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上海国资》 2006年第3期P80页
当人孤独的时候,总是渴望有一知己伴侣。俞伯牙和钟子期知音的故事虽已逾千载,但今天仍能激动人心,使人不禁为之流下热泪。不过,人在赞美之余,又有些惆怅。知音虽贵,知音却少。人能向谁发出自身心灵的呼唤呢?谁的呼唤又值得人去呼应呢?这是一个缺少友谊的时代,虽然它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关系,但恰恰都与友谊无关。
人不可摆脱的是由血缘所决定的自然关系,如父子、兄弟等等。它表现为一种上下的顺序,孝悌便是对这种顺序的维持。这种血缘关系也会扩大到国家。君臣、官民实质上是这种父子关系的变相,否则那些只配作百姓子孙的人就不敢大言不惭地称自己为“父母官”了。在这自然关系中,个人的位置是已被安排好的。而且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没有平等的基础。
社会关系是对自然关系的突破。但社会关系大都由共同的利益组成并由不同的利益所分割,因此利益成为了维持人们关系的准则,在现代社会里,它就更直接地表现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自然关系所曾赞美过的传统美德已被弃之如敝履。它所崇尚的标准只是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不过,这种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意想不到地为个体之间所形成的友谊准备了基础。
只有在形成精神关系时,人才能既是作为独立个体的存在,同时又具备了普遍交流的可能。精神关系才为友谊提供了真正的土壤。
不过,友谊这个崇高的字眼在现代却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践踏:最令人注目的形态是狐朋狗友,联系他们的纽带只是个人的欲望,由于个人的欲望相同,于是人们聚集在一起相互刺激这一欲望并且满足这一欲望;江湖义气似乎比狐朋狗友的关系高出一筹,但是义气不是基于一个普遍必然的原则,而是出于对同伴的效忠,同伴自身从来不是确定的,他可能行善,也可能作恶,这样就使义气成为了一种十分狭隘、庸俗的尺度。由于义气,个体不可能成长到接近普遍必然的精神高度。
真正的友谊只是作为自由个体之间的精神关系。
在没有个体的地方是不可能发生友谊的,这是因为生活在那种既定的自然关系和杜会关系中,人没有对于友谊的渴望。人只有摆脱了这种自然和社会的关系,形成了独立的个体,友谊才成为了人的追求。而且友谊只能是独立的个体与独立的个体之间的关系。否则,这种关系便会倾斜为不平等,它至多能表现为同情和慈悲。
独立的个体在友谊中并不设立以自己为出发点来建立和他人的关系、形成互为目的和互为手段。“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在此都是一种貌似利他而实是利我的自我中心主义。相反,独立的个体在友谊中把自己变成自由的。这里所谓的“自由”是指从自我本身解放出来,即人与他个人的生存以及这种生存所具有的欲望彻底分离。朋友不是人欲望的对象。这种欲望将会把友谊置于死地。人只有把自我的利益抛诸脑后,才能投入一种纯粹的友谊之中。
对于友谊来说,最为重要的是这个友谊所建立的精神关系,这才是友谊的核心。它使友谊有一种惊人的感召力量,使人服从这种关系并促进个体精神的丰富发展,使人类精神史上绽放出许多惊艳的花朵:歌德与席勒的关系使他们写出了歌颂人类尊严和崇高的诗篇;马克思和恩格斯伟大的感情溶入了为人类解放而献身的光辉事业。
友谊的这种精神关系是一条金色的纽带,它如精神自身一样天长地久,有谁不愿这金色的纽带系住自己纯洁的心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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