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运动,能够改变很多事情
我最爱的一部动漫我妈以前老说,我刚出生的时候,天天生病、哭闹,搅得父母好生烦恼,稍稍年长了一些,家境逐渐好了,吃好喝好供着,身体也愈发壮实了许多,于是好动的本性便挣脱了羸弱的身体,开始散发出青春的朝气。
“你啊,小的时候,还没学会走路,就开始跑了。”回顾以前,妈妈总是笑得合不拢嘴。
幼年的好动,尽管填充了整个美好的童年,却也给爸妈添了不少麻烦。
小时候的我年前老妈刚给我买的裤子,出去玩一次,就破一次,等到过年,早已经是千疮百孔、补丁满满,同年还闲着没事,迷上了大洋彼岸的人猿泰山,在家里拿窗帘绑在腰间,玩起了cosplay,结果窗帘一断,胳膊一摔,后面还是老爹带着我,骑着摩托,穿行在福建乡间,找了位土医生,替我正骨,可怜我父母还用红领巾绑着我的胳膊,以希求我能吸取教训,安稳一些,结果我活生生把红领巾当成了哪吒的浑天绫,硬是不顾疼痛,挥舞了几个月。
小时候确实闹腾,给父母添了不少麻烦,但是身体确实是好了许多,能跑能跳,按时睡觉,长大一些,上了小学,家也从乡里搬进镇子,算是圆了父母改变子女教育水平的愿望。(3.5日)
3.6日
小学的时候,母亲在人流众多的市场开了一家理发店,由于价格优惠,手艺突出,自然也是生意红火,母亲虽然大字不识,却性情超然,换句话来说,便是情商极高,在街里街坊间,博得了一致好评,也幸亏是母亲能言善道,将父亲木讷的性子弥补了许多,早期外乡来人的陌生感,也逐渐在母亲和父亲的共同努力下,渐渐淡去,最终也算打成一片。
未来的憧憬于是,这里便成为了我的第二故乡,小学的时候,常常在社区边上的小公园玩耍,最早的时候,和大多数孩童一样,由于气味相投,而结识了几位伙伴,共同组成了早期的偶像天团,在大街小巷四处打闹,尽管那时没有什么高档的电子设备,也没有什么专业的运动设施,有的只是脑袋中的奇思妙想,再撒上一点点用热情融化成的阳光,便成为了一个美味的午后,细细品尝一下,便是会甜美的青草香和泥土的芬芳。
青草和花朵大概是小学二三年纪的事了,那会还在公园里和一群一样大的孩子们一起玩捉迷藏,这种游戏可以说是百玩不厌,甚至更是开创了新的玩法,我们这里称之为:鬼抓人,实际上就是捉迷藏和冰冻解冻的组合,那时公园有个小牌子,人必须离100米远左右,以之作为出发点,鬼默数30秒开始抓人,鬼抓到人后,人必须成为傀儡一起去抓人,而人只需要突破鬼的追捕,拍到那个牌子,就算获胜。想要获胜,仅仅靠脑子是不够的,更需要的是速度,奔跑起来的速度,去追赶风,去捕捉雨,去聆听闪电,去触摸青春,汗水在此间挥洒,青春在指尖流窜,微笑、哭泣、苦恼、快乐......都可以通过一场游戏来体验,孩子的欢乐哪里需要如此之多的东西,双腿足够到达的地方,心早已抵达,清风吹拂过的角落,或许快乐就隐藏在那里,你只需要轻轻去触摸,快快去奔跑,用汗水去填补好奇心,用壮健的步伐去充斥年华,你得到的,或许就不止快乐,更是强健的身体和一群玩伴。
那段时光里,我们的偶像天团中,有一位对电子游戏痴迷的玩家,尽管年龄可能相差了四五岁(我那时还在小学,人家已经初中了),但是阻挡不了我们成为整个街头最靓的仔,记忆中最深的,便是他那时候痴迷于《火焰纹章》这款游戏,特意将这款游戏现实化,一切怪物和战力全靠想象,人只需要跳来跳去,施法放招,其余全靠脑补.......现在想来,这一切确实似乎难以理解,也难以想象,一个仅凭想象的游戏,居然能够占据了我童年的大部分快乐,以至于我现今依旧是难以忘怀。
青春像一条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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