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日一位长辈听闻我从厦门返乡,于是客气邀约说请我吃饭。
一般这种饭局,大抵都是拿我们这些小辈当个借口,然后宴请一些相关人物去商讨一些事宜。不过省得一顿饭,还能蹭点酒喝,倒是何乐而不为。
驱车赴宴途中,长辈闲谈道,“在厦门估计吃的挺清淡,回来得吃点好的。” 倒是深表赞同。
八大菜系中,鲁菜咸鲜并重,只不过回忆起被大葱支配的恐惧,对这一菜系实在不敢恭维;川菜红油艳人,只不过麻重于辣,不是很喜;粤菜倒是清朗,可惜水灼之味只能养生,难保口舌之欲。
而那离本省相近的苏菜,苏南小家子气,但是偏要解读成“精致”;苏北倒是豪爽作风,然而连牛肉里都要放糖,恕我难以接受。浙菜,端的是好用料酒!毕竟自古算是渔场,而绍兴黄酒也是好物,可惜此间只要东坡肉得我心意,其他还是算了。闽菜?两年来只得一个印象,味道和九华佛寺的斋菜一般清淡,就是多了些海产罢了。
湘菜倒是与徽菜一般重油重味,色香味俱全,然而毕竟还是辣味为主。且徽菜馆在外实属少见,西村门口那家逍遥津也是不正宗,我去做个主厨都能更得老乡夸赞。前些时日去,貌似已经倒闭了。
这些都算是题外话了。宴上山珍野味都挺合意,有道菜却十分搅兴。上来一热气腾腾的肉锅子,却没人识得品种。主人见状,“我特意叫老板去弄了这只好狗,肉劲道,吃了非常补!”见气氛有些尴尬,此君急忙补充,“是养狗场的肉狗,不是街上抓来的,都请放心!”才有几双筷子伸向铁锅煲。
我自然还是吃不下。虽然都晓得是肉狗,也不是矫情如“狗狗这么可爱为什么可以吃狗狗”之人,但是毕竟前前后后也算是养了六七条狗,实在下不了口。
不似现在和流浪狗都能熟络,幼时其实是极害怕狗的。小区门口有一只在垃圾堆打滚的小卷毛狗,体型不大,也从不向人身上窜,就只随便吠吠,可直到初中,我都要绕另条路避免被这小流浪狗惊吓。
过的此条拦路狗还不行。旧时的家还在深巷之中,门口的腊肠,半途的西施,皆是儿时噩梦。通常都是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家门口,然后趁此二君还未随我进门之时赶忙插上门闩。
后来小区的一群孩子一起养了一条流浪狗,那母狗身形并不小,却十分温顺,生下小崽儿后我们去抱狗宝宝她也并未显现护子的凶性。
真正一个转点还是初中搬到新房时。一直觉得养宠物麻烦的父亲竟然弄回来一只巴哥犬。水汪汪的大眼睛,短短的鼻子,吠声也小到不行,确实丑,丑萌丑萌的。说是为了镇一下新房的风水,有些在理,这小丑狗子倒是可以把邪物吓跑。
母亲还是有些不愿。一来巴哥确实不符合传统审美,二来这狗子身上气味有些重,她自然是不愿帮忙清洗。这倒是无妨,平常小区也算干净,也不怎么需要帮它洗澡。
丑则丑矣,嘴还很挑。狗饼干吃了半周就不吃了,只吃肉,伙食比我的还好!出去遛也有些烦,他不喜欢栓绳,可是又不怎听我呼唤。每每遇到母亲同事家的松狮和德牧都要去挑衅,不过那俩儿虽然体型比之巴哥近乎三四倍大,性子却太过亲善,总是被我家这只追着跑,主人也是无可奈何,我倒是十分得意。
一日我方睡醒,母亲却通知我说巴哥儿跑了。当时还不似现在淡漠如岩,哭的算是山河欲裂,一整日都没出门。第二天父母实在没办法,寻得保安调了监控。结果是一老儿逗它,这蠢货就跟着人家走了,自己跑出了小区。
然而下午父亲的司机却来了,敲开家门说给我个惊喜。还正狐疑,他打开车门,却见丢了一日的巴哥儿立于后座,好似那君临的辛巴。赶忙冲上去把小蠢货抱住,眼泪自然也是不必忍住的流。听得师傅说,他正欲驾车从单位回家,却见一灰色物体闪入后座,回头仔细一看,竟然是这跑路的巴哥儿!单位离我家足有两公里,也不知这货是怎么跑去的,然而重点是竟然识得这有主人气味的车,真是万物有灵。当晚自然是给这小狗儿洗得干净,抱着熟睡了一宿。
后来上高中,无空照顾,就将它送去了爷爷家。那只知打牌的爷爷竟然会忍住牌瘾抽空给这狗儿去洗澡,连邻居都十分惊诧。可惜过两年这小巴哥儿就得了胃癌死掉了,回去了就只见得一座小小的坟。
后来再也不曾养得宠物。门口有几只流浪狗,父亲得空丢些剩饭菜,那几只狗子就赖着不走了。就随意取名,什么“旺财”,“来福”,“丧彪”,都取过。印象最深的乃是一直肥狗,取名“三胖”,可是并未有人来查询水表,还算安逸。然而前些日子,小区里打击流浪狗,它们基本一并不在了。
这几日,就听得一只受伤的老黄猫整日的哭丧嚎叫,连鸟雀啼鸣也不曾闻得了。
猫 狗 以及其他
(二)
我与猫儿的相性一直很差。
这就不得不提一下我除去狗儿还另饲养过的一些小生灵。
最早些时候,家里是有两只相思鸟的。如其另名为红嘴玉一般,喙是鲜红如烈阳的,身是翠如和田的,颈部上片是柔软鲜嫩的黄绒,颈下却又是红艳的羽。一雄一雌,实难辨别,只不过声音都是一样的清脆好听。
某日正在房内阅报,忽闻院里鸟儿狂啼,还有上下扑棱之声,急忙前去查探,却见一斑纹之物嘴里叼着一只可怜的小家伙,三两迅步便消失无影,只余另一只奄奄一息,不多时也自死去,得空便埋了。
而另一只虎皮鹦鹉则是自己撞到行路的我身上,觉得十分有缘,就去鸟市再买一笼,每周去买一袋子小米,听一听它聒噪。为防上次血光之灾再现,这回保险点,将它养在屋内。然而猫儿可对人类“室内”这一概念不感冒,这小鹦鹉又被挠死了。
另养两条金鱼,被猫儿叼跑了。
三条热带鱼,被猫儿弄死弄残了。自是对猫好感无存。
只是本来就未多有好感。周遭养物者皆是养犬与鸟,还有几个养乌龟的,就是没有养猫的。而农村虽然猫狗都有,且都不以宠物视之,但狗子会看门,也很忠诚,也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孩子们去亲近狗子大人们也不会喝止。乡下的猫就不行了,抓老鼠算是本能,基本没人给它工资,最多给两条死鱼,身上腥味因而极重,凶性也大。我曾希望与爷爷家的猫建立战略关系,却以被他挠了两爪子而告终。
母亲喜静,虽然狗吠也吵,但是不像猫儿发春时的叫声那么扰心,那从喉咙发出的带痰似的呜咽真有些精神污染。所以流浪狗在我家门口待着还有可能得到母亲的施舍,流浪猫就只能遭到驱赶(除非极幼小的猫)。
这几年莫名的就起了吸猫的潮,一批之前对养宠物毫无兴趣的人突然就疯狂的爱猫,我是有些不能理解。大概这类似于偶像吸粉?
那我们这些老粉,自然是可以瞧不起跟风的粉了。
另,还养过一只兔子,被遛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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