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女儿上学,因为知道她几点放学,到点时把车停在校门口附近等她,她出校门时会给我电话问车在哪,我告诉她在某个有辨识物的具体地点,不一会功夫,她坐副驾上,一路走一路说些有趣的事。费时繁复的事情,由确定性带来的秩序感,让我感觉到生活其实不那么让人烦心。
女儿手机被没收后,原本秩序化的生活步骤出现点小混乱。她知道我在学校门口附近等她,但不知道停车的具体方位,只得花些时间去寻找,而且,无法在放学时用过手机确认我是否已到达,我虽然手机在身,可她没有手机,无法在不同空间里保持时间的同步,导致一个简单的日常行为,竞变得如此复杂如此不确定性,待她找到我时,我看到她表情明显流露出来的焦虑与烦躁,上车后话也少多了。
联想起最近所读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觉得可以用于分析此事。康德认为,人正确的认识应该是对象符合认识,而不是认识符合对象,从而为人类的理性划出边界。原先,我和女儿都有手机,通过电话我们就可以得知具体而准确的会面地点,对象就符合了认识,理性再怎么分析能如此快速准确确定方位吗?人类的理性总想把世界设计成完美无缺,比如我在女儿的培养教育问题上,可实际上人类理性具有僭越的倾向,常常越过经验的边界对世界知识进行独断而造成理性结果上的无知。
按照康德的观点,人类的时间、空间及因果性属先天的认知形式,许多事情必须具备这三个因素,经验知识才可以理解并确定。女儿放学时间我来接她,事件的时间与因果性非常清晰,可唯独不能确定上车的地点即空间,理性以为智能手机可能造成学习分心影响成绩,可理性具有僭越属性,忽略了没有手机时许多人事就无法有序的联系起来,简单的事件就愈发无序如一麻袋毫无关系的地瓜,混乱无序难以理解。人类烦恼,常常不是因为无知,反而如休莫所说的,过度考察的人生是没法过的人生。
没收女儿手机导致日常生活失序,可以通过其它较低效率办法去纠正,比如我提前过去停好车,然后到校门口等她,这件事给我思考的是却是人类理解能力的有限性问题。我想起洛克的话,如果我们能够发现,理解的视线能达多远,它的能力在什么范围内可以达到确实性,并且什么情形下它只能臆度,只能猜想——我们或者会安心于我们现在境地内所能达到的事理。(写于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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