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童年一直到长大成人,我始终生活在小兴安岭的大山里,这周围的大山是我触手可及的家园,镇子外的山水是离我灵魂最近的地方。
对于我来说,童年既清晰又模糊,岁月之剪虽然剪落了时光的许多残叶,大多陈年旧事已水逝云飞,但有一些却接连不断地彰显出来,它们早已定格在我记忆的底版之中。
譬如摸家雀蛋,就是童年时的快事。
家雀学名麻雀,头圆,尾短,翅膀不大,所以它们不能像其它的鸟类一样飞得高远,大多活动在居民区或农场附近。
家雀们祖祖辈辈都在精心地刻画着自己,梳理着自己,但效果不佳,个顶个都造得灰头土脸,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见过哪个家雀长出俊俏的模样来。
虽然模样不咋地,但长期与人类厮守在一起,家雀们练就了一身与人类周旋的本领,要想抓到一只机灵的家雀实属不易,因此我们这里都管它们叫家贼。
称其为家贼不单是因其狡猾,大概还有偷东西的含义。因家雀平素以偷吃农民的谷物为主,所以人们视之为贼。
由于名份不好,家雀就不可能受到人们的礼遇。
上世纪五十年代末,政府将麻雀、老鼠、苍蝇、蚊子一起列为必除的“四害”。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小时候的镇子里,家家户户的前园后院里都用木棍支起个十字架,披上件破旧衣服、再塞进干草、戴上草帽,用以吓唬家雀和其它飞鸟的稻草人。意思是说:老家贼,快快滚蛋吧!
暮春五月,莺飞草长,葱茏葳蕤,那可真是一个可以听得见的季节啊!我和弟弟一放学便放下书包,到镇子外父亲工作的农场地边去采野菜。
那时我家养了一头猪,由于粮食紧缺,那头猪整天只能以我和弟弟采回的野菜为口粮。因此农场边上的田野里印满了我和弟弟的脚印儿。
不肖用两个小时,我俩就已采够猪的两天口粮,然后把采好的野菜送到农场,父亲用他那辆骑了多年的大“国防”牌自行车将野菜驮回家。我和弟弟便彻底自由了。
一次,采完野菜的我俩来到农场边上的汤旺河边洗澡,洗去一身的溽热后,便躺在一棵大榆树的阴翳下休息。虽然天上的日头晃得人睁不开眼,但从树枝的缝隙里还是可以看见成群的家雀在叽叽喳喳地嬉戏。
它们大多成双成对飞离那棵大榆树,飞走时嘴里还叼着小得看不清的小虫子,一直飞到不远处农场的猪舍上,贼眉鼠眼地张望一下,便“嗖”地钻进猪舍的瓦盖里。
所有这一切都没有逃过我的法眼,淘气的我咔么咔么眼睛,一把将弟弟拉起,告诉他不远的猪舍上有许多家雀窝,弟弟木讷地坐在树下,不明白我的意思,我指着那不算高的猪舍说:“去摸家雀蛋!”
弟弟还是未动地方。
弟弟小时候就性格温厚、笃实,胆又小,论起调皮捣蛋,左邻右舍的玩伴几乎无法与我比肩,父亲总说我是豁牙子肯萝卜---鬼道道儿多,我也因了“道道”多,而换来了父亲的不少耳光子。
我连哄带骗,愣是领着弟弟偷偷爬上猪舍,我在前,弟弟在后,顺着瓦盖向前摸去。未摸多远,“扑”地从瓦盖缝里钻出一只家雀,这家伙也真够贼的。它一定是发现了我们,我想。
它飞到不远的高处朝着我俩叽叽直叫,意思是让我俩快快走开。我没尔乎它,顺着瓦缝把手伸进去,未摸着雀蛋,却摸出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原来是只还未睁眼睛的雀崽子,它在我手里叽叽的叫着。
那个落在高处的老家贼听到叫声,不顾一切地在我们头上盘旋、鸣叫,有两次差点儿撞到我的头上,眼神里充满了哀怨与凄凉,但它爱莫能助,只能无奈地飞走。
“哥哥,把它放回去吧,太小了,多可怜呀!”弟弟耷着头带着哭腔央求着。
我瞧了一下雀崽子,真的是太小了,无法用火烧着吃,我扫兴地把它胡乱塞回窝里;接着又摸下一个瓦缝,希图能摸到雀蛋。
还好,又摸到草了,这时我激动不已,再向里面摸,有一种圆圆的、滑滑的感觉,我的手在里面搜寻,真的是家雀蛋,我喜出望外,忙把雀蛋掏出来,让弟弟摘下帽子兜着,不多时,我和弟弟在不同的猪舍瓦盖儿里摸出六十多个家雀蛋。
回到家里,我和弟弟没有告诉母亲,偷偷将那六十多个雀蛋放在烀猪食的大锅里,架上火,躲在一边做着吃雀蛋的美梦。
不一会儿水开了,打开锅盖一看,我立时傻眼了,水的表层浮着一层黄呼呼的沫子,用笊篱一捞,捞出一摊蛋皮子,所有的雀蛋都化为乌有,我和弟弟这个气呀。
记得过端午节时,母亲不也是用大锅煮的鸡蛋吗?我这一煮,咋就煮出一笊篱蛋皮子呢?那天夜里我没有睡好,心犹不甘,咔么着眼睛琢磨了半宿:一定是火烧得太急,把雀蛋煮炸了。
第二天,山风振衣,我俩精神十足,采完野菜后,驾轻就熟,果然又摸到了比头一天更多的家雀蛋。这次我们没有回家,怕母亲发现,而是在那棵大榆树下来了一次“野外操练”。
我们在农场外面捡回两个大小不一的、烂了边子的破盆子,用河水刷一下,不用刷净(根本刷不净),然后用大盆盛上水,放在用石头支起的灶上,点上火开始烧水。
我和弟弟一边数雀蛋一边等水开,共有八十六个雀蛋,收获真是不菲,弟弟乐得直蹦高:“哥,这回咱可掏上了,这老些雀蛋咋说也顶八九个鸡蛋了。”
大盆里的水快要开了,我让弟弟用小盆到河边又舀回半盆河水,放入雀蛋,然后放进已烧开的大盆里;十分钟后,当小盆的水烧开时,雀蛋也就煮熟了。
用同样的办法我们又煮了三次,把所有的雀蛋煮熟,竟一个未破,全都完好无损。
弟弟惊讶地看着我:“哥,你这招太厉害了,在哪学的?你的道道是挺多”
我瞪了弟弟一眼:“你可别提道道的事儿,咱爸知道了又得扇我耳光子了。”
那些雀蛋小得不盈一握,十个能顶上一个鸡蛋,但在那生活拮据、只有年节才能吃上鸡蛋的年代,能吃上与鸡蛋营养不埒上下的家雀蛋,真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齿腮余香中,我和弟弟得到了一份足金儿的欢悦,回家的山路上飘荡着一串串我和弟弟爽朗的笑声。
回到家里,我和弟弟将没舍得吃留给父母的那份儿,剥完皮后放入碗里,撒少许盐,用筷子搅碎,然后端到母亲面前。
母亲嗔视着我俩:“你俩摸了多少家雀蛋?”
“统共八十多个”弟弟小脖儿仰得老高。
母亲“唉”了一声:“八十多个雀蛋,就是家雀的八十多个孩子,就是八十多个生灵啊!”
我连忙辩解:“妈,我们做的是好事,家雀不是四害吗?”
母亲不再言语。
父亲晚上下班回家,吃着香喷喷的“鸡蛋”,还喝了一杯当地的小烧,红晕的脸上写满了微笑。在这个平常的日子里,被蒙在鼓里的父亲也破天荒地吃到了一次香香的“鸡蛋”。
岁月不居,世事更迭,我终于长大成人,告别了那个恶作剧的岁月,告别了那个政治挂帅、除四害的时代,但摸家雀蛋的经历却长久盘恒于我的脑际,已成为我内心忏悔的收藏。
当我在写这篇文字时,忽然想起二00一年第三期的《随笔》上刊载的雷欧作家的《麻雀与曹操》一文,方知家雀是五八年被划为四害之一的,后来由臭虫而代之。原因是家雀除吃谷物外,还是害虫的天敌。看来家雀的家族也是宦海沉浮呀。
往事已不可追矣。我当年摸的那些雀蛋,如能繁殖到现在,也该家族盛大,子孙满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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