸片,又不知道他写了多长时间。
苏柠菲最喜欢雏菊,所以我每年都会给她买一捧雏菊,而老高万年不变的就是这些。
我想,这可能就是友人和爱人的区别吧。
朋友会给你最喜欢的,而爱人会给你最想要的。
这也应该是从古至今大家都逃不过感情的原因吧。
03
老高在上面待到太阳落山,他从山上走下来的时候显得十分落寞。我以为时间是很好的愈合伤口的东西,但似乎对他并不起什么作用。
不过,这种想法是我在看见天蓝之前。夕阳下,那个剪影显得单薄又稚嫩,却又执拗无比,我和程庭风默默对视一眼,觉得心也稍稍放宽了些。如果说,菲菲的去世只是命运同我们开的一个玩笑,那么需要承担痛苦的人一定不只有他而已。对于天蓝的出现,我并不惊讶,因为我知道她不但拥有苏柠菲的心脏,她还特别像十七八岁的苏柠菲。总有种向上的力量,因为年轻,所以可以无怨无悔的付出。
这样的设定,若不是命运的安排,我便更想把它看成是菲菲在冥冥之中换了另一种方式来陪伴他。
我其实并不想回忆过去,但是看到她笑意盈盈的叫我小艾姐,我突然就有些想念那个时候的自己。
二十岁的柯艾,最棒的朋友一醒来就可以看见,况且还有程庭风这样完美的男友。怎么想来,都像是人生赢家。
可是一切都随着摔倒在医院冰冷的地板上结束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同你们描述那天的情景,只是觉得医院里满是消毒水的味道,或者说是死亡的味道,甚至白色的被单上隐隐约约的血色让我觉得触目惊心。苏柠菲就那么安静的躺在上面,脸颊白白的,但还有未褪去的粉红,没有人会认为她死了。
她可能只是睡着了吧,我想。
但是程庭风把我拉开了,他抱着我不让我去碰她。我说,你走开啊,她刚刚还在跟我说话呢。
她说,艾艾,你千万不要忘记我啊。
她说,你看我终究不能陪着子渝,让他…每天给我写情书了。
然后她就不说话了,我等了好久,最后被程庭风箍在怀里,哭的快要昏死过去。我在他胳膊上狠狠的咬了一口,他吃痛地“哼”了一声也没有松开手。
他好像忘记了我们正在冷战,对,我还没有把凌影发给我的照片给他看。但我仍旧没有推开他,因为我远比比我想象的更要信任他。那些照片并不能代表什么我知道。但我不能假装不在意。可是我还是任由他抱着,拼命的汲取他身上的温暖,只有这样才让我觉得有一丝真实感。
苏柠菲的葬礼办的十分简单,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去劝慰他的父母,老高似乎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我知道他心里的煎熬远远不比我少。他一直是个不爱说话的人,有些时候看上去老气横秋,他所有的喜怒哀乐都跟苏柠菲有关。
苏柠菲挽着他的胳膊天马行空的时候,他看向她的时候眼里都是笑意,我知道,那是宠爱,也是珍惜。所以这样的人,才值得她在危险靠近的时候奋不顾身的推开他吧。据说,那辆卡车来势汹汹,但那个女孩没有任何犹豫用力推开了那个男生。
原来那种可以付出生命的感情真的存在。不过,苏柠菲,我不知道我该不该怪你呢?
我也不知道,也不敢去想。
我躲在寝室里反复回忆昨天的时候,还想着这是不是一场梦。我想着如果是我离开的话,结局是不是远比现在要好得多。
凌影前几天打电话来,语气很不和善。
“柯艾,你以为程庭风就真的那么喜欢你么?那他还不是一样把我抱在怀里?”
我低头看了眼手机上的照片,那两个人以极亲密的姿态拥抱,虽然只是一个背影,但我能清楚的看出就是程庭风。
然后电话那头继续喋喋不休,让人生厌,可是她远远小看了我,我虽然不喜欢争抢,但从不软弱。这种把戏其实是最低级的一种但是最有效,可我不会轻易上当。
我清了清嗓子,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并不像自己:“凌影,你别以为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借位,你若是想要我还可以给你拍出更多!”
对面无声,然后“啪”地挂了电话。
这只是凌影小把戏之中的一种,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我说过,我对程庭风的信任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多。所以,我当时并不打算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甚至如果没有发生苏柠菲的事情,这根本就不足以让我如此痛苦。
可是,这种痛苦叠加的时候,就算我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也支撑不住。
我不吃不喝地足足在床上待了三天,每天双眼无神的盯着手机上的这张照片,其实我明白我的痛苦原本并不来源于这儿,但我只是需要一个宣泄点。
我不知道程庭风是怎么说服了宿管阿姨,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他已经拿着钥匙打开了我宿舍的门。
突然的锁扣声让我有一些瑟缩,可是他并没有说话也没有看向我,而是径直去拉开了窗帘。长时间的黑暗让我觉得亮光十分刺眼,以至于我适应了好久才睁开眼睛。
他也不说话,安静的把饭盒摆在桌子上,我就这么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出神。
他的后脑勺翘起了一根头发,不听话的翘着,这要是在平常我肯定会笑着拿手去帮他拍一拍,可现在我并不想这么做。所以我就继续抱着膝盖坐在床上发呆,任凭他搞出多大的动静,我都没有反应。
我承认,这个时候的我很任性,而且极其不讨人喜欢。不过,没关系,我也不喜欢自己。
他最终还是拉了把椅子坐在我的床前,摸了摸我的头。
“你已经三天没吃饭了,起来吃点饭吧。”
我抬头看了看他,没有说话。并且下意识的躲开了他的触碰。
我试着动了动嘴唇,有点干巴巴。
“你可以不用管我的。”这是我这么些天来跟他说过的第一句话。
“别闹了,好不好?”他又试着去握我的手。
被我轻巧避开:“别碰我。”我一想到这只手曾经抱过别的女人就很生气,虽然这有点自欺欺人。
他偏过头去,恰巧看到了我手机上的图片,然后他把手机放下,沉默了片刻开口:“如果是为了这个你不想见我,我可以理解,但你没有必要这样对待自己。”
“你知道我并非为了这个。”
“那我就这么不值得你信任么?还是你觉得苏柠菲看见你这样会开心?”他的语气不强硬,却字字诛心。
我闭了闭眼,突然发现已经没有眼泪可以流了,我把下巴磕在膝盖上,咧着干裂的嘴唇:“那么,程庭风,你告诉我啊,我应该怎么做呢?”
“我头天晚上被人家告知自己的男朋友抱着别的女孩子,第二天我的好朋友死于非命,你来告诉我,我该怎么做呢?”
“让我满不在乎?是这样么?”
我一句又一句的说出来,好像用了很大的力气,最后终于还是把头埋进了膝盖。
“可是我真的做不到啊,因为就算我看见这些,我发现我还是信任你。”信任到自己都觉得可怕。
他终究还是叹了一声,把我搂进了怀里,他的下巴磕着我的脑袋,胸腔因为说话而微微颤动:“我应该早跟你解释的。我总想着你会明白别人对我来说都不重要。是我错了,我明知道你这几天伤心还跟你怄气…”
他说了好多话,好像把这一辈子哄人的话都说完了,我就一句一句的听着,因为我觉得他以后说这些话的机会也不是很多。
等到我哭够了,他就伸出袖子来给我擦干眼泪,又把凉好的粥拿过来放到我手里,盯着我吃完。
最后他把我散落的头发挽到耳后,又拍拍我的脑袋:“好了,不许再伤心了,一切都过去了,你开心,她在天上看着你也会放心。”
我低着脑袋,点了点头,然后看他把饭盒收拾好扔进垃圾桶,他转身的时候我突然拽住他的袖子,他诧异地回头看我。
“我相信你的,你不需要跟我解释。”可能我说话的时候表情过于严肃,倒是把他逗笑了,他抿着嘴唇,又好整以暇地捏了捏我的脸:“下不为例,以后不准不乖让我担心。”
我也笑了,又乖巧的连点了几下头。
从那天以后,我们开始回归正常的生活,程庭风忙着工作而我也投入毕业大军。
一切似乎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如果,没有那件事情的话。
05
奚市是个极其美丽的海滨城市,她的海是可以短暂让你忘却苦痛的。
夏夜的晚上,露天的烧烤自然是海滨城市的独角戏,三五好友成群结队,饮一箱啤酒,道几句好久不见。
老高倒是比以前健谈,只是眉目间又多了几分成熟,岁月终究将他打磨成了最好的模样,我突然觉得菲菲的眼光的确好的不得了。他们今晚喝了好多酒,却并没有说多少话。当我坐在椅子上从背后看他们的时候,觉得其实时光并没有过多的在他们身上留下太多的影子。他们还是当初那个少年,只是褪去了青涩,成为了真正的男人。
我紧了紧身上程庭风给我披上的衣服,在沙滩上走走停停。
我看见天蓝不怕凉的非要这时候下海去踩水,还欢呼雀跃的冲我招着手。
她叫我“小艾姐,小艾姐”。
这和我第一次见到的在病床上脸色苍白的她远远不同,要比那个时候有活力的多。然后我就觉得有点不真切,就好像菲菲还在我身边。
你看,我喜欢的人跟我闺蜜喜欢的人是最好的朋友,这该是多么棒的一件事情,想起来就觉得特别幸福。
我示意她赶快过来,她便乖乖的过来我身边坐下,渴得她喝了一大口冰水。
我笑着看她被冰的呲牙咧嘴:“你慢点喝,没人跟你抢。”
“嗯嗯。”她欢欣地点头。
我下意识地去把她额边的刘海挽到而后去,用并不真切的声音说着话:“你这个样子倒是和她很像。”
她莞尔,颇为理解地点头。
我淡淡地笑了,真是聪明的女孩子呢。
“你在老高身边的话,其实我跟程庭风都很开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说起这个,虽然显得没头没脑。
但她一定听懂了,她望向远处的时候眼神十分平静,一点都不似刚才那个欢脱的她,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觉得那个有着乖巧一面的苏柠菲回来了。
“我会好好陪着他的,不管用多长时间。”她这样说。
我笑了,没有再说话,因为我觉得那个人也一定会愿意的吧,毕竟,她那么爱他。又怎么忍心让他一个人。
程庭风那晚喝的很多,但他仍旧准确无误的拉住了我的手,并把我裹进了他的大衣里。这让我越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因为明显他的步子有些虚浮,而这一套动作却做得行云流水。
当然,我确实觉得十分甜蜜。
他迷迷糊糊的时候问我要不要去看看凌天,然后就倒头睡了过去。我帮他把被角掖好,却了无睡意。
我其实对他有些陌生了,毕竟长时间不见,也不愿想起,虽然凌影从小就很可恶,但小天似乎还是那个单纯善良的小男孩。
我对他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第一次来我家时怯生生的问我是不是可以吃桌子上放着的糖果。那个样子委屈又可爱。如果不是生在那样的家庭,或是他的家人对他多一点关爱,他至少比现在要成长的好的多吧。
说实话,我很心疼他,但这并不代表我能原谅他。
我认为所有以爱的名义去伤害别人的人,从本质上就已经亵渎了爱这个字眼。所以我并不打算见他。
但我知道,我还是逃不过要去见到方叔。那个从我小时候就一直疼爱我的长辈,也是凌天和凌影的父亲。
和所有剧集的剧情一样,我爸和方叔是多年好友以及很好的合作伙伴。我承认我爸称得上是很成功的企业家,即使他的婚姻生活并没有坊间传闻的那么和睦,但这并不妨碍他是个经营高手。
方叔一直是我很尊重的长辈,所以就算我对他的儿女有许多恨意,也不能改变我对他的尊敬。他依旧还是有当年叱咤商场的气场,但也挡不住他花白的头发。
我知道他对于自己儿女做的一切仍有歉疚,所以一举一动显得尤为拘谨。我只能抱了抱他,跟他说,他还是我最尊敬的长辈,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
年近花甲的老人,看惯了尔虞我诈,竟在这一刻眼里噙了泪光,红了眼眶。那么这些年没有儿女在膝的日子他怎么度过我有些不敢想象。
但是一切如果都不存在,人犯了错都应该付出代价。这是每个成年人都懂的道理。而我只能给他安慰,却不能缓解他的痛苦。
临走前,程庭风还是试探性的问了问我:“你确定不要见见他么?”
我转过头看了眼方家的大门,还是硬了硬心:“不了吧,他该懂得怎么做,我并不能教他什么。”
你看,我终归是个心狠的人,对待伤害过我的人,决绝的自己都觉得可怕。
06
在我终于拿到毕业证书的那天,程庭风被上门来的警察带走了。
原因是在东溪路与西溪路交叉路口发生了一场车祸,而死者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程庭风的,而那个死者,我不说你们也应该知道。
是方凌影。
其实我和她并不是上大学之后才认识的,我们从小就认识,而她也是从小就优秀,再加上家境优越,所以十分高傲。
大家都以为她是方家千金,可是他们都不知道的是,方凌影在六岁之前都是生活在乡下的。她是方叔第一任妻子生的孩子,所以她和凌天并不是名副其实的亲姐弟,而是同父异母。她母亲因为疾病去世的那一年,她就被方叔接到了奚市,从此过上了安稳幸福的生活。
方叔十分疼爱她,因为总觉得欠她良多,但这并不能让她觉得心安理得,从小的生活环境,让她在这种城市里喜欢争强好胜,所以不管什么她都要最好的。包括感情。
大家都传,播音系的凌影不止长得好看而且眼光极高,能入她眼的也只有程庭风了。确实,她从小被捧着长大,所到之处因为是美女大家都对她礼让三分。所以愈发把她的性子养的刁蛮任性。
所有人都关注她,所有人都喜欢她,当然,除了程庭风。我知道凌影以工作的名义要求程庭风同她合作不止一次,然而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因为他总是具有这样的能力,不需要和她有过多的接触就可以把工作做得滴水不漏。
这让她很生气又欲罢不能,因为越得不到的越想要。
可是她低估了我的智商,更低估了我跟程庭风的感情。
所以那个电话应该是她对过去的一种放手,又或许是为自己争取的最后一次机会。
可是程庭风并没有答应同她见面,也没有想到那是她在这世上的最后一通电话。
所以程庭风被带去了警局了解情况。而我这三天和高子渝试图得到一点消息都被告知无可奉告。哦,高子渝就是老高,第一次见到这个名字我就觉得特别文艺。我想他父母一定对爱情有什么不一样的理解。至死不渝的爱情啊。
不过这都是后话,在我和老高想要利用各种方法见到程庭风的时候,警局里传来消息说他明天就可以出来。
原因是有人自首。
这件事我从头到尾想来都不明白,凌天作为一个局外人到底能跟这件事情扯上什么关系。不过,后来我想,我似乎低估了一个弟弟对于姐姐的爱。
我说过,凌天和凌影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亲姐弟,可这并不妨碍凌天喜欢这个美丽又有傲气的姐姐。
凌天小时候十分瘦弱,像个小受气包,所以没有人愿意同他玩。可是后来他有了姐姐,这让他十分高兴,总觉得有了玩伴,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他始终记得他和凌影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时候,他三岁,凌影六岁,她穿着洗得发白的小布裙子,扎着两个歪歪斜斜的小辫子。凌影有美丽的面庞即使那时候她还没有张开,他依然觉得她很漂亮。
所以他抱着我有一个漂亮姐姐的心态去同她玩耍,可是人家并不领情。即使这样,他还是乐在其中。
因为他知道姐姐虽然总是嫌弃他笨,但总会帮他讲不会做的题目,甚至她开心的时候还会冲他笑。所以,为了姐姐开心,他便什么都可以做。
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我只是很心疼他。毕竟我们都知道,感情并没有什么错。
所以当程庭风跟我说这一切我虽有些惊讶,但很容易理解。
不过这些好像都不重要了。
我望向程庭风,有些恍惚,虽然只有几个小时未见,我还是觉得他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身上穿的还是那件白衬衫,领口都有些微微泛黄,下巴上都是胡渣。但不得不承认,他依旧十分英俊,果然美貌的人什么时候都是美貌的。
“你好像都瘦了。”我看着他说。
他摸了摸我的头:“你也是。”
然后我眼里落下一滴泪,这是我过了这么长时间第一次哭,这几天所有的疲惫与委屈都翻涌而来,只是因为他说了一句话。
“我很想你。”
我在他怀里点点头,又把眼泪抹满了他的整个衬衫。
接下来的一幕让我现在想起来仍然觉得有些…后悔。
我从未想过我这一生中唯一一次被求婚是在警察局门口。而且我还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或许是那天的程庭风太过让人安定,又或许不管在何时何地,只要是他我都愿意。
他把那枚戒指掏出来,戴到了我的无名指上。
他声音有些低哑,却又无比庄重:“柯艾,你愿意嫁给我么?”
“我愿意。”当然愿意,毕竟戒指都已经被你先斩后奏的戴上了。
那天的天气其实一点都不好,但是我却一直也忘不掉。
不过后来跟他提起的时候,他还颇没有情调的回了一句:“嗯,我也忘不掉,也是第一次在警察局求婚。”
那时候我躺在床上,被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后来终于接了一句:“照这意思还有计划来第二次。”
“嗯,有这个想法。”
许是感受到了我杀气腾腾的眼神,他在接住我砸来的枕头之后,乖乖的亲了我一口:“下一次的求婚对象也是你,程太太。”
好吧,求生欲望极强,勉强过关。
07
那么我再来说说凌天吧,那个自私又惹人疼爱的孩子。
其实,苏柠菲的去世并不是意外,这是凌天进去之后我第一次去看他时他告诉我的,那天原本去福利院做义工的是我和程庭风。只是因为我们在冷战,菲菲叫了老高一起去而已。所以当程庭风抱着我跟我说:“其实凌天想要害的人只有我而已”的时候,我震惊得发抖。原来一切都是有预谋的,他觉得程庭风伤害了他最亲的人,所以要他付出代价,只是他没想到他姐姐的情敌是我,更没想到又因为巧合害死了菲菲。
我看见他悔恨的抱着头,突然觉得他很可怜。
他说,小艾姐,我是真的做错了啊,我原本想着一命抵一命的,可是我终究还是害死了姐姐,她一定特别恨我。
凌影开的那辆车是他的,而他早已想好了放弃生命,所以提前剪断了刹车线。生活啊,就是这么让人捉摸不透,偏巧凌影那天车坏了,开了他的车,以至于刹车失灵让她丧失了生命。
程庭风说,那天她给他打电话时同他告别的。
我想,她也是想重新开始吧。
不过一切都太晚了。
没有人会因为你悔过而重新来过,尤其是生命。
所以,我并没有劝他,我只是告诉他你要明白你姐姐一定是爱你的。
我想他也最想确定这一点吧。
那是我在所有事情之后最后一次见他,如今我回来没有问他也没有想要见他,我不太想听他跟我忏悔,因为苏柠菲不会回来了,永远都不会了。
有些人错了就是错了,有些错误可以弥补,而有些不可以,所以不值得原谅。我相信凌天终究可以走出来,拥有一个他自以为可以过得很好的人生。
而凌影的话,即使她从前伤害过我,也为了得到爱情用过不正当的手段,但我并不恨她,因为,我明白大家都是情感上的傻子,逃不过感情的拉扯。
我们不能以对错来判断感情。
08
我和程庭风还是决定留下来,但是我们从家里搬了出来,租了一个小房子,但离家很近。这样方便我回家照顾妈妈。
虽然这个房子很小,但足够我们两个住了,程庭风特意在阳台上给我腾出一个地方,铺了一层厚厚的毛毯,美名其曰供我发呆。
午后阳光照得毯子上暖洋洋的,让人直想睡觉。这一刻,我突然觉得十分满足。我的爱人现在不在家,但他很快就会回来,他可能一进门就吵着让我给他烧饭,然后两个人吵吵嚷嚷的在厨房里忙来忙去。
想一想就觉得十分幸福。
这是我能想过的最美好的样子了。
傍晚,我坐在窗台边胡思乱想,程庭风依旧端一杯牛奶坐在我的旁边,他摸摸我的头发,假装很委屈的说:“今晚的碗又是我刷的。”
我别过脸去偷偷地笑,但嘴上却不饶人:“可是饭明明是我做的。”
“那是谁昨天说的做饭洗碗一条龙服务的?嗯?”他捏了捏我的脸,佯装生气的说。
我把他的手拍掉,伸手指了指他,看他皱着眉头,又转向自己:“我啊。”
他无奈,叹了口气,把我拥在怀里。他的手宽大而温暖,手指时不时地摩擦着我左手的戒指,他突然转过头来问:“你喜欢这个戒指么?”
我抬起手来看了看:“喜欢啊。很特别。”不是最新的款式,甚至有些陈旧,但很舒服,应该是被打磨过好久。
“这是我爸爸亲手给我妈妈做的戒指,所以全世界独一无二。”
这是他第一次说起,虽然我一直好奇,但从未问起过,因为我知道他爸爸很久之前就去世了,妈妈也在几年前因为生病去世了。
“真的么?”
“当然,不信你拿下来,戒指的里侧还刻了字。”
我依言拿下来将它对着灯光看了看,的确是,有一个小小的“程”字,便笑了:“嗯。程先生,我很喜欢。”
他在我耳边落下一吻,低沉的声音让我有些心痒:“嗯,我也很喜欢。”
我便笑得更开,他却说:“我说的是你啊,程太太。”
我看向他,觉得他的眼里都是光:“程庭风?”
“嗯?”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
“什么?”
“我很喜欢你,喜欢到很爱的那种。”
他低头假装思索:“是么?我怎么跟你不同?”
“嗯?”有什么不同,我已经准备好拳头。
可是,他说:
“程太太,我爱你。”
(完)
我很喜欢一句话:愿我惦念之人岁岁长安即使生生不见。
那么,愿我亲爱的苏柠菲下一世岁岁长安即使不能相见。
后记:柯艾和程庭风是在机场相遇,所以机场见证了他们许多的遇见与分离。柯艾还记得十六岁之身一人去英国留学的那一天,她在机场十分决绝没有留恋。她也记得她第一次回国的那一天,遇见了她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他教会了她学会依赖学会任性,最重要的是教会了她学会爱。她突然就觉得当初十六岁经历的那一些都不算什么,那时候生病都需要把牛奶面包感冒药围着自己身子摆一圈的日子也不算什么,因为最后老天爷把最好的留给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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